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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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曾想過當和尚,羨慕和尚可以住進幽然清靜的寺廟裡去。但對佛學不甚了了,又自知受不住佛門的種種戒律,想一想也就作罷。何況出家為僧的手續也不知如何辦理,估計不會比出國留學容易。
那時我正度著最惶茫潦倒的時光。隊回來腿雙殘廢了,搖著輪椅去四處求職很像是無聊之徒的一場惡作劇,令一切正規單位的招工人員退避三舍。幸得一家街道小作坊不嫌棄,這才有一份口糧錢可掙。小作坊總共三間低矮歪斜的老屋,八九個老太太之外,幾個小夥子都跟我差不多,腳上或輕或重各備一份殘疾。我們的手可以勞作,嗓子年輕,夢想也都紛繁,每天不停地唱歌,和不停地在仿古傢俱上畫下美麗的圖案。在那兒一干七年。十幾年後我偶然在一家星級飯店裡見過我們的作品。
小作坊附近,曲曲彎彎的小巷深處有座小廟,廢棄已久,僧人早都四散,被某個機關佔據著。後來時代有所變遷,小廟修葺一新,又有老少幾位僧徒出入了,且唱經之聲隔牆可聞。傍晚,我常搖了輪椅到這小廟牆下閒坐,看著它,覺得很有一種安。單是那廟門、廟堂、廟院的建築形式就很能讓人鎮定下來,忘記失學的怨憤,忘記失業的威脅,忘記失戀的折磨,似乎塵世的一切牽掛與煩惱都容易忘記了…晚風中,孩子們鳥兒一樣地喊叫著遊戲,在深巷裡蕩起回聲,廟院中的老樹沙啦沙啦搖動枝葉彷彿平靜地看這人間,然後一輪孤月升起,掛在廟堂簷頭,世界便像是在這小廟的撫下放心地安睡了。我想這和尚真作得,茶淡飯暮鼓晨鐘,與世無爭地了此一生。
搖了輪椅回家,一路上卻想,既然願意與世無爭地度此一生,又何必一定要在那廟裡?在我那小作坊裡不行麼?好像不行,好像只有住進那廟裡去這心才能落穩。為什麼呢?又回頭去看月下小廟的身影,忽有所悟:那廟的形式原就是一份渴望理解的申明,它的清疏簡淡樸拙幽深恰是一種無聲的宣告,告訴自己也告訴別人,這不是落荒而逃,這是自由的選擇,因而才得坦然。我不知道那廟中的僧徒有幾位沒有說謊,單知道自己離佛境還差得遙遠,我恰是落荒而逃,卻又想披一件脫凡入聖的外衣。
而且從那小廟的宣告中,也聽出這樣的意思:入聖當然可以,脫凡其實不能,無論僧俗,人可能捨棄一切,卻無法捨棄被理解的渴望。
二有一回我發燒到攝氏40。3度,躺在急診室裡好幾天,高燒不退。我一邊呻並且似乎想了一下後事的安排,一邊驚異地發現,周圍的一切景物都蒙上了一層沉暗的綠,幸而心裡還不糊塗,知道這不過是40。3度在搗鬼。幾天後,燒退了,那層沉暗的綠隨之消失,世界又恢復了正常的彩。那時我想,要是有一種動物它的正常體溫就是40。3度,那麼它所相信的真實世界,會不會原就多著一層沉暗的綠?這是一種猜測,站在人的位置永遠無法證實的猜測。便是那種動物可以說話,它也不能向我們證實這一猜測的對還是錯,因為它不認為那發綠的世界有什麼不正常,因為它不可能知道我們所謂的正常到底是什麼狀態,因為它跟我們一樣,無法把它和我們的兩種世界作一番比較。
對於盲者來說,世界上的彩要少一些——比如說,不是七種而是五種。但為什麼不可能是這樣:世界上的彩本不是七種而是九種,因為我們大家都是盲呢?
我總猜想,在我們分析太陽的光譜時,是否因為眼睛的構造(還有體溫呀,心率呀,血壓呀等等因素)而事先已被一種顏(比如沉暗的綠)所矇蔽所歪曲了?當然這猜想又是永遠無法證實,因為我們不管藉助什麼高明的儀器,最終總歸是要靠眼睛去作結論;而被眼睛所矇蔽的眼睛,總也看不出眼睛對眼睛的矇蔽。
那麼聽覺呢?那麼嗅覺和味覺呢?那麼人的一切知覺以及由之發展出來的理呢?況且,人類的知覺說不定會像盲一樣有著盲點呢?我們憑什麼說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純客觀的世界呢?
三一度,我曾屢屢地作一個大同小異的夢,夢見我的病好了,我的腿又能走了,能跑能跳而且腿上又有了知覺。因為這樣的夢作得太多,有一回我在這夢裡問這夢裡的別人:“這回我不是又在作夢吧?”別人說。
“不是,這怎麼會是夢呢?當然不是。”我說:“那怎麼證明?你怎麼能給我證明這一次不是夢呢?”別人於是就給我證明“你看太陽,不是還在天上?”
“你看這樹葉不是綠的麼?你聽,不是還有風?”
“你再看這河,水不是還在著麼?”
…
雖種種證明完全不合邏輯,但在夢中我卻—一信服,於是動得淚,心想這一回到底不是夢了,到底是真的了。可這麼一動,就又醒了,看著四周的黑夜,心裡無比懊惱。懊惱之餘我想:要是在夢中可以懷疑是不是夢,那麼醒了也該懷疑是不是醒吧?要是在夢中還可以作夢,為什麼醒來就不可以再醒來呢?
我還常常作些離奇古怪的夢。有一次我夢見一個周身閃耀著靈光的人對我說:“知道你的病因是什麼嗎?”我問:“什麼?”他說:“你的脊髓裡顛倒了八小時。”於是我相信我的病因可算找到了。有一次我夢見走進一片樹林,或者有或者只是我到有——一個聲音在對我說:“找找看,哪一棵樹是你。”遍地的灌木葳蕤潑灑,高大的喬木蔽遮天,我摸摸這一叢,敲敲那一棵,心想哪一棵回答說:它是我,它就必定是我。有一次我夢見我放聲高歌,歌聲嘹亮響遏行雲,而且是即興的詞曲,但低高唱無不抑揚成調。有一次,我夢見,我把右腿卸下來裝在左上,再把左腿卸下來裝在右上,於是我就能行走如初了。我也作過周遊世界的夢,作過發財的夢,作過被稱之為“夢”的那種夢。我相信佛洛依德們肯定會找到這些夢的原因,不過我對此沒有多少興趣。有所思,夜有所夢,總歸跑不出這個邏輯。讓我興趣的是,夢中全不顧什麼邏輯和規矩,單是跟著願望大膽地走去。
你無論作什麼樣的離奇古怪的夢,你都不會在夢中到這太奇怪,這太不可思議,這本不可能,你會順其自然地跟隨著走下去。而這些事或這些念頭要是放在白天,你就會羞愧不已、大驚失、斷然不信、踟躕不前。這是為什麼?很可能是這樣:從人的本來看,並無任何“奇怪”可言;就人的慾望來說,一切都是正當。所謂奇怪或不正當,只是在這個現實世界的各種規矩的襯照下才有的一種恐懼。
四寫作(這裡主要指小說和散文)成為少數人的職業,我總覺有點荒唐。因而我想“專業作家”可能是一種暫時現象。世界上那麼多人,憑什麼單要聽你們幾個人叨嘮?人間那麼多幸福快樂困苦憂傷,為什麼單單你們幾個人有訴說的機會?幾十億種生活,幾十億種智慧和惑,為什麼單單選取你們的那一點點兒向大家公佈?我覺得這事太離譜兒。
小說或散文若僅僅是一處商業的娛樂場所倒也罷了,總歸不能人人都開辦遊樂場。但文學更要緊的是生命受的,是對存在狀態的察看,是哀或美的觀賞,是求一條生路似的期待,途的攜手或孤寂的擺脫,有人說得乾脆那甚至是情愛般的坦、切近、以命相許、海誓山盟。這可是少數幾個人承擔得起的麼?
作家都自信道出了世事眾生的真相,即便誇張、變形、想象、虛構、拼接、間離…但他們必說那是真或是本質的真。雖對真的檢查見仁見智,但有一條肯定:自命虛假的作品絕無。然而人間浩瀚複雜瞬息萬變,幾位職業作家能看見多少真呢?有一幅舊對子:百行孝當先/萬惡為首。據說有位閒人給上下聯各添了十二個字:百行孝當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萬惡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自古無完人。跡可察,但心可度麼?我還聽一位文革中遭拷打而英勇未屈者說過:要是他們再打我一會兒我可能就叛變了,我已經受不了正要招認,偏這時他們打累了。我有時候猜測:那個打手一定是累了麼?還是因為譬如說他與某個女人約會的時間到了?當然還可能是其它原因,無窮無盡的可能,只要當事人不說,真相便永無大白之。還是那句話,要是成千上萬的人只聽幾個人說(而且是小(!)說,是散(!)文),能聽見多少真呢?充其量能聽見他們幾個人自己的真也就難能可貴。
揚言寫盡人間真相,其實能看全自己的面目已屬不易。其實敢於背地裡毫不規避地看看自己,差不多就能算得聖人。記得某位先哲有話:“語言,與其認為是在說明什麼,不如說是在掩蓋什麼。”形單影隻落於千差萬別的人山人海中,暴著身尚且招來羞辱,還敢赤起心魂麼?自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人類社會於是開始之,衣服的作用便有兩種:禦寒和遮羞;語言的作用也便有兩種:和欺瞞。孤獨拓展開漫漫歲月,同時親近與溝通成為永遠的理想。在我想來,愛情與寫作必也是自那時始,從繁衍種類和謀求溫飽的活動中脫穎而出——單單脫去遮身的衣服還不夠,還得脫去語言的甲冑讓心魂融合讓差別在那一瞬間熄滅,讓危險的世界上存一處和平的場所。可能是羅蘭·巴特說過,寫作者即戀人。所以有人問我,你理想中的小說(或散文)是什麼?我想了又想,發現我的理想中並沒有具體的作品,只有一種姑妄名之的小說環境或曰創作氣氛,就像年輕戀人的眼前還沒有出現具體的情人卻早有了焦著的愛的期待。於是我說,在我的理想中甚至是思念裡,寫小說(或寫散文)應該是所有人的事,不是職業尤其不是幾個人的職業,其實非常非常簡單那是每一個人的心願,是所有人自由真誠的訴說和傾聽。所有人,如果不能一同到一個地方去,就一同到一種時間裡去,在那兒,讓心魂直接說話,在那兒沒有指責和攻擊當然也就無需防範和欺瞞,在那兒隻立一個規矩:心魂有坦的權利,有被瞭解的權利,惟欺瞞該受輕蔑。
所以我希望“職業作家”是暫時現象。我希望未來的寫作是所有人的一期假,原不必那麼多技巧,幾十億種自由坦蕩的聲音是無論什麼技巧也無法比擬的真實、深刻、新鮮。我希望寫作是一塊夢境般自由的時間,有限的技巧在那兒死去,無限的心思從那兒無限的欣賞角度在那兒生長。當然當然,良辰一過我們還得及時醒來,去種地,去打鐵,上下班的路上要遵守通規則。
五我最早喜歡起小說來,是因為《牛虻》。那時我大約十三四歲,某一天午睡醒來頗有些空虛無聊的受,在家中藏書寥寥的書架上隨意取一本來讀,不想就從午後讀到天黑,再讀到半夜。那就是《牛虻》。這書我讀了總有十幾遍,彷彿與書中的幾位主人公都成了故知,對他們的形象有了竊自的描畫。後來聽說蘇聯早拍攝了同名影片,費了周折懷著動去看,結果大失所望。且不說最讓我難忘的一些情節影片中保留太少,單是三位主要人物的形象就讓我不能接受,讓我到無比陌生:“瓊瑪”過於漂亮了,漂亮壓倒了她高雅的氣質:“蒙泰尼裡”則大胖,太臃腫,目光也嫌太亮,不是一顆心撕開兩半的情狀:“牛虻”呢,更是糟“亞瑟”既不像書中所說有著女孩兒般的靦腆纖秀,而“列瓦雷士”也不能讓人想起書中所形容的“像一頭美洲黑豹”我把這不滿說給其他的《牛虻》愛好者,他們也都說電影中的這三個人的形象與他們的想象相去太遠,但他們的想象又與我的想象完全不同。回家再讀一遍原著,發現作者對其人物形象的描寫很不全面,很朦朧,甚至很象。於是我明白了:正因為這樣,才越能使讀者發揮想象,越能使讀者據自己的經驗去把各個人物寫真,反之倒限制住讀者的參與,越使讀者與書中人物隔膜、陌生。
“像一頭美洲黑豹”誰能說出到底是什麼樣呢?但這卻調動了讀者各自的經驗“牛虻”於是有了千姿百態的形象。這千姿百態的形象依然很朦朧,不具體,而且可以變化,但那頭美洲黑豹是一曲鮮明的旋律,使你經常牽動於一種情緒,想起他,並不斷地描畫他。
在已有的眾多藝術品類中,音樂是最朦朧的一種,對人們的想象最少限制的一種,因而是最能喚起人們的參與和創造的一種。求新的繪畫、雕塑以及文學,可能都從音樂得了啟發,也不再刻意寫真寫實,而是著重情緒、節奏、旋律,追求音樂似的效果了。過去我不大理解象派繪畫,去年我搬進一套新居,寬綽,空空的白牆上覺得應該有一幅畫,找了幾幅看看覺得都太寫實、太具體,心緒總被圈定在一處,料必掛在家裡每天看它會有囚徒似的心情。於是想起以往看過的幾幅象派畫作,當時不大懂,現在竟很想念,我想在不同的子裡跟它們會面,它們會給我常新的覺,心緒可以像一個囚徒的改過自新。
聽覺原就比視覺朦朧,因而音響比形象更能喚起廣闊的想象。比聽覺更朦朧的,是什麼?是嗅覺。將來可否有一種嗅覺響樂呢?當然那不能叫響樂,或許可以叫味樂?把種種氣味像音符一樣地編排,幽緲或強烈地散發,會怎麼樣?準定更美妙,浮想聯翩,味道好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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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接受這份作品,心緒因之漫展得遼遠,無以名狀地動。為什麼會這樣,連自己也一時猜不透,是不是也中了?慢慢想,似乎有一點兒明白。
我先是想到自己也有類似的時候,無論是生命中的什麼滋味,一嚐到極端便無以訴說,於是從繁雜的世界回到屬於自己的一隅,做著必要的凡俗之事,思緒卻東奔西走,但無以訴說的事恰恰指向了現實的絕境,思緒走投無路便可能開出一塊藝術的心境,看見生命的危懼,看見不屈不死的渴望,於是看見上帝的恩賜和生活的原狀,動著但是鎮定了,鎮定了又不想麻木,種種滋味依然處在極端。但一改憤世嫉俗的故習,轉而追隨了審美的邏輯。
其次我想到:這是為什麼?——把幾顆糙平凡隨處可以撿到的石子,似乎排布隨意地粘在一隻素雅的瓷盤上,就使人有了藝術的受;把幾片凋零枯焦並不珍奇的落葉裝在美的鏡框裡,就產生了審美價值;把農舍門窗上的剪紙陳列在美術館裡,人們就更加看見它們的魅力。原因肯定很多。但我想,至關重要的是發現者的態度。在那石子、落葉、剪紙和瓷盤、鏡框、美術館之間,是發現者的態度,瀰漫著發現者坎坷曲回的心路,充溢著發現者茫但固執的期盼,從而那裡面有了從苦難到讚美的心靈歷史。任何一種東西,原本並沒有美在其中,萬物之間也並沒有美的關係,是人發現了美。美,其實是人對世界、對生命的一種態度。在那石子、落葉、剪紙和瓷盤、鏡框、美術館的關係中,便蘊藏了發現者的這類態度。而真正的欣賞也得是一種發現:基於欣賞者的態度而有的一種發現,或者基於這種發現而生長的一種態度。當我們看著這些作品,我們發現了什麼呢?除了發現發現者所發現的,我們還發現了發現者與其作品的關係,我們動的其實是發現者的態度,其實是再發現時我們所持的態度。於是我們也成為發現者,甚至成為有更多發現的發現者,思緒萬千。要是你沒能發現發現者的態度,沒能發現一個孤獨的洗腳者和周圍高雅堂皇的建築和各懷心事的人群之間的關係,那當然就不如去路邊看石子,和到澡堂子裡去看洗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