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北京律師建議就拆遷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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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城市拆遷,百姓人人擔憂。不知道什麼時候,這拆遷的事情也許就落到了自己頭上。而關於拆遷中發生的事故更是讓人擔心。最近,就已連續發生兩起因為拆遷而導致被拆遷者點燃汽油**事件。在全國引起轟動,一時間,對拆遷更是讓人恐慌。因為兩起事件發生後,按照地方政府的說法,都是被拆遷者因為拒拆才會這樣,但百姓心裡明白,誰對誰錯,只是苦於申訴無門,話也就都放在了心裡。
其實我們心裡都打鼓,難道說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人出面管理麼?如此下去,百姓不是身處水深火熱之中麼?那些所謂執法者實際上卻是強制拆遷者,就沒有人能處理他們麼?答案當然不是。在北京大學5位教授聯名向全國人大諫言要求審查《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簡稱《拆遷條例》)之後,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國華也就此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議遞建議函。
呂國華稱,大多地方政府,不理拆遷條例,故就此建議撤銷《拆遷條例》並進行拆遷立法。還具體分析了一些事實,表明自己的立場。他說,原來的條例,作差,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就出臺了實施細則,但大多條例都是以拆遷者的角度出發,犧牲了被拆遷者的合法權益。在解決拆遷賠償糾紛時,被拆遷者不能狀告拆遷人。需要先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裁決。如果不服裁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狀態裁決機關。這意思就是說,被拆遷人的房子值多少錢要由政府部門來決定,這實在是太荒唐。何況,大多數地方政府出的價格比開發商的還要低。對被拆遷者來說,不公平。原本,只是被拆遷人和開發商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卻被硬生生的加入行政裁決。他現在能做的就是通過訴訟技巧,拖住開發商,有的時候也建議被拆遷者找媒體,通過社會的幫助以索要合理的賠償。
在瞭解其中一些的利害關係後,似乎隱約明白了為什麼百姓總是申訴無門的原因了。這本就是政府定的條例,本就是政府派人拆遷,出現糾紛,找政府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呢?不但沒有說理的地方,還會被扣上“不合作”才會強制拆遷。這也就難怪兩起**事件後,政府的解釋都大同小意了。這,原本就是被拆遷者和開發商之間的關係,卻被政府從中了一腳,出臺一系列對被拆遷者毫無益處的條例,稍不合作,就是與政府對抗。百姓,就變的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了。就算是有個別人通過一系列途徑拿回相應的賠償,那付出的代價,也是可想而知了,甚至有些人為此有了極端。
對於這位呂國華律師的建議,筆者給一個大大的頂字,還不足以表達心中的支持。百姓需要這樣的好律師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國家需要這樣的律師來維持社會的安寧。因為只有百姓真正安寧,社會才會安寧,國家才會安寧,才會和諧發展。強烈支持這位好律師的建議,希望更多的人站出來支持他,撤銷《拆遷條例》並對拆遷立法。以壓壓那些強制拆遷者的囂張,還百姓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