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司馬折棒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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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族與三韓的爭執爭鬥,層層上報,到達司馬懿那裡,司馬懿犯難了。
從本質上來說,華族與子的爭鬥,表面上歸類於治安事件,子們大大的狡猾,沒有公然宣稱起來造反。爭鬥和罵華族是花豬,是一起起孤立事件,實在難以將他們整個民族入罪。
他們沒有公然造反,司馬懿就找不出理由請求朝廷出動大軍去清剿。
所謂“師出有名”帝國軍隊很講究佔據道德高點,不是輕易想殺就殺的,尤其是對於現在有半子民身份的子。認真說來,隨著皇帝統治帝國久,皇帝在內,就越是慎德。
司馬懿著地方官(華族)按大元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既不偏袒華族也不要怕子,以免授人以柄。
通知各地,華族聚居,集中在一起居住,不要分散落單,他撥出了一筆特別經費,在三韓增加了一倍編制的警察。
可是現在帝國擴張,最缺的就是人力,他能做到的也是有限。
華族出門就受到敵視,在家也不安穩,石頭扔進家中,砸爛東西,砸傷人,連幾歲的小孩子都會向華族吐口水和扔小石頭,華族很憤怒,這還是帝國嗎?咋我們生活得就象二等子民?官府說保證我們的人身自由都保到哪裡去了?
只是官府能怎麼辦?難不成為一個石頭而殺人家的頭?安有是理!
不斷的報告送到司馬懿案頭,司馬懿看得心煩,乾脆不看,只是泛泛重申他的政策。
結果,司馬懿被人狠狠地告了一狀,告到朝廷,驚動天聽,蔡皇后下旨要他應對,明白回奏。
司馬懿寫了一封奏摺以二百里加急送回建業,上面一一剖析他的想法:“若因扔石頭與吐口水重咎三韓土著,則如長陵一抔土之事,且為之奈何?臣若為之,臣又何惜名聲?只慮陛下千秋聖譽耳!唯陛下與皇后娘娘察之!””(注:漢時有人盜了皇帝宗廟的器皿,皇帝想滅他九族,執行的大臣張釋之不肯奉詔,說:“今盜宗廟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如果盜墓,還有什麼法律去懲罰他))“三韓民風強悍,人多勢眾,整個社會對帝國極度仇視。恕臣直言,正常的漢化已不可能奏效,而不徹底漢化,後必成心頭大患。然而三韓沒有公然造反,帝國也不能運用烈手段。”
“究其原因,在於三韓民族習所然,即本偏惡難改;我帝國在三韓人數過少,無力彈壓!”
“如今之計,不外有二。一是族遷,把整個三韓民族遷入帝國民眾密集區,則必可奏效(如果子向華族吐口水,他吐一口華族吐回他二口,問你怕不怕?原因無它,人多耳),只是族遷存在著師出無名的問題。二是等!傲其心態,老天使其滅亡,必使其瘋狂。耐心等待,若有良機,則我為刀俎,他為魚矣!”奏摺到得建業內閣,次輔諸葛瑾批道:“對於不肯漢化的民族,不要抱有任何幻想,在帝國,只有肯臣服、全面漢化的民族才有生存的機會,不肯低頭的民族,為帝國萬世之業,絕不能讓它們有生存下去的機會,且給遼州刺史時間,我們做到至仁至義,等著吧!”司馬懿的奏摺和諸葛瑾的批示完全符合帝國皇帝對於民族的處置方法,蔡琰看過後寫到“依卿等所言”發還內閣。
得到同意後,司馬懿下令對三韓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使用累進處罰,留下案底,即一次扔石頭吐口水處罰很輕,看認罪態度,至多是教育(犯主要向事主道歉)、罰款、罰判社會服務令。多次被執後加重處罰,公開在菜市口鞭子,更重的服一年苦刑。
帝國保留有刑,但帝國是仁義的,刑的標準是不破相和不致殘,所以用皮鞭股是不二選擇。
皮鞭都是用葯水浸泡過,打下去劇痛無比,那種疼痛無法形容,鞭子一下一下下來,一分鐘一下,以便讓受刑者充分受痛苦。有的鞭打在同一個地方了,把皮膚上的傷口撕得更大,犯人們有的疼得小便失,有的昏過去了。
更可怕就是鞭刑是公開的,與斬首一樣,帝國政府會在菜市口,公開行刑。中國人向來喜歡看熱鬧,實際上也是非常殘忍。每到行刑,官府出了公告後,總有大把大把的中國人擠在菜市口看熱鬧,大家興高采烈,就象過節一樣。
受鞭刑者被警察押解,用紙袋包住頭,綁在人字梯上,出股,他們穿“丁字內褲”(惡!)以免鳥出醜。
行刑者都受過特訓。他們也是蒙著臉,個個身材魁梧,肌虯結,有些是搏擊或武術高手,擅泰拳。大部分是獄警,有時會找來“國民警衛隊”的士兵來充數。
他們深一口氣,轉半個圈,準確出手並命中,技術很高。不會有兩鞭打在同一個地方。後一鞭會比前一鞭略高或略低,像機器般準確地在罪犯的股上整齊排列。不過打上十五鞭後,所有的地方都打到了,就不可避免地打回已經被打過的地方,那時就會被皮鞭帶出來,痛極的受刑者如果沒被綁在人字梯上,那麼可能打一鞭他們就能跑上一里,只有這樣才能減輕痛苦。
打得犯人是一佛出世二佛昇天,在帝國其它地方,鞭刑擁有著巨大的震懾力,對於犯罪率的下降於功大焉。
可是鞭刑在三韓,似乎沒有達到它的效用。
子們被捉起來,狠狠鞭打,可是打完後,周圍的子就象向他們的英雄歡呼一樣向著受刑的子歡呼!那些沒昏過去的受刑子,在被從梯子解下來,有些居然還張開雙臂向觀眾們致意,就象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一樣!
一個從南方調來的老法官看著子們的醜態,搖頭道:“除了體上的痛苦,還有心靈上的羞辱,居然全不當一回事,子們真是不知羞恥和悔改!實在是無可救葯!”在帝國,特別是本土,受刑者受過深刻教育後,都表示再也不敢了。畢竟,在聖人所教下,還是知羞愧的。社會也不會同情那些被鞭打的人:整個社會有聖人教導、有皇帝的“福利”有什麼想不開的呢?非要觸犯官法,受鞭打那是活該!”雖然使用了累進處罰,但是收效甚微,當時資訊不通,比較難查到犯人有無案底,往往要數犯後才起到懲戒作用。
不過聊勝於無,執行吧!
雙管齊下,多請夫子,教化頑石,雖然子對此嗤之以鼻,但還照樣進行;多派警察,四處巡邏,震懾霄小,子們以怨毒的眼光看著警察,盤算著…
該給的福利照給不作任何剋扣,按部就班,發展經濟。
該做的,能做的,都做了,做到至仁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