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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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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是法文。”方明曦不笑了起來:“我為什麼會寫法文?你本不會法文。”

“所以我到處去問人,終於找到一個朋友的妹妹的同學,她會法文。”

“我寫了些什麼?”

“我都忘了,也許因為不是母語的緣故吧。”關正之尷尬地摸摸腦後那撮捲曲的頭髮。

他沒說的是:那個幫他翻譯的女孩子就是賴詠美,後來成了他的女朋友。而他的確忘了明信片上寫些什麼,只記得當時很傷心。她在的時候,身上的首飾總是噹啷噹啷的響。她走了之後,他的世界也變寂靜了。

“你呢?你有男朋友嗎?”他問。

“放心吧。我不會沒人喜歡的。”她託著頭說。

“什麼時候回去法國?”

“還沒決定。”他送她回家的時候,她說:“我要去買點東西。在王亮怡家裡住了這些天,總要幫人家補給一下食物。”

“我陪你去。”在超級市場裡,她買了麵包、水果和酒。

“你有沒有看到茄汁炳豆?忽然很想吃。”她說。

“你也喜歡吃的嗎?”他詫異地問。

“怎麼啦?你也認識很喜歡吃茄汁炯豆的人嗎?”關正之搖了搖頭,彎下身去,在貨架上替她找茄汁炳豆。

她望著他的背影,突然有點動。

他找到了,站起來問她:“是這一種嗎?”她微笑點了點頭。

關正之替她付了錢,幫她提著東西回家。

道別的時刻,她熱情地揮動左手,手腕上的銀手鐲在寂靜的夜裡噹啷噹啷的響。

他回過頭去,燦然地笑了。

她和關正之曾經有過美好的時光,他總是在她身邊叨唸著愛她。那天,他在電話那一頭說會永遠等她,她動得幾乎想留下來。可是,他說的,他已經忘了。

無法一起的時候,男人說會永遠等你,也許不過是一種風度和禮貌,或者一個期待。她在失意的時候回來,並不是想回到他身邊,只是想知道像這樣的一個承諾是否仍然存在。她也不知道杜一維現在怎樣。杜一維沒說過等她。或許,他已經有另一個女人了。

縱使愛不會變,形勢總會變。

人總有不愛另一人的一天。

這一天,王亮怡在家裡接到關正之的電話。

“方明曦走了,她有一些東西留給你,你過來拿可以嗎?”王亮怡說。

“她去了哪裡?”來到的時候,他問。

“她跟朋友去了西藏。”沉默了很久之後,他問:“你跟她是怎麼認識的?”

“她幫我們雜誌寫一些巴黎的事情,你沒看過嗎?”

“我不知道她有在香港寫稿。”

“我給你一本拿回去看看。”王亮怡拿了一本雜誌給他。

“謝謝你。”

“我想她大概不會回來了。”

“喔。”他有點失望。

在地鐵車廂裡,他翻開那一頁,方明曦寫的正是巴黎左岸那家玫瑰花店——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他曾經沒有一天不愛她,也說過永遠等她。那一夜,那串銀手鐲的聲音,再一次在他心裡迴盪。這離別的聲音,也許再聽不到了。

他打開她留給他的東西,是一盒蝴蝶標本。緻的木盒裡,排列著十六隻青玉星蛺蝶的標本。

方明曦坐在飛往拉薩的飛機上,想到關正之可能已經收到她的禮物了。那十六隻由小到大排列的青玉星蛺蝶深沉而強烈的藍,是因為光照在它們翅膀上的鱗片而造成的。製成了標本,永不會褪,電不會隨著歲月消逝。

舊愛已成標本,沒有生命,也再飛不起來了。只留下一場美好的相逢。

她揮揮左手,向空姐要了一杯礦泉水。

關正之把標本放在大腿上,忽然聽到噹啷噹啷的聲音,他猛地抬起頭,一個女孩子在他身邊坐了下來,膝蓋上放著一盒蛋糕,左手手腕上戴著一串閃亮的銀手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