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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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告你涉嫌刑求、栽贓誣告!”一個有著黑道背景的民代衝過來咆哮。
“我要讓你這警界敗類徹底從警界消失!”他是市警局的常客,一向以敢說敢作著稱,這席話說得也尤其鏗鏘有力。不過,他要告他,就如他趕來關說的結果一樣——遲了一步。
過了今天,駱同森即將下鄉,到牛羊遍地的荒山野林去當他的組長。
雖受警察教育,但仍無法改變其原來格,唯恐該員繼續留任,損及警政評價、警察風紀,但估念該員建功殊多…人事命令這樣寫著。
在翻掉包娼包賭、貪贓枉法的分局長之後,他知道自己會有這天;從市警局到鄉分局,也是名副其實的“放”但不管如何,扳倒警界惡就是值得。
他唯一不捨的就是駱強。
回回回凌晨時分,駱同森結束了勤務,回到自己位於郊區的家。
“手又受傷了?”駱強打開門,站在門邊看他。駱同森受傷是家常便飯,他早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還是那句老話,只要這驢蛋還活著回來,其它的不必奢求太多。
“不小心給玻璃割到了。”駱同森揚了下包著紗布的手,逕自進去收拾行李,好趕在八點前到新單位報到。
“棉被我已經替你打包好了。”駱強跟進去幫忙收拾東西。
駱強就是駱同森的養父。二十七年前的一個冷夜,駱強擔任管區巡查時,在一家寺廟前發現了襁褓中的駱同森,從此王老五、棄兒相依為命。
那時警員薪一天四十元,一個女工薪二十元,駱強就用一天二十元的代價請人幫忙照顧駱同森,直到他三歲才接回來。
同森,同生。他取這名字的用意就是想把駱同森視如己出,但嗷嗷待哺的幼兒成為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後,拔得就如蒼勁的杉柏一般。警大四年,更是把他培育成一個允文允武、理論科技並重的優秀警官。
有子若此,駱強到驕傲,但他會落到今天這種田地,也是早就料到的。
“叫你別揭、別揭,就是不聽,現在你‘’了,對不對?都怪我沒把你教好,沒事去擋人家的財路幹嘛!”一邊罵,駱強一邊把託人去買的美女寫真集一併放進去。
他們一起睡,一起出任務,一起蹲在廊下吃便當,三不五時也談論女人,以及自己如毒蛇猛獸般的**…現在,他要去的鳥地方,連宿舍都沒有,還找得到質優貌美、情投意合的小姐嗎?這一蹉跎要到何時?
“分局長變成港分駐所的小主管,外加一支大過,而我還是組長,划算!”駱同森無動於衷地把那本寫真集拿出來,然後把衣服一一放進行李裡。
划算?從甲級分局調到丙級分局,“教訓”的意味已經很濃厚,他還嫌不夠?
“換作別人有這麼多功績,早不知升到哪裡去了,只有你會到外放!”駱強恨鐵不成鋼地罵。
“就算外放好了,照你的階級再不濟也是個派出所主管,而你卻還是個小組長,你當小組長就‘心滿意足’了是不是?”
“你幹了一輩子的警察,還是個小巡官,連買房子都要貸款,不要五十步笑百步。”駱同森淡然應道。
“我走了,你不用替我心,可以多活好幾年。”
“養出你這種沒出息的兒子,多活年幹嘛?”駱強恨恨地說。
“早知道,當初撿到你的時候,就該扔上垃圾車,省得你今天‘禍國殃民’!”說著,駱強又把那本美女寫真集放進駱同森旅行袋裡。
食也,一種男人無法擺脫的原始本能,一種困擾的反應。但離情依依,駱同森哪還有心思去想這些狗倒灶的事呢!
“放心,我憋不死的。”他把那本寫真集拿出來,又繼續收拾著衣物。
“這是新上市、三點全的,你拿去消消火。”駱強翻著養眼的寫真集給他看。
“看到沒有,幽木瞳耶!拍攝得這麼美、這麼藝術,不要‘很’可惜喔!”這些寫真女星長相都差不多,駱同森也沒有喜歡的特定對象,不過,瞥了寫真集一眼,他忍不住笑起來。
“這哪是幽木瞳呢!你買錯了。”他指著封面“美執裡子”幾個大字給養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