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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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突然不說話了,這種覺太過悉,很久很久以前,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就是如此,明明是她年齡稍長,可是他卻總是來教訓她。
長久的沉默,壓抑的人都快要窒息。似乎只聽得到,滴答滴答的聲音。護士過來拔了針,本就不是大病,輸了也就差不多了,回去養著就是了。
向晚和他們並肩走著,醫院的走廊似乎格外的長。她猶豫了一下,剛要張嘴,林幕夕就搶著說:“寧先生辛苦你了,我送向晚回去吧。”
“不用了,幕夕你回去吧,寧知然送我就好。”
“我們多久沒見了?讓我送你吧。”她拗不過林幕夕,寧知然又挫敗的不好話,最後向晚還是上了林幕夕的車。十字路口,一輛車左轉,一輛車右轉。多麼八點檔的情節,該來的躲不掉,不該來的,又要糾纏著。就像一張網,勒的人透不過起來。她沒說去哪裡,他也沒問,就一直開,毫無目的的開著。
他開車的速度很快,飛馳在公路上,讓人看著擔憂,生怕哪下不好,這輛車就會飛出去。長久的沉默,向晚扭過頭去,看著車窗外面。猝不及防,林幕夕猛然踩了剎車,若不是繫了安全帶,只怕兩個人都已經飛出去了。
林幕夕突然解開安全帶,然後翻身壓了上去,用力的吻向向晚的。她不躲也不閃,只是有些驚訝,他的,還是從前的溫度,被他吻著的覺,她幾乎都要忘記了,可是此刻,她又想起,原來這種覺,這樣的深刻,即使時間很久了,被掩埋起來,也不會忘記,只需要一個觸點,就會爆發出來。
他們幾乎瘋狂的擁吻,他吻著她,忘乎所以,抵死纏綿。
“向晚,你為什麼要告訴別人,我是你的弟弟?”他抱著她,力度幾乎是要將她捏碎。
“事實上,你就是我的弟弟。”她淡定,甚至是冷漠的回答。
“我不是!我本就不是你的弟弟,早在我被趕出那個家的時候,我就已經不是你的弟弟了!”
“可是幕夕,你能否認嗎?那是真實存在過的,我就是你的姐姐。”
“向晚,你為什麼要這樣?”他又去吻她的,輕聲的呢喃。她又何嘗想要這樣,就算是不顧道德倫理,就算拋棄一切,她也不能夠回頭,再跟他在一起了,如今的自己,怎麼配的上光鮮的他?
所以她推開他,可是他卻不放“向晚你不能這樣!不要跟我講什麼倫理一說,我們不是早就說好了麼,不管怎麼樣都要在一起的。
我們離開這裡,去你想去的地方,一起生活,就算是不結婚也可以,我們一起生活!現在已經沒有人能夠阻止我們了,你為什麼要一口咬定我是你弟弟?”可事實上,就是有個人能夠阻止,他叫黎天戈,他是個惡魔,他是不會就這樣放過自己的。她鎮定了一下,然後一字一句道:“林幕夕,我從來就沒有愛過你,那些不過是年少時候的戲言而已,你也不要再當真了,現在我們都長大了,該忘記的,就都忘記吧。”
“你以為我會相信這些話嗎?向晚,這個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永遠都是我。你在顧忌什麼?”推開車門,才發覺,已經走到了海邊了。風從海面上吹來,竟然也是鹹鹹的味道,海水衝擊過的沙灘,一走一個腳印,深深地。
向晚走在前面,林幕夕踩著她的腳印跟著。從前也是這樣,他們在海邊散步,向晚每次都是光著腳走,鞋子拎在手上,怎麼勸都不聽,不管海水涼不涼,就是赤著腳,她喜歡這種被海水搔癢的覺。
可是有一次她不小心被螃蟹夾了腳,疼得哇哇直哭,他怎麼哄都沒用,後來還是他答應幫她寫一個月的作業,她才不哭了,轉而就嘿嘿的笑了,林幕夕就覺得,自己被騙了,騙得還是知識產權,而且還是被一個很低級的騙子用很低級的手段給騙了。
再後來,向晚就再也不光著腳在沙灘上走了。再後來,她就是一個人了,光著腳走,也不會有人管她了。她忽然轉過頭對他笑,指著海面上的海說:“你看,無論多麼巨大的海都是會沉寂下去的,會消失的無影無蹤的。”他隔著三步之遙看著她,忽然覺得不真切,她的笑容,總是讓他覺得有一種莫名的悲傷。他頓了頓,看了一眼海,然後說:“可是海自己是不會忘記的,曾經發生過的事情,就算時間已經遙遠,可是記憶還是存在,所以向晚,你不要跟我說什麼你忘記我了,我就是相信鬼,也不相信你這句話。”她並沒有言語,牽著他的手,前行了幾步,然後坐在沙灘上,將頭靠在他的肩膀上,閉上雙眸。良久向晚突然開口“幕夕,你有沒有想過,其實我們不是真的相愛,只是在執著少年的一份莫名的情。
年幼的你因為沒有人疼愛,我疼愛你,所以你以為你愛我。同樣年幼的我,把對你的依賴,錯位當成是一種愛。”他看著她,忽然就笑了,只是這笑容,有些蒼白“向晚,你怎麼說都好,我很清楚我們之間的事。我說過,如果你不願意結婚,那麼我們就一輩子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什麼名義,好吧,就用你所說的,我們是姐弟,那麼你就不能再離開我。姐。”這一聲姐,似乎用盡了他全部的力氣,將自己的頭靠在她的頭上,依偎也是一種溫暖。盛夏就即將過去,熱到定點,就是寒冷,模糊了記憶,蹉跎了年華,少年已經長大,他們最初見面的時候,似乎也是這樣的盛夏吧,在秋天即將來臨的時候。
向晚記得,那天和平常沒什麼不一樣的,只是自己在家裡玩洋娃娃的時候,不小心壞了娃娃的頭,然後父親就回來了,記憶中父親是很少回家的。
父親回來的那天帶了兩個人,一個女人,成妖嬈,向晚一看就討厭她,她記憶中的母親都應該是慈祥的,就算是蒼老,也總是溫暖的,可是這個女人,除了諂媚的笑容,向晚看不出她還有別的什麼。
父親招手讓她過去,她極不情願,但還是不敢忤逆父親。父親身材高大拔,一身軍榮,英氣人,他半蹲著身子,告訴自己的女兒,晚兒,這是你王阿姨。
縱使向晚年幼,也知道一些,這樣的介紹算什麼,那麼從此以後這個女人就將取代她死去的媽媽,成為這裡的女主人了?向晚執拗的不說話。
她的眼睛滴滴的轉動,忽然就發現了,父親的身後,還有一個漂亮的小男孩,比她剛剛壞的娃娃還要緻。爸爸,他是誰?向晚來了興致,拉著父親的手。然後父親的臉卻沉了下來,他叫林幕夕,以後就住在咱們家裡。
向晚沒有注意到父親情緒的變化,只是對那個小男孩興趣,走過去拉著他的手,對他微笑,你跟我媽媽一樣的姓氏呢,我叫向晚,以後你要叫我姐姐。
林幕夕也咧開嘴對她笑,那個時候的林幕夕,還是第一次見到穿公主裙,漂亮的像是公主一樣的女孩。小的時候,女孩總是比男孩長的要快,所以那個時候向晚已經高出林幕夕半個頭了,自然也就認定了,她是姐姐,他是弟弟。
事實上,確實如此,那一年,向晚十二歲,林幕夕十歲。年幼的時候懂得多少呢,向晚或許就是因為那個娃娃,母親生前買給她的唯一的一個娃娃,那個娃娃壞了,然後恰好長得像娃娃一樣的林幕夕出現了,她就喜歡他了,然後對他好,沒有理由的,沒有動機的,就是單純想喜歡他,想對他好。
而林幕夕,從小在貧民窟里長大,看過太多的冷眼,突然有個這麼好看的女孩對他好,他也就自然而然的對她打開心扉。他本來生活的地方確實很破,不足八平米的房子,每當颳風下雨,就搖搖墜,外面下大雨,屋裡就會下小雨。
縱使那樣,年幼的林幕夕,和蒼老的生活的也很好,所謂的好,就是快樂。吃糠咽菜,也是幸福。可是突然有一天,來了一個軍人打扮的男人,要帶他走。
他扭過頭去,對他點頭,然後將收拾好的包袱挎在他身上,告訴他,幕夕,你回家之後,要乖乖的,不要惦記著我這個老婆子。
不跟我一起走嗎?住慣了這裡,不想動了。他死死的抱住,你不走我也不走。厲聲道,你想拖累死我這個老婆子嗎?幕夕,養不起你,你都已經十歲了,應該要讀書上學了,沒錢供你讀書,現在好不容易向先生不嫌棄,你快點跟著走!
少年的眼淚直在眼圈裡打轉,咬緊了牙關,就是不讓自己哭出來。聲音確有一些哽咽,,我會常回來看你的。
軍區的轎車滾滾而去,鄉間小路上塵土飛揚,年邁的老人追著車跑了好一會兒,可是她的速度怎麼趕得上汽車,知道汽車變成一個斑點,最終看不到了,她才停下。
林幕夕坐在車裡,他不敢回頭去看,用力的咬住腮幫,強忍著眼淚。那個妖嬈的女人,依偎在那個穿軍裝的男人身旁,她一直盯著林幕夕看,突然一把搶過給林幕夕的包袱。
林幕夕死死的瞪著她,女人在他的怒視下打開包袱,裡面只有幾套破舊的衣服,一雙漏腳趾的球鞋。
女人像是沾染了什麼晦氣一樣,迅速的丟開,咒罵道,還是為是什麼好東西呢,原來就是這些個破爛。扔了吧,帶回去丟人。你給我!少年一字一頓,聲音稚,但是透著冰冷,震懾了那個女人。
我就是不給你怎麼著,一個野種還敢這這麼和我說話?女人不依不饒。兩個人僵持著,最後還是那個穿軍裝的男人,瞪了一眼那個女人,沉聲道,讓他留著吧。
你對待小孩子就是這個態度?對我女兒也會是這樣?女人連忙賠笑,身子更加的柔軟,不會的,我很喜歡向晚啊,我會對她很好的。林幕夕就坐在一旁,用力的抱住給他的包袱。向晚見到這個包袱的時候,有點好奇,跟他要過去看看。
在看到裡面的東西時,她只是甜美的對他笑,然後拉著他的手,帶他去自己的房間。在房間裡翻箱倒櫃,終於找到了一雙,差不多九成新的白球鞋,然後遞給他,我跟你換行嗎,我喜歡你的那一雙球鞋。
她又想了一下,搖搖頭說,不行那是你送你的,我不要了。我這雙送你,你給你的,你留著,偶爾拿出來我們一起看看。不要壞了。林幕夕咧開嘴對她笑,瘦瘦的臉龐,潔白的牙齒,這個男孩真的好看的不像個男孩。
---軍區大院裡都知道向家領養了個男孩,長得白白淨淨的,但凡見過的人,都覺得這孩子討喜。這樣一來,向晚就更喜歡帶著林幕夕出去玩,就為了向別人炫耀,自己有個可愛的弟弟。
林幕夕已經十歲了,照理說是上小學三年級,可是因為窮,他一直沒有讀過書。向晚的父親派警衛員給辦理好了入學手續,是和向晚一個學校。司機將他們送到學校,向晚牽著林幕夕的手,親自送他去了班級。一年級的小孩子大多都是七歲左右,林幕夕就成了最大的一個學生。小孩子有時候是無心之舉,可是說出話來卻是最傷人的。
中午放學的時候,向晚來找林幕夕,發現他有些悶悶不樂,一直追問,他才說,是班上的同學笑他。
向晚當即就拉著林幕夕去了教學主任的辦公室,堅決要求,跳級。主任是認得向晚的,她自然不敢得罪司令,於是很快就安排了新的班級。
就這樣林幕夕就跟同齡的孩子一樣,上小學三年級。晚上回家,父親照舊是不在的,那個新住進來的女人,整天就知道打牌買東西,所以晚上吃飯的時候,長長的餐桌,就只有向晚和林幕夕兩個人。
林幕夕在這個家裡是小心翼翼的,向晚有些心疼他,站起身子給他夾菜,夾了滿滿的一碗,然後命令他:“必須都吃了!你要長身體,太瘦了!”他拼命的扒飯,向晚看著他的樣子就笑了,然後給他擦嘴角。吃過飯,傭人過來收拾,向晚拉著林幕夕上樓去,他們的房間都在二樓,父親和那個女人的房間在三樓。
小小的粉紅的寫字檯上,兩個小腦袋湊在一起。林幕夕自己的房間裡,也有寫字檯,可是向晚就是喜歡兩個人擠在一起的覺。她握住他是手,他的手握著筆,手心有些發汗,向晚笑了笑“我教你寫字。”一筆一劃的,字體有些歪歪扭扭,一共寫了五個字。向晚指著左邊的告訴他:“這是你的名字,林幕夕,右邊是我的名字,向晚。你要記住,這是我們的名字。”林幕夕對她笑,出潔白的牙齒“我是夜幕,你是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