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國際通用戰鬥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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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手臂向身旁伸出,手部抬起到胳膊高度,掌心向下。
2.小孩----手臂向身旁伸出,手肘彎曲,掌心向下固定放在間。
3.女嫌疑犯--掌心向著自己的膛,手指分開呈碗狀,寓意是女的部。
4.人質----用手卡住自己的脖子,寓意是被劫持的人質。
5.指揮官----食指、中指、無名指並排伸直,橫放在另一手臂上。
6.手槍----伸直大拇指及食指,互成90度,呈手槍姿勢。
7.自動武器----手指彎曲成抓狀,在膛前上下掃動,像彈奏吉它一樣。
8.霰彈槍----發信號的是手持霰彈槍的隊員,只需用食指指指自己的武器便可。
9.門口-----用食指由下方向上,向左再向下,作出開口矩形的手勢,代表門口的形狀。
10.窗戶----用食指由下向上,向右,向下再向左作出一個閉合矩形的手勢。
11.聽到----舉起手臂,手指間緊閉,拇指和食指觸及耳朵。
12.那裡----伸開手臂,用食指指向目標。
13.掩護我----把手舉到頭上,彎曲手肘,掌心蓋住天靈蓋。
14.放催淚彈--手指分開呈碗狀,罩住面部的鼻子和嘴巴。
15.集合----手腕作握拳狀,高舉到頭頂上,食指垂直向上豎起,緩慢地作圓圈運動。
16.推進----彎曲手肘部位,前臂指向地上,手指緊閉,從身後向前方擺動。
17.明白----手腕舉到面額高度並作握拳狀,掌心向著發指令者。
18.發現狙擊手--手指彎曲,像握著圓柱狀物體放在眼前,如同狙擊手通過瞄準鏡進行觀察一般。
19.趕快----手部作握拳狀態,然後彎曲手肘,舉起手臂作上下運動。
20.看見----掌心稍微彎曲並指向接受信息的隊員,手指間緊閉,將手掌水平放置在前額上。
21.檢查彈藥----手執一個彈夾,舉到頭頂高度,緩慢地左右擺動。
22.向我聚攏----伸開手臂,手指間緊閉,然後向自己身軀的方向擺動。
23.指令已收到--伸開手,大拇指和食指呈圓形狀,同“ok”的手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