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意外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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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五點多。東方,開始出了魚肚白。沉睡中的人們漸漸的開始忙碌起來了。
金語嫣幽幽的醒轉過來,頭好痛,昏昏沉沉的,接著發現自己赤身**的躺在原地,怎麼自己沒死?是不是自己不夠用力?還是已經死了?難道這裡是陰曹地府?她掙扎著想起來,卻頭痛裂,原來這一切是真的,自己真的還沒死。她這才發覺
前早已被一片鮮血染紅了。
驀然,她察覺到了脖頸上的那藍寶石項鍊的異常——此刻,藍寶石早已經被獻血染紅了,正發怵奇怪的閃爍之光。這是啥?她低頭一看,驚叫起來,卻只能發出“唔唔”之聲,可驚喜之情瞬間佔據著大腦,這不是方羽的留言麼?!
這塊藍寶石究竟是啥玩意?對於金語嫣來說,這已經不重要了。她的目光立刻被接下來的留言深深的引了:草木作賓,風雨為媒,一朝結同心,白首情不移。亂世不悔承諾,三生共隨比翼。願以此身赴狼窟,不殺佛爺誓不還。
月黑風高夜,鬼哭狼嚎時。怒髮衝冠,憑闌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何等壯懷烈!然,吾非岳飛,亦非豪傑,雖無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之豪情,卻亦有飢餐胡虜
,渴飲佛爺血之壯志。
販毒品,賣軍火,臣子恨,何時滅?遙望中原,國泰民安。五臺山上,風景依舊,嘆江山如故,我心寥落。待到紐約開賽,若歸來,再續姻緣。
這是一首由岳飛的《滿江紅》改寫的,但金語嫣仍然被深深的震驚了。儘管她始終懷疑他還活著,儘管這種懷疑到最後越來越強烈,可如今真的確認了這一點的時候,她內心的驚喜無法用言語表達。
她仔細的辨別上面的留言,心中豁然明瞭:——紐約開賽,就是見面時!可是,哪裡見面呢?難道是紐約的比賽現場?
——方羽要殺佛爺!可是,佛爺又是誰呢?肯定是個壞蛋,要不然,他也不會稱作“狼窟”了。
——無緣無故的提到五臺山?五臺山上有什麼呢?
但不管怎麼樣,他說了,一朝結同心,白首情不移。說明他對自己的情誼沒有變,他還愛著自己。
她傻傻的笑了笑,可如今最重要的,是怎麼擺脫一直捆綁著的繩索。她西周張望著,好在這個時候沒人來,要不然,不但秘密被曝光,而且自己的**也將再次受到威脅。她努力的掙扎著跪在了“方羽之墓”這塊墓碑前,咬著牙,用力的在墓碑的一側蹭著。…怎麼這麼笨笨的呢?好像有把小刀在這裡的呀!用刀割斷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嘛!真是的,自己怎麼那麼笨笨的呢!她突然清醒過來了,在後面摸索著,一點一點的挪開了石板,記得小刀就放在那個骨灰盒裡的…果然,的確有把小刀!
她不明白這裡為什麼會有把小刀。但是,如果是方羽刻意留下的,那麼,這把小刀一定有它真實的含義,不管怎樣,必須要好好地收藏。
有了刀,一切都似乎簡單多了。繩索在她一次又一次的來回拉鋸中,反反覆覆中,終於斷了。這一剎那間,她繃緊的那弦終於鬆了。
痠痛的雙手終於活絡了,嘴巴也終於可以說話了,收好項鍊,收好小刀,眼下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找件衣服蔽體。不然,就這麼光著股走在大街上豈不笑話?自己被笑話不要緊,可以裝瘋賣傻,矇混過關,可要是羞辱了方羽,那可如何是好呢!
可找來找去,在這個地方除了墓碑,哪裡還有別的呢?她打了一個寒顫,突然覺得有些陰冷陰冷的。這會兒應該差不過五點多,應該不會有人這麼一大早來墓地的吧?整理了一下現有的東西,她這才發現從狼窟裡逃跑出來的時候順帶著的車鑰匙竟然還在自己的手裡。…果真有這麼靈驗嗎?0公里耶!試試不就知道了嘛!況且自己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姑且試試吧!想到這裡,她嘗試著按動了鑰匙中間的紅按鈕。…好像沒啥反應?是不是要一直按住不放的?她捉摸不定的連續按了幾次,都沒見的有任何反應。繼而,她笑了。自己怎麼會這麼傻呢,居然會相信這個?
可是,眼下要怎麼辦呢?眼看著天越來越亮,再過一會兒,必然有人要來祭奠先人什麼的,這裡連躲避的地方都沒有,這下要如何是好呢?她著急的如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
就在她不知所措之時,不遠處猛然一聲清脆的剎車聲傳來,兩束燈光朝著這邊照了過來。金語嫣一陣驚慌:糟糕,被人發現了!就在她急急忙忙的,面紅耳赤的尋找著躲避場所的時候,喇叭聲又響了起來。…聽這聲音,好像是寶寶耶!她驚喜的跳了起來,顧不上羞恥心,急忙跑過去,手觸碰在車門的剎那“滴”的一聲,自動打開,她就像受了驚嚇的老鼠一般,撲進了車裡。
寶寶問:“能問個問題嗎?怎麼成這樣?”
“開你的車,看前面的路,不許看我!”金語嫣又羞又急又氣的說道“趕緊回家。”可是車卻並沒有發動。
“走呀!等會兒就有人來了。”金語嫣紅著臉,催促著“你想讓別的男人看見我這樣子嗎?小心我見到二子以後告你的狀。”
“我在分析,你回家的鑰匙藏在身上哪裡。”一語驚醒夢中人!是呀!房門鑰匙連同手機什麼的都還留在公司裡呢!急匆匆的走出來都忘記帶了。就這樣光著身子回公司拿嗎?顯然不現實的。那該怎麼辦呢?
“鑰匙放我這裡是最安全的。”寶寶的一排儀表下,一個小盒子緩緩打開“方羽的習慣,他常常把鑰匙放在這裡。”想起方羽,金語嫣開心的笑了。寶寶急速的倒車,緊接著一個一百八十度的轉彎,車風馳電掣般絕塵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