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絕世毒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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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斷駱駝脊樑的最後一稻草終於落下了,南洋人終究忍無可忍!
花木蘭強行參拜本城最大的毗溼奴大神廟!
見鬼,拜神還有強來的嗎?
阿三神教,因海道和地理之便,對於南洋有著莫大的影響,普列馬城,就有不少的廟宇,當中最大的是位於城東的毗溼奴大神廟,特就是猴子非常多,是一座猴子神廟。(他ma的,說南洋猴子一點都沒錯!)在阿三史詩《羅摩衍那》中有猴神哈奴曼。他驍勇忠誠,變化多端,神通廣大,有搬山跨海之能,曾全力幫助世間保護神毗溼奴的化身之一的羅摩攻打蘭卡島(lanka)的十首魔王拉瓦那(ravana)、救回毗溼奴的子悉多(sita)。哈奴曼的形象像極了《西遊記》中的孫悟空,很多人認為他是齊天大聖的原型。
這裡不得不提到《水滸傳》和《西遊記》,在李亦奇的飛船上書庫中也有二部鉅作,向來喜歡無恥地剽竊故事、歌曲去作為他的作品的人渣李,沒有把那二部鉅作當成自己的東西放到世間以騙取二費(他一向登出或者連載別人的東西出書和報紙上以賺取稿費),因為,那二部東西中涉及到造反!象猴子孫大鬧天宮時,聲明要要奪玉皇上帝尊位的細節,當然不會放出世間,所以很可惜,帝國的百姓暫時沒有眼福了。
可以看到,李皇帝是個正常的人,他控制了絕對的權力,在大業沒成之前,是絕對不會去搞民主的,民主是什麼?就是分他的權,那種主動搞民主的執政者,1%是聖人,99%是瘋子或者sb。那些人,他們並不瞭解權力的甜美和魔力,就人云亦云地說要搞民主,真是好天真!
猴子與神牛,是大神的待者,不可怠慢,那間神廟是間石質三層的神廟,門前廣場很大,佔據了廣闊空間的是大大小小的猴子,樹林、塔剎、道路無處不在,幼小的猴子尤其可愛,它們機靈活潑,甚得人心。
人與動物和睦相處,再與自然和諧,阿三神教是有一手的。普列馬城,信徒們去參聖,從而得到了心靈上的安定,那在高跟鞋恐怖下的惴惴不安的心兒,見到大神時,就能平靜下來。
現在,花木蘭連人們心中的聖地也不肯放過!
按教規,非婆羅門教徒不能拜廟,甚至即使是婆羅門教徒,低種族的也不能去拜,華人素來尊重他人,不理會南洋人的宗教,可是花木蘭才不管三十二十一,說拜就去拜了!
那天,正是拜神的時辰,眾多信徒齊集,花木蘭帶領一幫人飄然而至。
她穿著低v領褶皺吊帶裙,飽滿的豐構成的曲線輪廓暴無遺,現出了一條深深的溝!其上的肌膚,雪白一片,渾圓光滑(北妹的皮膚就係好),邁著貓步,走動時典雅,女人味十足。
可是,去神廟拜神,教規絕對不允許在神面前顯身體,絕不允許!
所以最好的衣服就是穿著阿三傳統的紗麗,把自己裹成一個粽子,再把臉也蒙上,只出一對眼睛,那就更理想了。
但是現在花木蘭就是那麼穿著女一樣的衣服(信徒們這般說)去參聖見神,她還拒絕在的肌膚上蓋上一件坎肩,她說天氣太熱了,不想加多衣服,信徒們暗自冷笑道:“我們看你這個鬼子母(女魔鬼)想的就是最好脫光了在大街上走!”在海蛟大隊的鬼佬們護翼下,花木蘭提足進廟。
她穿著八公分的高跟涼鞋,那高跟鞋是一串珍珠連著二細帶,套著她的腳。
她沒有穿襪子,她的一對引以為傲的白玉足,通體晶瑩,細可愛,沒有什麼青筋、孔等瑕庇,雪白而圓滑的玉趾的甲片上,塗了鮮豔的玫瑰紅,讓人看了噴鼻血,恨不得託在手上,進嘴裡,用她那對腳,去按摩自己火熱的東西!
象那時皇帝臨幸她時,就很喜歡她那對玉足,不時在上面上一層口水。
或許因為這對腳,踏進神廟裡,可以原諒她對神的不敬,畢竟,在整座城中,找不出任何一對女人的腳與她比美,讓神見到花木蘭的那對神物般的腳,神也會欣悅,瞳孔放大,口水猛咽,下面充血!
可是,唉!
花木蘭不合穿著她的鱷魚皮製高跟鞋進廟,在神教的教義上,眾生平等,所有的人,都要脫了鞋子進廟,任何人不得例外。
祭司們試圖勸阻她脫鞋,但被她說道:“皇帝陛下要求我平時在公眾場合,必須穿著高跟鞋!聖諭在上,我不敢違反。”人們大奇,你幾時大婚過,嫁給皇帝,要遵守他的旨意?沒有啊!你這個蕩婦,不守貞節,未婚就與男人上,與男人通jian,應該用火刑燒死,現在居然還想去拜神?!
叩叩叩!高跟鞋被花木蘭踩著進入了神聖不可侵犯的神廟大殿,在神教建立之後的千百年來,她是第一個,這下可名垂神教、臭名昭著了。
反倒是她的隨員,為了突出她穿高跟鞋進廟的偉大“事蹟”都脫下鞋子光腳進廟。
她非教徒進廟、身體、不脫鞋進廟,三宗罪,褻瀆了至聖的毗溼奴大神!
人們憤怒極了,不能再忍了!
子艱難,那個毒婦,你可以強佔土地、掠奪財富、放火燒屋、屠戳百姓,甚至你喜歡,脫光了衣服在街上走,也由得你,我們都會逆來順受。
可是你不應該侵犯我們心目中的聖地!
原本象綿羊一樣溫順的土著,鼓起了最大勇氣,血紅著眼睛,向著女惡魔去,他們要捉住她,用火刑把她燒死,才能洗脫她的罪孽!
不過鬼佬們也不是吃素的,他們嘟嚷道:“幹什麼幹什麼,想造反啊你們!”橫慣的他們想動手行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