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武則天篇番外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歷史上的武則天,武則天(武[zhào],624年-705年12月16),荊州都督武士次女,幷州文水(今山西文水)人,中國歷史上唯一的正統女皇帝。其十四歲時為唐太宗才人,獲賜號“武媚”後為皇后,與高宗並稱“二聖”高宗駕崩後,臨朝稱制;天授元年(690年),自立為帝,建立武周;705年,於上陽宮崩逝,中宗遵其遺命,改稱“則天大聖皇后”以皇后身份入葬乾陵,後累諡為“則天順聖皇后”家世出身武則天為唐朝開國功臣武士次女,母親楊氏(出身隋朝皇室,父親為隋朝觀德王楊雄之弟、遂寧公楊達),祖籍幷州文水縣(今山西省文水縣北徐村人)。武則天於武德七年(624年)生於利州(今四川廣元),一說生於長安(今陝西西安)。有異母兄長武元慶、武元,另有同母姐妹兩人,一位是韓國夫人武順(史書稱武順為其姐,《武順墓誌》稱其妹),另一位是郭夫人。
武士從事木材買賣,家境殷實。隋煬帝大業末年,李淵(唐高祖)在河東時,多次在武家留住,因而結識。李淵在太原起兵反隋以後,武家曾資助過錢糧衣物。唐朝建立以後,武士以“元從功臣”身份官至工部尚書、荊州都督,封應國公。白壽彝因此在《中國通史》中認為“按照武士的官階爵位來說,應該是屬於新升的高級士族了。所以武則天已不是出自庶族地主官僚家庭,而是出自由庶族地主官僚上升的士族官僚家庭”武士在貞觀九年(635年)逝世後,武則天才十二歲。她的堂兄武惟良、武懷運及武元等落井下石,對其母親楊氏失禮。不久,武則天隨母親從荊州搬回長安居住。
初入宮廷紅畫家袁鵬飛作品武則天貞觀十一年(637年)十一月,唐太宗來到洛陽宮(紫微城)後,聽說十四歲的武則天的儀容舉止美麗,遂召她入宮,封為五品才人,賜號“武媚”後世訛稱武媚娘。武則天入宮前,向寡居的母親楊氏告別時說:“侍奉的聖明天子,豈知非福?為何還要哭哭啼啼、作兒女之態呢?”對於李世民在位時期武則天在宮中的生活,史書並沒有詳細的描述,僅見武則天在晚年時回憶自己為李世民馴馬一事。李世民有馬名叫獅子驄,肥壯任,沒有人能馴服它。武則天當時侍奉在側,對李世民說:”我能制服它,但需要有三件東西:一是鐵鞭,二是鐵,三是匕首。用鐵鞭打它,不服,則用鐵敲擊它的腦袋,又不服,則用匕首割斷它的喉管。
“李世民聽後,頗為誇讚武則天的志氣。但武則天並未得到李世民的寵愛,做了十二年的才人,地位始終沒有得到提高。但在李世民病重期間,武則天和太子李治開始建立了情。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李世民駕崩,武則天依例與部分沒有子女的嬪妃們一起入長安業寺為尼,但她與新即位的唐高宗李治一直藕斷絲連。
再次入宮永徽元年(650年)五月,李治在為祭奠李世民週年忌而入業寺進香時,又與武則天相遇。兩人相認,並互訴離別後的思念之情。因無子而失寵的王皇后看在眼裡,便主動向李治請求將武則天納入宮中,企圖以此打擊她的情敵蕭淑妃。李治早有此意,當即應允。
永徽二年(651年)五月,李治的孝服期已滿,武則天便再度入宮。入宮前,武則天已懷孕,入宮後便生下兒子李弘。武則天回宮後,迅速打敗蕭淑妃,獲得李治的寵愛。至次年(652年)五月,武則天便被拜為二品昭儀。當時王皇后、蕭淑妃經常與其爭寵,互相詆譭,但李治都不聽。
武則天題跋像武則天工於心計,心狠手辣,兼涉文史。永徽五年(654年),武則天產下長女安定思公主,據《新唐書》和《資治通鑑》記載,在安定思公主出生後一月之際,王皇后來看望,憐愛並逗公主玩,王皇后走出去後,武則天趁沒人將女孩掐死,又蓋上被子掩飾。
正好李治來到,武則天假裝歡笑,打開被子一同看孩子,發現女兒已經死了,武則天啼哭。問身邊的人是怎麼回事,身邊的人都說:“皇后剛剛來過這裡。”李治然大怒,說道:“皇后殺了我的女兒!”武則天於是哭泣著數落王皇后的罪過。王皇后無法解釋清楚,李治從此有了”廢王立武“的打算(但此事有爭議,成書於五代的《舊唐書》和《唐會要》只記載了公主的暴卒,並未言明其死因)。
永徽六年(655年)六月,在後宮有謠言說王皇后與其母柳氏行厭勝之術,李治得知後大怒,將柳氏趕出皇宮,而且還想把武則天由昭儀晉封為一品宸妃,由於受到宰相韓瑗和來濟的反對,最後才不能成事。當時朝廷以長孫無忌、褚遂良為首的元老大臣勢力強大,李治的權力受到很大限制。以長孫無忌為首的很多大臣反對唐高宗廢王立武,武則天前進的道路也因此充滿艱辛。李治企圖借“廢王立武”重振皇權,打擊元老大臣勢力。於是,武則天開始成為李治政治上的“戰友”不久,中書舍人李義府首個支持”廢王立武“,得到李治和武則天的重賞,很多中層官員看到支持“廢王立武”有利可圖,便轉而支持立武則天為後。許敬宗、崔義玄、袁公瑜等大臣紛紛請求李治立武則天為後,李治看到有不少人支持,廢立之意再次萌生。
功臣元老中的李說了一句“此陛下家事,何必問外人”徹底打動了李治的心,使李治和武則天在廢立皇后的問題上的不利局面一下扭轉過來了。同年十月十三,李治終於頒下詔書:以“陰謀下毒”的罪名,將王皇后和蕭淑妃廢為庶人,並加囚;她們的父母、兄弟等也被削爵免官,放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