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說 阅读记录

宋紀五十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起著雍困敦四月,盡屠維赤奮若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o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曆八年(遼重熙十七年)夏,四月,己巳朔,封曩霄子諒祚為夏國主,以祠部員外郎任顓等為冊禮使。

諒祚生甫三月,諸將未和,議者謂可因此時,皆以節度使命諸將,使各統所部,分弱其勢,冀絕後患。判延州程琳言:“幸人之喪,非所以示德,不如因而撫之。”知慶州孫沔亦言代喪非中國體,帝納其言,遂趣有司行冊禮。然議者頗惜其失機會。

參加政事丁度數請罷,御史何郯又言:“度列在三事,於茲累年,上無所益國體,下不能服人心,伏乞斷在不疑,退之以禮。”辛未,度罷為紫宸殿學士兼輸林侍讀學士。以端明殿學士、權三司使明鎬參知政事。文顏博自貝州入相,數推鎬功,故度罷而鎬代之。

甲戌,以知永興軍葉清臣為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丙子,詔:“科場舊條皆先朝所定,宜一切無易。”時禮部貢院言:“四年,宋祁等定貢舉新制,會明年詔下,且聽須後舉施行。今秋試有期,緣新制諸州軍發解,但令本處官屬保明行實,其封彌、譽錄,一切罷之。竊見外州解送舉人,自未彌封、譽錄以前,多采虛譽,即試官別無請託,亦止取本州曾經薦送舊人,其新人百不取一。彌封以後,考官不見姓名,須實考文藝,稍合至公。又,新制,進士先試策三道,次試論,次試詩賦;先考策論定去留,然後與詩賦通定高下。然舉人每至尚書省,不下五七千人,及臨軒覆較,止及數百人,蓋詩賦以聲病雜犯,易為去留,若專取策論,必難升黜。蓋詩賦雖名小巧,且須指題命事,若記問該當,則辭理自。策論雖有問題,其間敷對,多挾它說,若對不及五通盡黜之,即與元定解額不敷,若畢收,則濫進殊廣。所以自祖宗以來,未能猝更其制。兼聞舉人舉經史疑義可以出策論題目,凡數千條,謂之《經史質疑》。至於時務,亦鈔撮其要,浮偽滋甚,難為考較。又舊制以詞賦聲病偶切之類,立為‮試考‬,今特許仿唐人賦體,及賦不限聯數,不限字數。古今文章,務先體要,古未必悉是,今未必悉非。嘗觀唐人程試詩賦,與本朝所取名人詞藝,實亦工拙相半。俗儒是古非今,不為通論。自二年以來,國子監生,詩賦即以汗漫無體為高,策論即以訐肆意為工。非惟漸誤後學,實恐將來省試,其合格能幾何人!伏惟祖宗以來,得人不少,考較文藝,固有規程,不須變更,以長浮薄,請並如舊制。”故降是詔。初,詔外州發解到省,差官覆考。尋罷之,蓋慮因此或致抑退寒士故也。

遼復以武定軍節度使杜防為南府宰相。

丙子,高麗貢於遼。

辛卯,置河北四路安撫使。初,賈昌朝判大名,已兼河北安撫使。至是以資政殿學士、給事中韓琦知定州,禮部侍郎王拱辰知瀛州,右諫議大夫魚周詢知成德軍,併兼本路安撫使。

御史何郯言紫宸不可為官稱。五月,乙巳,詔改舊眨恩殿為觀文殿,仍改紫宸殿學士為觀文殿學士,班次如舊制。

乙卯,知諫院宋禧出為江南東路轉運使;己未,改荊湖北路。禧雖罷諫職,猶得為監司,議者非之。

御史何郯言:“樞密使、平章事夏辣,學非而博,行偽而堅;有纖人善柔之質,無大臣鯁直之望;聚斂貨殖以逞貪婪,比周權幸以圖進取。近者衛兵為亂,突入宮掖,凡在職守,失於防察,宜置大戮,而竦只緣管皇城司內臣楊懷素與通,曲為掩藏,但私相為恩,未嘗公議其罪。千百具僚,皆謂懷失察賊亂,只緣官責,其罪小;夏竦多懷顧慕,不奮臣節,其罪大。今懷黜而竦獨留,中外之心,無不憤。伏望與眾永棄,示人不私。”辛酉,竦罷樞密使,判河南府。

言者既數論竦,會京師同無雲而震者五,帝方坐便殿,趣召翰林學士。俄頃,張方平至,帝謂曰:“夏竦,以致天變如此,亟草製出之!”方平請撰駁辭,帝意遽解,曰:“且以均勞逸命之。”郯又言:“聞竦乞一殿學士職名,不顧廉恥,冒有陳請,陛下豈宜許其自便,留在朝廷!乞不改前命,仍指揮催促赴任。”從之。

,參知政事宋庠加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壬戌,以樞密副使龐籍參知政事。

六月,戊辰朔,詔近臣舉文武材堪將帥者。

癸酉,河決澶州商胡埽。

庚辰,準布獻馬駝二萬於遼。

壬午,太子太師致仕徐國公張耆卒,贈太師兼侍中,諡榮僖。耆為人重密有智數,太后預政,寵遇最厚,安佚富盛,逾四十年;所歷籓鎮,人若其擾。

癸已,參知政事明鎬疽發背,帝親臨視。甲午,卒,贈禮部尚書,諡文烈。鎬端寡言,所至安靜有體,而遇事能斷,為世所推重。

乙未,詔:“館閣官須親民一任,方許入省府及轉運、提點刑獄差遣。”丙申,司空致仕章得象卒。故事,致仕官乘輿不臨奠,帝特往奠之。贈太尉兼侍中,諡文憲。

民間盜鑄者眾,錢文大亂,物價翔湧,公私患之。於是河東都轉運使張奎奏:“晉、澤、石三州及威勝軍鑄小鐵錢,獨留用河東。”鐵錢既行,而盜鑄者獲利十之六,錢輕貨重,言者皆以為不便。知幷州鄭戩請河東鐵錢且以二當銅錢一,行一年,以三當一或以五當一;罷官爐鑄,但行舊錢。知澤州李昭遘亦言:“河東民燒石炭,家有橐冶之具,盜鑄者莫可詰。而契丹亦能鑄鐵錢,以易並邊銅錢而去,所害尤大。”是月,翰林學士張方平、宋祁、御史中丞楊察與三司使葉清臣先上陝西錢議,請以小鐵錢三當銅錢一,既而又請河東小鐵錢亦如之,且罷官所置爐,朝廷皆施用其言。自是人稍無利,猶未能絕濫錢也。其後詔商州罷鑄清黃銅錢,又令陝西大銅錢、大鐵錢皆一當二,盜鑄乃止。然令數變,兵民耗於資用,類多諮怨,久之始定。

秋,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縣募饑民為軍。

甲寅,遼錄囚,減雜犯死罪。

八月,丁丑,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楊察、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張昪並落職,察知信州,昪知瀛州。察為御史中丞,論事無所避。會詔舉御史,建言:“臺屬供奉殿中,巡糾不法,必得通古今治亂良直之臣。今舉格太密,坐細故諧置不取,恐英偉之士或有所遺。”何郯以論事不得實,中書問狀,察又言:“御史,故事許風聞,今以疑似之間,遽被詰問,臣恐臺諫官畏罪緘默,非所以廣言路也。”察數以言事忤宰相陳執中,故坐與昪俱黜。

其後監察御史建陽陳旭數言昪宜在朝廷,帝曰:“吾非不知昪賢,然言詞不擇輕重。”旭請其事,帝曰:“頃論張堯佐事,雲‘陛下勤身克己,致太平,奈何以一婦人壞之!’”旭:“此乃忠直之言,人臣所難也。”帝曰:“昪又論楊懷雲:“懷苟得志,所為不減劉季述。’何至於此?”旭曰:“昪志在去惡,言之不,則聖意不回,亦不可深罪也。”知陝州吳育上言:“近傳三司判官楊儀下獄,自御史臺移劾都亭驛,械縛過市,萬目驚駭。及聞案具,乃止坐請求常事,非有枉法贓賄。又傳所斷罪名,法不至此,而出朝廷特旨,恐非恩歸主上、法在有司之意也。且儀身預朝行,職居館閣,任事省府,使有大罪,雖加誅斬,自有憲章。苟不然者,一旦至此,使士大夫不勝其辱,下民輕視其上,非所以養廉恥、示敦厚也。儀罪未斷,臣不敢言。今事已往,且無救解之嫌,止祈聖神此後詳審庶事,毋輕置詔獄。具案之上,自非情涉巨蠹,且從有司論讞,不必法外重行。如此,足以安人心,靜風俗,養廉恥,召和平,天下之幸也。”丙戌,遼復南京貧戶租稅。戊子,遼以殿前都點檢耶律義先為行軍都部署,以中順軍節度使夏行美副之,伐富努裡。

己丑,以河北、京東、西水災,罷秋宴。

甲午,御邇英閣,讀《政要》。

是月,殿中侍御中何郯言:“臣昨於六月內贈具奏論,今歲災異,為害甚大,陳執中首居相位,實任其責,因舉漢時以災異冊免三公故事,乞因執中求退,從而罷免,以答天意,未蒙施行。今霖雨連晝夜不止,百姓憂愁,豈非大臣專恣,務為壅蔽,陰盛侵陽所致?況執中所舉事,多不副天下人心,怨諮盈耳。如向傳式不才,累被人言,不可任以要劇,而執中以私恩用傳式至三司副使。呂昌齡曲事執中,執中寵嬖之,兄弟至為三司判官。此皆聖意所明知,所以傳式、昌齡並罷要職;而執中則釋而不問,竊所未安。兼風聞執中以舊識寬減前京東轉運使張鑄,不案告孔宜溫謀反人狀罪犯,及以私憤降開封府界提點李肅之差遣,挾情高下,豈是至公?其它專權恣縱,不可盡數。伏望罷免執中,以天下之望。”九月,戊午,詔三司以今年江、淮所運米二百萬斛轉給河北州軍。

己未,殿中侍御史何郯言:“近年大臣罷兩府任,便陳乞子弟召試,充館職或出身,用為恩例。望自今後,館閣不許臣僚陳乞子弟外,其陳乞及奏舉召試出身,候有科場與免取解及南省試,令赴御前與舉人同試,以私幸。”詔:“今後臣僚奏子孫弟侄等乞出身及館職,如有合該恩例者,類聚一處,候及三五人,送學士院試詩、賦、論三題,仍封彌、譽錄‮試考‬。其試官,令中書具學士姓名進呈點定,仍加‮試考‬,候點到等第,臨時取旨。”癸亥,三司言韶州天興場銅歲採二十五萬斤,請置監鑄錢,詔以為永通監。

冬,十月,壬午,進美人張氏為貴妃,仍令所司擇備禮冊命。先是夏竦倡議尊異美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王贄,因言賊本起皇后閤前,請究其事,冀動搖中宮而陰為美人地。御史何郯入見,帝以贄所言諭郯,郯曰:“此人之謀,不可不察。”帝悟,乃止。然美人卒用扈蹕功進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