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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傾瀉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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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旅行的士紳豪族子嗣,偏將暗自確認了對方的身份,這種人在這裡並不少見,不過這麼一門心思到處跑的,一般都是滿腦子天真的貨

當真以為掛著一個士紳豪族家族公子的身份就可以到處亂跑了?這位騎兵軍隊的偏將忍不住冷笑著,開口問道:“你們是什麼人?”他的手一直放在武器上,聲音沙啞彷彿是破了的風箱一樣讓人記憶深刻。他惡狠狠的說道:“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麼?這麼多人違反令帶著武器,莫非…”他本來想說‘你們是竄在野外的強盜’。不過他的後半句話很快說不出來了,因為這位騎兵偏將已經看到那個年輕人用一種古怪而輕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那種覺就好像在看一個白痴一樣。

“你們是從前面過來的?禍害了幾個村子幾個人?”信王趙榛好像沒聽到對方的問題一樣,如此問道。

偏將一怔,但馬上反應了過來。

“混蛋小子,你以為你是在和誰說話?你知道我們是誰麼?我們石門城莫統領大人手下的騎兵軍隊,現在我懷疑你們是竄在野外的強盜山賊,立刻丟掉手中的武器乖乖束手就擒。”他惡狠狠地叫道:“否則等到我一聲令下,可沒有你們後悔的時間了。”

“所以呢?”信王趙榛問道。

“所以什麼?”偏將絲毫沒有聽出信王趙榛口氣中壓抑的殺意,或者說橫行慣了的他壓沒想到一群雖然武功高強,但沒有經歷過戰場殺陣的武林人敢於反抗自己。要知道他的背後可是有兩百多名騎兵。他們可不是當初軍中那些花架子,而是莫統領花大價錢從江湖山匪之中挑選出嗜血之輩,所組成的軍隊戰士,而且一個個都見過血的。

他有些自得地說道:“不過現在本大爺給你們一個改過自的機會。”騎兵偏將用左手握劍在手中一分,繼續說道:“女人留下來,其他的人給我乖乖的滾蛋。”站在信王趙榛身後的吉倩倩聽了這句話,並沒有到一絲一毫的憤怒。相反,她已經司空見慣了這些官匪之軍隊的飛揚跋扈,不過她倒是嘆了一口氣。

她嘆氣,不是因為自己的不幸,而是對對方的行為而惋惜。這傢伙難道沒看出來,他這是一頭撞到了槍口上了麼?

少女忍不住看了信王趙榛一眼,信王趙榛自從離開莫統領的府邸以來,所壓抑的怒火,這一刻終於由內而外地噴薄而出。

他的右手正從劍鞘上鬆開,垂下然後歪了歪頭一字一頓地答道“我記得剛才你問我是誰,對麼?”那名偏將再次一怔,心想這個年輕的傢伙是不是有問題?不過這位偏將還是下意識地握緊了自己手中的長槍,莫名地到有一些不對勁。

“看來你們是欺男霸女的慣了,是吧。既然這樣,那麼你們的終途,是我能送一程了。”聽到信王趙榛的話,讓他們到驚訝和摸不著頭腦。而那名莫統領手下的走狗偏將卻是到肺都要氣炸了。

他下意識地以為自已被耍了,忍不住惡狠狠地答道:“你再說什麼胡話?”他咬牙切齒地說:“你別想給我拖延時間,我數到三,這是你們最後的機會——!”他調轉馬頭,喊道:“一!”不過信王趙榛卻搖搖頭說道:“不用數了。”然後他抬起頭說道:“我要說的是,我的名字,你去閻王殿問去吧。因為,是我殺的你這個畜生。”他手一揚,幾乎所有人都只看到人影一閃,然後是一聲清脆的骨頭折斷的聲音。

脖子被折斷的偏將保持著最後一剎那驚訝的表情,然後轟一聲翻身落馬。

伴隨著隨後的廝殺,戰鬥很快就結束了。崔虎、龐正一行人與這些如狼似虎的騎兵對戰,實力相差還是很大的。只有那些都頭能與他們的人打個不相伯仲。

而且,一開始就斷送了自己命的偏將顯然沒料到,這群看起來普普通通的人中,卻有著強悍地信王的存在。

此時的信王趙榛暴怒了,他需要發洩。全力出手的他像是一道閃電從地下迸發,他在一瞬之間向前出,然後縱向穿過整隊騎兵,從上空看去就彷彿一條電龍橫貫南北。

接下來,就是死者枕藉,遍地死屍。

那一刻騎兵們就崩潰了,甚至還沒有手,他們就已經鬼哭狼嚎地四散逃開。可惜戰馬的速度也最多隻能欺負欺負普通人而已,這並不能給他們在逃命上帶來什麼優勢。前後只用了半個時辰,平原上就只剩下空無一人的戰馬與騎兵四下散落的屍體。

這是信王趙榛沒有將暗地裡保護他的十幾名信王軍特戰隊戰士,召過來的結果。否則整個過程估計還用不到這麼久。一號同樣身具大師實力,又是騎兵出身,再加上北方戰馬的速度還比這些南方戰馬速度快,估計幾個來回就能將這些渣滓屠戮一空。

不過這些並不重要。信王趙榛在經過一場大戰之後終於平靜了下來,他坐在一匹戰馬的屍體上,靜靜看著不遠處其他人正在打掃戰場,同時終於有時間檢查自己的情緒。

自從自己南下以來,信王趙榛開始發現自己的情緒有不可自制的波動。其實說白了,就是因為事情變得他無法控制而變得情緒差。這次南下,他險些丟了命,讓他知道,個人的武力是不可能保證自己的安全的。自己必須繼續小心謹慎,他明顯的覺到自己的情緒變得煩躁了起來。

如果是未來的自己,那個自己的過去,情緒變得如此煩躁的話,是必須接受總部的心理醫生治療後,才能繼續上戰場的。可是這裡是沒有心理醫生,自己必須自己調節自己的情緒,自己當自己的心理醫生。

信王趙榛搖了搖頭,然後他抬起頭來,卻看到吉倩倩與羅月兒一起走了過來。他微微一怔,因為看到兩個女孩子手牽著手,拉一個有些畏畏縮縮地小女孩正看著他。

一個有著一頭長髮的小女孩,頂多十一二歲的年紀。

信王趙榛微微皺了一下眉頭。在北面的一些村子裡,有一些少數民族的村落。他沒記錯的話,據情報,那裡居住著的,是一群南方的蠻人。當然,他們算是什麼民族,在宋朝是沒有一個固定稱呼的。但是,漢人統一將這些人稱為蠻人,有時候只用地域來區別。

這些蠻人極端封閉,他們躲在森林邊緣地區聚居,不願意歸化官府統治。當地的官府與軍隊一般對這些所謂的‘少數民族’採取聽之任之的態度,不過也有極少數採用血腥手段鎮壓的。

眼下看來莫統領似乎就是其中之一。不過那傢伙抓一個蠻族小姑娘幹嗎,士紳豪族可是不屑於與這些野蠻人接觸的。有些講究的文人墨客和迂腐之人,即使被碰一下手也會被認為是奇恥大辱,甚至一般的民眾也不大看得起這些化外之民。

信王趙榛下意識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個村子,那正是他們北行的目的地。

小女孩立刻抬起頭,仰面驚訝地看著信王趙榛。

“帶她回去。”信王趙榛說著,帶領眾人開始繼續北上。

在森林深處的一個古舊的村落裡,信王趙榛找到了那個蠻人的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