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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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駱同森不讓她有逃避問題的藉口。
“你兒子反應是差了些,但還不至於到痴傻的地步,而且他那跑百米的速度,遠超於一般平衡失控的低能者。”
“你說蝦米碗糕,我聽攏無啦!”婦人不耐地問兒子:“阿明,你告訴媽媽,你到底有沒有去看慧衣服?”
“沒…沒有!”男子語氣模糊不清,撇得倒是乾淨利落。
“他說沒有,你聽見了沒?”婦人指著他的鼻子說。
“我告訴你,慧是我兒子的小學同學,如果你再亂嚼舌的話,我就跟你沒完沒了…”
“等等,你告訴我,慧是誰?”駱同森阻止她說下去。
“慧就是慧啊!”婦人啐道。
“你連這裡住什麼人都不知道,還敢說我兒子胡作非為,你臉皮實在真厚耶!”
“你敢說真的沒有嗎?”駱同森火大地問阿明,衝著一句“臉皮厚”不管“慧”是不是米蕊綻,他都決心計較到底了。
阿明心虛地低下頭,半晌不發一言。
“這位太太,如果他沒有,他為何不敢抬頭、不敢承認?”
“他沒有承認!”婦人尖銳叫道。
“看同學犯法,那你講話是不是也犯法?你真這麼愛說,等我兒子真犯了法再來說!”
“如果他真的犯了法呢?你如何承擔、彌補?既然身為合法公民,就得知法守法,沒有人能例外。”
“例不例外是我家的事,你管好自己就行了!”婦人丟下一句,拉著兒子轉身離去。
駱同森氣結地追過去說:“我告訴你,你最好約束自己的兒子,否則下回再給我遇上,我就把他逮到警局去!不信你等著瞧!”
“我不是住在你的管區,你不要囂張過頭!我告訴你,當警察沒有什麼好囂張的。”婦人回頭和他吵。
“沒有我們這麼‘囂張’,你能平安地站在這裡?”駱同森恨恨地指著她說。
“我告訴你,不管你住哪裡,只要你兒子在我的管區犯案,我就一定追究!”
“我要去投訴你,告你濫用職權、栽贓誣陷!”婦人忿怒地叫著。
“我的名字叫駱同森。”他指著自己鼻子告訴她。
“如果你記不住的話,找刑事組長就行,千萬別跑錯地方、告錯人!”
“好,給我記住,我們走著瞧!”婦人拉著兒子快步往後山而去。
望著漸行漸遠的母子倆,駱同森撥電話回局裡。
“小李,我是組長,現在我在楓林村十五號,有個男子叫阿明,差不多一百七十左右,你們曾經看到過嗎?”
“喔,他是米小姐的小學同學,經常跑到那裡去。我們曾經勸導過他,但他還是常去…不過,我們巡邏車一去,他會立刻走開。”
“‘慧’是不是米小姐?”駱同森想到就問。
“是啊!”那頭傳來笑聲。
“慧是她的小名,這裡的人都這樣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