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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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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我還是謝謝你來了。”他說,熄滅了菸蒂。

“願意跳舞嗎?”他簡單明瞭的問,跳舞可以緩和人與人間的陌生

“很願意。”他們滑進了舞池,開始跳舞。他這才發現,她居然穿著條牛仔褲,一件米帶碎花的襯衫,那麼隨便,完全不像參加舞會的樣子。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這舞會,不管怎樣,她並沒有重視那張紙條!不管怎樣,她對這種“介紹遊戲”完全不興趣。但是,不管怎樣,當他盯著她的眼睛發現她正毫不掩飾的,仔仔細細的打量著他時,他居然有“震動”的覺!不是蓋的。不是蓋的。接下來,他們居然談起話來了。大概是她那種不在乎,不認真的態度刺傷了他,更可能,是她那亭勻的身材,姣好的面貌(謝方克梅,沒有個母夜叉來捉他)帶給他的意外之喜,他竟然覺得非在這個女孩面前“坦白”一點,非要讓她真正認識他一點不可!

“你相不相信,”他說:“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是另外一個女孩?”多妙的談話!是想“語不驚人死不休”嗎?他說出口就後悔了,世界上有這麼笨拙的人,這麼幼稚的人,這麼虛榮的人,這麼不成的人…他的名字叫韓青!

她正看他,收起了笑容,他看不到她那細細的白牙齒了。她表情鄭重而溫柔,她眼睛裡閃著幽柔的光芒,深深的望進他眼睛深處去。

“你相不相信,”她一本正經的接口:“我現在雖然和你在跳舞,我心裡想的也是另外一個男孩?”他瞪著她,他猜,自己的表情一定很傻很驢。

“我不相信。”他說,涸葡定的。

“你該相信。”她點著頭。

“為什麼?”他搖著頭。

“我不會為了一個把我名字都寫錯的男孩來赴約會,除非我正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

“哦?”他睜大了眼睛“我寫錯了你的名字?你不叫袁嘉佩?”

“是袁嘉佩,斜玉旁的佩,不是人字旁的佩。可見,你對我一無所知。”該死,他想,真的寫錯了。他凝視她,凝視著凝視著,突然間,他們同時笑了起來。她的笑那麼溫和那麼瀟灑那麼動人,使他的心馬上像鼓滿風的帆,充滿生氣活力和衝勁了。

“對不起。”他說,又接了句:“謝謝你。”

“什麼對不起?什麼謝謝你?”她追問。

“對不起的,是我把你的名字寫錯了。謝謝你的,是你對另外一個男孩不滿意。”她挑起了眉,瞅著他,好驚異又好稀奇的。然後,她大笑了,笑得坦率、純真、而快活。

“你是個很有點古怪的男孩子,”她笑著說:“我想,我不會後悔來這一趟了。”接下來,談話就像一群往水裡遊的魚,那麼暢暢的開始了。那個晚上,他們談了好多好多話,好像兩個早該認識而沒有認識的朋友,都急於彌補這之間的空隙似的。他告訴了她,他是個來自屏東萬巒鄉的鄉下孩子。她告訴他,她出自名門,祖父是個大將軍,父親也才從軍中退休,開了家玩具公司,她是道地的軍人子弟,湖北籍。

“想不到吧?”她揚著眉,笑語如珠的說:“我家的家教嚴肅,從小好像就在受軍事訓練,家裡連談天說笑都不能隨便,可是,就出了我這樣一個任的、不按牌理出牌的女兒。”他盯著她。想不到吧?一南一北,來自兩個世界的人,居然會在一個刻意安排的環境下邂逅?

“告訴我一些你的事,”她忽然說:“那個女孩怎樣了?”

“什麼女孩?”他怔著。

“你心裡想著的女孩子呀!”

“哦!”他恍然,睜大眼睛“她呀!”

“她怎麼呢?”她追問。愛追究底的女孩子!

“她不算什麼。”他搖搖頭。

“真有她嗎?”她懷疑的。

“真有她。”他點點頭,很認真:“還不止一個,有好多個!”

“哇!真鮮!”她舐舐舌頭。

“嘖嘖,有那麼多女朋友,你的覺如何?”

“亂煩的!”她笑了,為他的吹牛而笑了。他也笑了,為她的笑而笑了。然後,時間是如飛般消逝,整個晚上像是一眨眼而已。方克梅、吳天威、徐業平每次從他們身邊滑過,都會對他眨眼睛做鬼臉。他的心喜悅著,從來沒有這樣喜悅過。以前的那些女友,都不算什麼了,真的不算什麼了!有一瞬間,他覺得自己像踩在雲霧裡,那種新鮮,那種從內心深處綻放出的渴望,快活,彷佛…他以前都白活了。雖然,面前這女孩,他才第一次遇見!那晚,他們還談過些什麼,他都不記得了。連方克梅是什麼時候切生蛋糕的,他也不記得了。徐業平唱了好多歌,又彈吉他,反正,他都記不得了。只記得最後,是他送她回家的。她住在三張犁,距離她家還有一條巷子,她就不許他再送了。她說:“如果讓我媽看到這麼晚,我被男孩子送回家,準把我罵到明天天亮。”

“哦,”他一怔。

“大學二年級了,還不準男朋友嗎?”

“準。但是,要由他們先挑選。不過,”她瞅著他:“你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呢!”他點點頭。

“給我時間。目前,你也不能算是我的女朋友。不過,沒關係,我也會給你時間。”

“哦!”她驚愕的揚著眉。

“你這人真…真夠狂的!被怪的!再見!”她想跑。

“等一等!”他喊:“告訴我你的電話號碼。”她猶豫了片刻。

“好!”她眼裡閃著一絲狡猾:“我告訴你,可是,我只說一次,不說第二次。如果說了你記不住,我就不再說了。”

“可以。”他回答,集中了所有的注意力,他知道她真的只會說一次。

“聽好了!”她說,然後,她飛快的報了一個數字,速度快得像連發機關槍,而且越報越低,最後一個數字已輕得像耳語。她說:“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說完,她不等他再問,就像閃電一般,轉入巷子,飛快的消失了身影。他呆站在路燈下,像傻子似的背誦著那數目字,一面背誦,一面從口袋裡掏出原子筆,在手臂的皮膚上寫下那個號碼。寫完了,他轉身往回走,自信沒有記錯任何一個字。他吹著口哨,心情輕快。明早第一件事,打個電話向她問好,也顯示顯示自己的記憶力。他走著走著,口哨吹著吹著,忽然,他覺得有點怪異,越想就越怪異,停在另一盞路燈下,他捲起衣袖去看那號碼:“七七四一三五六八八。”他呆住,不吹口哨了,數一數,整整八個號碼。再數一遍,還是八個號碼?鹹歟∪ū筆械牡緇埃際瞧吒鍪孔鄭衛窗宋皇∷筇疽簧吭詰綹四舊稀d歉齟廈韉摹5髕さ摹⒔蘋摹⒘榛鄣吶⒆影。∷故潛凰腳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