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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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雖好生,亦難救求死之人;人能造福,即可邀悔禍之天。
譯文及註釋譯文上天雖然希望萬物都充滿生機,卻也無法救那種一心不想活的人。人如果能自求多福,就可使原本將要發生的災禍不發生,就像得到了上天的赦免一般。
註釋好生:即上天樂見萬物之生,而不樂見萬物之死。
悔禍:不願再有禍亂。
評語生命是可貴的,然而卻有人因為小小的困難而輕易地走向自殺之途。天地間萬物生生不息,可見天也樂見生而不樂見死。為情、為財而死的人無比愚痴,也可說是最可憐的人。因為他們既不知道生命真正的價值所在,又把自己的生命委諸於外在的事物上。這種人其實未自殺之前早已死了,因為他早已不是自己的主人,情、財才是他的主人。
最可悲的是那種為了逃避煩惱,而把生命割讓給煩惱的人,沒有任何煩惱是不能放下的,沒有任何結是不能解的,拋棄了一切,你還有生命,如果拋棄了生命,就什麼都沒有了。死要死得其所,慷慨赴義、為國捐軀的人便死得其所,因為他們知道死的意義,也知道生的意義。
福禍往往由人自取,明知為禍而不知趨避,天也救不得;已曉為福而自然去做,或可因善而減免此禍。福禍在天道,天道即在人心,得福免禍,惟有由自心中去反省,去自求多福。天道福善禍惡,並非讖語算卜之詞,而是事物運作之法則。善本是福路,惡則為禍苗,人事本是如此,福禍在人而不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