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麥小說-《墳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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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上,一架板橋也突然沉靜。以前,他是怎樣喜歡領了鬼頭,在上面噶噶吱吱噶噶吱吱地走啊。
那些咔咔響的鈔票,嚴密地縫進褥面的夾層裡。睡在上面,先輕微地響一陣,這時,總有種睡在狗皮上的覺,使老鬼的心陣陣緊縮。
這一切,把子拉得冗長,每天煎熬得焦,也不見落。頭底下,孤零零一人坐著,呆看一片墳頭,寂靜如石雕。
怎麼先前就沒想過鬼頭是自己的魂兒呢?為了錢,連魂兒都可以賣啦!真混賬啊。老鬼想著,瘦稜稜的頭“突”地垂下,跌到兩股中間去。
因為明白鬼頭的復歸,純屬無稽之事,老鬼也就現實起來,每酒做伴,濛中少慮鬼頭,倒也罷了。丟了魂兒,原來也只是開始彆扭,時光會把無數苦痛磨得油滑,總會有新的觀念,支持起別樣的活法。老鬼漸漸也習慣了沒有鬼頭的生活,只要肯麻木,一切襲來的危機,又能怎樣?人總要活下去嘛。
只是依舊怕去鎮裡,那種喧喧沸沸的氛圍,會在冷落他的同時,不自覺地融釋一些他已封凍的創傷,使他疼痛。
這天,賣掉自己的魂兒,已整整三個月了,是個半陰天,墳場黑黢黢地,偶爾幾聲蟲鳴,徒增清冷。老鬼依舊早早躺了,無聊地哼唧著,等候睡眠的解脫。
不知過了多久,恍惚眼前有一片飄忽的亮,屋裡的東西壓抑地響動起來。老鬼想:有賊吧。又想:做夢呢。伸手掐一下腿,很疼。知道疼時,已有一道強光先花了眼,腹部也清醒地到一支的壓力。一個做作的嗓門喊:“老鬼!錢在哪?”腹部的負荷也配合地加大了壓力,老鬼痛苦地覺出自己的肋稍頑強地頂住了那,有咯咯的抗議聲,震得耳鼓轟鳴。另一個聲音慫恿:“快說!”故意的嘶啞,進幾成恐嚇。
老鬼才知夢非夢。
於是掙扎,叫喊。濛中頭上“梆”了一聲,馬上就老實了。…似乎只一磕睡的工夫,臉上有了種溼漉漉、溫溻溻的覺,撐開眼皮,一道光刺來,眼珠鑽痛,合上,再睜開,知道天已大亮——孃的,怎麼滾到地上了?剛要回味時,頰上突然爬過一個溫軟的東西,老鬼大駭,險些暈過去。偏頭一看,竟是一隻黑的大狼狗!老鬼怕驚動什麼似的,遊絲般出一聲:“魂兒?”伸手去掐大腿,不很疼——是夢?莫名地一摸腦殼,鑽心地劇顫一下,猛丁記起昨夜故事來,也就明白:眼前亦非夢。老鬼象打了一針強心劑,一下跪起,緊攬著鬼頭的頸項,雙哆嗦著:“——魂兒,鬼頭,鬼頭…魂兒來啦,來啦…”鬼頭似乎倦極,只是一往情深地,用舌頭緩緩地拭著老鬼的面頰,象在撫另一個受傷的生靈。
炕上、地下,散漫地鋪著佈滿褶痕的鈔票,以及發黃的棉絮,鬼頭的足邊,有半截呆呆的指頭,教條地屈著,兩張鈔票,粘在指頭上,結著勝利的血痂。老鬼下意識握一下拳,知道自己的手指依舊乾枯得完美。不一下摟緊鬼頭,狼樣地號起來。
鬼頭也神了,不啻千里之遙,怎麼就找回墳場來呢?況且,偏偏又在主人罹難的晚上!嘖嘖!老鬼在鄉人的詫異中,又找回了往昔的驕傲。
於是,老鬼依舊逢集必趕,帶著鬼頭。人們見了,也依舊嘖嘖地嘆,嘆中多了些神秘,紛傳那狗果真不是個凡物,恐怕不只是老鬼的兒子轉世呢。
柳河上,沉寂多時的板橋又噶噶吱吱地響起來,聽得老鬼醉兮兮的。
先前,只為湊熱鬧,老鬼才去鎮裡,現在卻要提了酒回來,和鬼頭對坐了,奢侈地活。就有人說,老鬼是前世裡和狗結了善緣,如今應報了,說得吃齋的人們更加虔信起來。
半年冒頭,老鬼發狠拆了整條褥子,抖個遍,也不見一張咔咔響的什物了。乍一困頓,大起大落的滋味,好難受。沒了錢,居然就如先前沒了鬼頭時一樣,心裡翻騰著,沒有著落。
終於有一天,靈突發的,老鬼又打起狗的主意來。有了上次的經驗,他預神乎其神的鬼頭一定會在賺了大把的票子後,再靈一般回到墳場。鬼頭就是他的財神呢。
於是,便領了鬼頭,興沖沖徒步五十里,到鄰縣的狗市,用個破布包,裹了三千塊錢,把鬼頭留給了一個煙販子。臨走時,鬼頭錯愕地呻著,眼中閃出瑩瑩的淚光來,老鬼神秘地一笑,心說:寶貝兒,快些回來,咱又有好子過啦。
之後,便是愜意地吃喝,愜意地等那陰謀的得逞。等到憂慮時,狗果然瘦瘦地回來了,脖子上禿著半圈,顯然是掙脫枷鎖的痕跡。
鬼頭進前時,竟明顯地有幾分猶豫。老鬼只是大喜,一面火熱地叫“魂兒”一面扯塊大,到鬼頭嘴邊,鬼頭卻不吃,先用頭蹭一下老鬼的腿,彷彿在試探:這是真的嗎?真的不再分開了?
望著同謀者,老鬼突然發覺自己以前太愚了,守著棵搖錢樹,竟過得清苦不堪!自己辛辛苦苦把它養起來,也該有回報了,這真是天經地義的事啊。以前咋就那麼愚呢?
老鬼直,長吁一口氣,開竅了。
鬼頭又被出賣了兩次。
這狗真是有靈,不論賣到多遠,必逃回,就如落葉,被薄情地搖落後,飄轉蕩,終思歸。也許,是因為它覺得:自己的血,是從這裡開始熱的?
老鬼漸滋潤,鬼頭卻添了滄桑,眼雖未至昏花,卻總是猶疑不定的樣子,也失去了先前的柔滑。買賣之間,價錢便殺得狠了,最慘一次,只合到三百元,恐怕再低,就只有殺賣的價錢了。
在老鬼那裡,三百元是賣出了鬼頭一個絕望的、陰冷的目光,刺得他的心——“撲騰”一下。
老鬼心軟了,望著鬼頭核計:“唉,我們都老啦,再回來後,就一起過安穩子吧。”可是,那絕望的、陰冷的目光就伴了老鬼三年。整整三年,鬼頭沒有回墳場,一千多個子,象一千多張糙的砂紙,把老鬼的心磨得傷透了,而形容也被打磨得枯槁,眼珠象兩粒乾巴巴的羊屎蛋,麵皮象帖了一頁曬乾的豬泡,頭髮也乾草般地團著,沒了人形。想他的狗想得神經兮兮的,第一次賣鬼頭的覺又回來了,那一種對魂兒的覺。他甚至沒有半點心思再抱養一隻小狗,他頑固地相信著,他的鬼頭一定會回來的。
在最念鬼頭的子裡,他幾乎向每一個墳頭拱了長揖,求那“魂兒”快些回來,發誓再不賣“魂兒”要相守到老死!
然而“魂兒”始終沒有應而歸。/時令又逾仲秋,墳場裡滿是哀怨的落葉,連幾座新墳的土,也被風刷得幹了。
老鬼覺得自己也快要落土,快要風乾了。可這樣孤零零地去了,太不心甘。
老鬼想著他的鬼頭啊。
你是天底下最大的一個混蛋!老鬼恨恨地咒罵自己。
罵著,竟鬼使神差地上了臥在柳河上的板橋。噶噶吱吱一響,驚得老鬼醒了:“王八蛋,去鎮裡麼?還有狗可賣麼?”待要往回走時,又咒一句:“王八蛋,回墳場麼?那裡有你的鬼頭嗎?沒有鬼頭,哪裡又有意思呢?”嘴裡說著鬼頭時,耳邊竟傳來一片沸騰的犬沸。鬼頭的聲音,分明混在其中,倔強淒厲。就是鬼頭!
“王八蛋,你是想鬼頭想瘋了——瘋了才對呢!”老鬼罵著,還是下意識地循聲望去,居然真見了他的鬼頭。
鬼頭正陷在圍攻中。五六隻雜家狗,誇張地勇敢,互相鼓舞著把爪牙付諸鬼頭,鬼頭絕望但野蠻地抗爭著,對生命和血統尊嚴的瘋狂信念,發了他本最原始的法則——那封固已久的對血腥的醉,是怎樣驟然甦醒的呢?
老鬼狂叫著,壓過最兇猛的犬吠,幾乎是栽下橋頭,撲向河灘,腳被淤泥住了,便跪著,兇狠地蹬踏,往前掙扎…
他暴叫著:“啊!——鬼頭——”撕裂的聲音裡,恐怖扼殺了喜悅,就象一個瞥見死神正向自己近的人,極端恐怖地伸出手臂,幻想抓住一絲生命的靈光。
畜牲們猝然一怔,隨即驚叫著四散逃開,有一隻竟躥到河裡。
“鬼頭——”老鬼也“譁”地撲到河裡。
河邊的水很淺,人趴下還能大半個後腦殼。鬼頭猛地止住,水漫過——恰巧漫過四朵雪白的梨花。
只一瞬間,象兩塊巨大的磁鐵,排除了一切理的障礙,本能地糾纏在一處。兩個“鬼”在水中翻滾著,嘶叫著,進行一種最酣暢的撕殺,象都要把對方咬碎,嚥進肚裡,徹底消化,變成自己的血骨,永不失。
沸騰的河水稍一冷靜,老鬼便息著,急急地、輕輕地說:“回去,回家去,再不分開了,再不…哦,回家…這回一定…”就這樣抱著鬼頭,一路淌著水,血,和淚。血比水要濃,淚比水要澀,但都混在一起,著,一路。
板橋噶噶吱吱地響。老鬼從未這樣強壯、這樣年輕過,從未。
到了小屋前,老鬼小心翼翼跪下去,輕輕放下鬼頭,撫著鬼頭的耳:“看你瘦的,我的兒。一定在外面漂了好久了——怎不回家呢?想死我啦。”說著,淚就下來了。
老鬼在狗的前額摸了一把,便跳起來,進了門。鬼頭沒有跟進,只猶豫地在門口張望。老鬼折回時,端半碗米飯,湊到鬼頭跟前:“吃,看,這還是我的碗呢。以後,我們合用,合用!”鬼頭突然輕嗚一聲,直直看那碗,似乎回想起什麼,猛地一跳,離開老遠。
老鬼詫異一下,又湊過去:“鬼頭,吃呀,吃得壯壯的,象以前一樣。啊?象以前一樣。”鬼頭愣一會兒,終於聽懂了似的,慘叫一聲,滿眼恐懼和絕望,猛地撞翻碗,躥過兩個墳頭,出墳場,沿著河沿,瘦骨稜稜地,飛也似地逃了。
一會兒,就沒了蹤影。
沒幾,有“探”的回來說:老鬼死了!沒人探究老鬼的死因,只由鎮裡張羅著料理了後事,草草埋在小屋旁。從此,柳鎮沒有了守墳人,又一種職業消逝了。
老鬼下葬時,有淒涼的狗吠,在林子邊上傳了很久。
那天,正是週末,柳鎮的集。
(注:原發於《雍陽文藝》,1994年某一期吧。未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