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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裝修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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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尹千秋搖頭:“沒事。”夏溪覺得奇怪,不過還是接道:“好噠。”

“下班麼?去‘王媽媽家’吃飯?”

“不行。”夏溪再次拒絕“我接了個小的案子,客戶白天沒有時間,約的晚上七點。”尹千秋看著夏溪雖然抱歉但一點都不遺憾的神情,眼神微微黯然,不過還是微笑,對夏溪說:“也好,我叫薛律師去。你也不要太晚回家。注意安全。”

“好的好的,謝謝尹律師。”送走尹律師,夏溪回到桌前,泡了一杯綠茶,專心等待客戶。

大約七點十分,一個高大的男人走進房間。

夏溪抬頭:“餘先生?坐。”

“夏律師。”男人大約四十多歲,面容十分俊朗,眼角、嘴角有些皺紋,黑髮中間支稜著幾白髮,有點突兀。這個客戶是蕭雅的經理,名叫餘震,由蕭雅介紹過來。因為對方是蕭雅的經理,夏溪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神。

夏溪按滅電腦屏幕,看著餘震,顯得十分乾練:“今天過來,是有什麼事呢。”

“我…我想問問…”餘震眼角嘴角有點搐。面部肌扭曲,顯得十分痛苦,而且難以啟齒,彷彿那是自己最隱秘的傷痕。

夏溪也不催促,只是靜靜等著。

沉默兩分鐘後,餘震終於開始:“我是想諮詢一下,將房子贈與兒子四年之後…忽然發現兒子不是親生,能取消贈與嗎。”

“…”夏溪彷彿能夠看見,眼前這個男人被刺得鮮血淋漓的五臟六腑。

餘震又說:“我與前18年前結婚。起初情很好,可是後來…我為了讓家人過上好的生活,獨自來到雲京打拼…2002年12月,有了餘同。再後來…與情越來越差,離婚收場,餘同跟我一起生活。我在10年之前買了一套房子,4年之前過到餘同名下,打算退休就回老家…那邊還有一個房子。可是…上月回家,又聽到風言風語,說前當年和人不清不楚。以前我怕影響兒子,都沒管過,可是這次…我就有種…什麼覺,於是拿了兒子身上的創可貼,去‘大西洋’做了dna親子鑑定,結果證明…”餘震眼睛紅彤彤的“餘同不是我的兒子。”

“…”

“我能把房要回來嗎?那個是我一生積蓄。”夏溪遞給男人幾張紙巾:“當時走的‘贈與’還是‘買賣?’”夏溪桌上常備紙巾。客戶在面對可能失去房子的恐懼時往往涕淚俱下,夏溪總會表情“冷酷”地遞過一張紙巾。

她時常覺得,她是渣化的賈寶玉,好多人都欠她眼淚。

餘震說:“贈與。”夏溪點頭:“好的。”把房過到子女名下,一般就這兩種方式。走“買賣”父母納稅較高,除了契稅等等還要再一筆個人所得稅,但是未來比較輕鬆,子女若想賣房沒有附加條件。而走“贈與”子女若想賣掉,手續複雜、需要公證,而且,隨時面臨一項危險,就是有天法律會將出售“非直系親屬贈與的房”時必須納的20%偶然所得稅擴到“直系親屬”簡單來說,目前“贈與”可以避稅,但是需要承擔風險。

餘震道:“上個律師說,‘贈與’只有一年的撤銷權。”

“是這樣沒錯。”餘震看著倍受打擊:“那…拿不回來?”

“未必。”夏溪比較自信“‘認為兒子是親兒子’可以算作‘重大誤解’,打到法院贏面很大。”餘震眼睛多了一點光亮:“那還好…那還好…”夏溪十指叉:“不過,我還是確認一下,您真的,要起訴餘同?”

“假如他不能接受,我猜,他不能接受。”

“假如他不能接受,立即起訴餘同?”

“是。”餘震說“這事越早解決越好。現在已經贈與4年,我怕時間越長…越麻煩。”

“…”

“還有一個問題,”餘震又問“我的親子鑑定,有法律效力嗎?”

“沒有。個人親子鑑定不行,需要司法親子鑑定。鑑定人必須到場,出示證件、現場採樣、拍照、記錄。否則,您說樣本是誰的,就是誰的。”

“那…他要不同意去呢?!”

“沒事。”夏溪回答“以前另一方不配合,法院往往認為證據不足。但是,11年起,《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推定請求親子關係不存在的一方成立。”

“那我就明白怎麼做了。”

“嗯,”夏溪說“那麼,回去商量一下。如果確定要打官司,再來提證據,比如曾經撫養過餘同的照片…”

“有啊,全是。”餘震說著,摸出一個手機,放在桌上,給夏溪看照片。

夏溪一看,心中微顫。

每張照片上面,都是滿滿父愛。

餘震帶著餘同,在外省旅行、在外國旅行…在遊樂場、在動植物園、在滑雪場、在溜冰場、在圖書館、在科技館、在大學校園、在體育館、在美術館、在音樂節、在天湖、在寺廟…而且,每張照片、視頻,餘震還都做了備註,什麼“上圍棋課”

“上鋼琴課”

“上籃球課”

裡面,餘震一臉開心,滿眼驕傲,可以看得出來“兒子”是他離婚之後神寄託。

夏溪抬眼。

她發現,餘震正在講著餘同有多不好:“從他三歲開始,就覺得他其實和我特別不像,也不知道繼承自誰。他小時候,曾說學校要什麼費用,要了幾百塊錢,結果是去充值什麼遊戲——”夏溪再次意識到了,對於大部分父母來說,認為子女哪哪都好,前提只是“他/她是我的孩子”一旦這個前提不存在,便哪哪都壞。

這很正常。

夏溪十分清楚這點。

可是,她會忍不住想,餘同,那個只有16歲的少年,也許,將會以“被告”這種極其猛烈的方式同樣認識到這點。

假如不能接受…他會收到“爸爸”發的一紙起訴書。

“爸爸”甚至不能等他高考結束。

“生活”這個東西,本質就是“無常”最開心的事都是由於“意料之外”最傷心的事也都是由於“意料之外”而“意外”之所以是“意外”就是因為,它總是以一種摧拉枯朽的方式闖入人的視線,使人被迫睜大驚恐的雙眼。

那個只有16歲的少年,很快就會明白什麼叫做“親情”什麼叫做“血濃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