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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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呆呆地注視著面前的課本和練習簿,口中卻不時地哼哼著本真夜的老歌…《tomorrow》中的那句“的淚多了,人就會堅強起來”心裡不竟開始抱怨起來。要是歌詞換成“
的淚多了,試考就能及格”那我倒很願意哭上三天三夜而毫無怨言。現在眼前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堅強,而是能不能在開學後的補考及格,否則我就只有拖到下個學期再補考了。多恨自己平
不用功,要不怎麼放暑假了還要被爸媽監督補習呢。真是要多丟臉就有多丟臉。原以為進了大學就能離開爸媽愛的鞭策,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終於,由於一門高等數學不及格而被剝奪了暑假的旅遊計劃。幸好,出遠門不可,出近門還行。隔三差五地溜出去找朋友們玩也不為過吧。無奈啊,現在只能當個乖乖女,做在寫字檯前溫課。這就是獨生子女的悲哀。
原本真的想好好複習的,卻不料自己銳過人的耳朵時不時地能捕捉到窗外的異聲。時起時落的
麻聲,五音不全的卡拉聲,甚至還有清雅的鋼琴聲。不過現在是本小姐溫習功課的時間,所以再清雅優美的聲音我都當它是雜音,無一例外。為了杜絕這些害我之音,最好的辦法就是關上窗戶,但在沒有空調和已三個星期滴雨未下的情況下,可以猜想到我正身陷酷熱當中。倘若連透氣的權利都要剝奪的話,那我就只有憋死的分。所以,只有忍!
都說天氣熱人的情也會暴躁,真是不錯。總算
麻聲能停了,卡拉聲也沒了,但那陣陣悅耳的鋼琴聲依然迴盪在我耳邊。心中的怒氣不由得直線上升。
“你媽的還彈!”突然腦中冒出一句髒話。幸虧我的理智還是戰勝了情
,否則的話,家長們就會從做人的道理一直跟我討論到今後的“錢途”問題。讓我恨不得時間倒轉能抹掉剛才的那句千不該萬不該說出口的髒話。
為了不再出現這種危險狀況,為了不再受到優美噪音的騒擾,更為了自己今後的“錢途”著想,我開始翻箱倒櫃地尋找早已被打入冷宮的隨身聽和耳機。以前我都有這麼一個解題秘訣,就是邊聽免費歌曲邊解數學題,其效率可以翻幾番哦。但自從考進大學後就沒再用過。可見,免費歌曲是我的最愛,所以說那些高雅的音樂我一向無福消受,比如此時窗外的清脆琴聲就是。
“該死!”這句應該不算髒話,我毫不猶豫地罵出口。其原因就是,好不容易找到機子才想起家裡已經沒有了電池。原本附送的電源也在我一次使用不當中早早地壽終正寢了。沒辦法,於是我為了不再受到優美噪音的騒擾,更為了自己今後的“錢途”著想,拿起房門鑰匙和錢包,決定出門去外面不遠的小店買電池。
還不算太晚吧!我抬頭看了看客廳牆上掛著的鐘。時針已快接近阿拉伯數字的“9”了。
“這麼晚還出去?”裡屋爸媽的聲音傳了出來,他們開著電視,耳朵還這麼靈。應該說,凡是關於我的事,他們都特別。
“我出去一下馬上回來。”
“幹嗎去?”我朝天白了一眼,幹嗎問的這麼清楚啊,我又不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去買電池。”
“買什麼電池啊!”
“啊…反正很快回來的。”不等他們再次出聲阻止,我已經出了門,就像做賊似的趕緊溜。
可還是聽見他們在喊:“早點回來,不要亂逛了!”老天!什麼時候才能不把我當小孩子看。難道真的要到我結婚生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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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覺就是不一樣,人覺著特別輕鬆。雖然外面不比自己房裡涼快,但沒人管是最自由的。
樹上的知了叫了一個白天晚上還在叫。它們還真是不知疲倦啊!晚上的知了叫聲讓人聽了有種涼的
覺,白天的齊鳴只能增加燥熱
。不管是哪個時段的叫聲,都是它們最後的絕唱了。我倒是佩服它們這種在死前儘量釋放的
神。反正自己是做不到了,因為我很明白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
遙望前方。哈!沒想到這個時候小店的生意還這麼好,有不少人嘛。
眼看著有人剛買好東西出來,我半跑著過去,腳上穿著拖鞋跑不快。
說實在的,今天的自己還真神經呢!平裡懶得出門的人,今天竟然會為了買小小的電池頂著酷暑跑出來。大概就是為了減少這麼幾分鐘的複習時間。
小店可還真是小,只有十幾平米的地方,東西還多。吃的用的都有,不過其中可不敢保證沒有假貨,反正大家圖的就是個方便。在離這裡大概近千米遠的地方就有一家不小的超市,是專為這裡的居民開的,但這裡的住家還是願意來這裡買,可見,天下的懶人不止我一個。
我瞥了一眼正在一旁打公用電話的男人。二十幾歲,這麼熱的天還穿戴整齊,正急著向電話裡的人解釋著什麼。立馬,我猜到了。準是因為和女朋友失了約,正解釋呢。而且他還不是住在這裡的,一旁一輛破舊的自行車就可以看得出,車兜裡還有一把早就焉了的玫瑰。還沒電話磁卡。可憐啊!他一定是跑了好多地方才找到這麼一個公用電話,因為這個附近沒有一個投幣公用電話亭。
我正為自己頗為高明的推理洋洋得意之時,一個模糊的身影從眼前閃過。
“老闆,五瓶啤酒!”一個低沉的聲音在我頭頂響起。
這個人怎麼不知道先來後到還有女士優先啊!
我急了。於是連忙靠向櫃檯向正在裡面拿啤酒的老闆叫道:“老闆!我買兩節電池!”說完還不甘示弱地抬頭瞧了一眼這個男人。應該說是男生,不老,和我差不多年紀,二十左右吧。
不料,他也正看著我。一定是我剛才說話的聲音很大。他和我正用著同一種眼神打量著對方。是一種難以置信的目光。
太失禮了吧!對一個女生竟然這麼看!我有這麼怪嗎?
說到怪,眼前這個男生才是。待看清楚才覺後悔自己剛才的爭強好勝。
長的還不算差,身高超過一米八。但一副衣著打扮就很容易讓人在腦中聯想到“不良”兩個字。染成暗金的頭髮,穿著古怪得不知該怎麼形容,反正是隻有問題人物才會穿的那種。脖子上還掛著骷髏造型的項鍊,更要命的是,一邊耳朵上還穿著一個耳
。也許是我思想保守,我記得穿一邊耳
的男人應該是…同
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