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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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屠維赤奮若正月,盡上章攝提格七月,凡一年有奇。
o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五年(金大定九年),正月,辛酉,金主與宣徽使敬嗣暉、秘書監伊喇子敬論古今事,因曰:“亡遼屠食羊三百,豈能盡用,徒傷生耳!朕雖處至尊,每當食,輒思貧民飢餒,猶在己也。彼身為惡而口祈福,何益之有!如海陵以張仲軻為諫議大夫,何以得聞忠言!朕與大臣論議一事,非正不言,卿等不以正對,豈人臣之道哉!”庚午,金詔:“諸州縣和糴,毋得抑配百姓。”甲戌,新知無為軍徐子實陳屯田利害,帝以其言可採,遂除大理正,措置兩淮屯田官。
是月,金命都水監梁肅往視決河。
河南統軍使宗敘上言:“大河所以決溢者,以河道積於,不能受水故也。今曹、單雖被其害,而兩州本以水利為主,所害農田無幾。今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卒難成功;縱能之,佗霖潦,亦將潰決,則山東河患,又非曹、單比也。況沿河數州之地,驟興大役,人心動搖,恐宋人乘間構為邊患。”肅亦言:“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今若障新河,則二水複合為一,如遇猛漲,南決則害於南京,北決則山東、河北皆被其害,不若於李固南筑堤,使兩河分,以殺水勢。”金主從之。
二月,乙未,命楚州兵馬鈐轄羊滋專一措置沿海盜賊。
先是海州人時旺,聚眾數千來請命。旺尋為金人所獲,其徒渡淮而南者甚眾,故命滋彈壓之。
戊戌,贈張浚太師,諡忠獻。
庚子,金以中都等路水,免稅;又以曹、單二州被水尤甚,給復一年。
壬寅,以給事中梁克家籤書樞密院事。
甲辰,以王炎參知政事。
辛亥,中書舍人汪涓言:“中書舍人於制敕有誤,許其論奏,而給事中又所以駁正中書違失,各盡所見,同歸於是。近年以來,間有駁正,或中書舍人、給事中列銜同奏,是中書、門下混而為一,非神宗官制所以明職分,正紀綱,防闕失之意。”壬子,詔:“自今詔令未經兩省書讀者,毋輒行;給、舍駁正,毋連銜同奏。”甲寅,金詔:“女直人與諸人公事相關,止就女直理問。”三月,丁巳朔,詔趣修廬、和二州城。
丁卯,金命御史中丞伊喇道廉問山東、河南。
尚書省議網捕走獸抵徒罪,石琚曰:“以禽獸之故而抵民以徒,是重禽獸而輕民命,恐非陛下意?”金主曰:“然。自今有犯,可杖而釋之。”辛未,金民間稱言“銷金”條理內舊有者,改作“明金”字。
乙亥,召四川宣撫使虞允文還,陳俊卿薦其才堪將相故也;以王炎代為宣撫使,仍參知政事。
丙子,賜禮部進士鄭僑等三百九十二人及第、出身。
辛巳,金以大名路諸明安、民戶艱食,遣使發倉廩,減價糶之。
壬午,賜洛陽郭雍號衝晦處士,以湖北帥張孝祥薦其賢,召而不至也。
淮西副總管王公述講對,帝曰:“到任應有事,與郭振同深議。淮旬義兵,可依時教閱,不可久勞,有妨種耕。如修城竣工,可同往逐州軍按閱廂、軍,或見淮旬有興利事,即以聞。”癸未,臣僚言:“國家置武學養士,皆月書、季考以作成之;而武臣登第,止許參選,入監當錢穀之任。銓部積壓猥多,差遣艱得,後雖許通注沿邊親民巡尉,往往皆遠惡去處,多不願受。是故武臣及第之後,所用非所養,甚非朝廷教育作成之意。請將前後武舉及第之人,其間有兵機練達,武藝絕倫,可為將佐者,許侍從薦舉,即賜召對,量材擢用,或令注授屯駐諸軍機幕幹辦,參贊軍謀,庶幾有以勸。”詔令監司、帥臣、管軍、侍從已上薦舉。
夏,四月,己丑,金主謂宰臣曰:“朕觀在位之臣,初入仕時,競求聲譽以取爵位,亦既顯達,即徇默苟容,為自安計,朕甚不取。宜宣諭百官,使知朕意。”辛卯,議者言:“楚州系極邊重地,路當衝要。州東地名鳧魚溝,北接淮海,與山東沿海相對。宜將本州兵馬鈐轄羊滋移往其地,置廨舍警察盜。元管海船二百餘,集般運海州軍糧、間探之類,甚為濟用。其陽湖通濟地分闊遠,闕官拘轄,宜創置使臣二員,專充管轄海船、譏察淮海盜賊,聽羊滋使令。”從之。
壬辰,以梁克家兼參知政事。
癸巳,金遣使分詣河北西路、大名、河南、山東等路勸農。
庚戌,修襄陽府城。
辛亥,賑衢、婺、饒、信四州民。
五月,癸亥,刑部侍郎汪大猷言:“國家立保正之法,願兼耆長者聽,故數十年來,承役之初,縣道必抑使兼充。蓋保正一鄉之豪,官吏有須,可以仰給,故樂於並緣以為己利。凡有差募,互相對糾。請令諸路常平司相度,或別有所見可行者,限一月條具來上,本部參以見行條法,立為定製。”從之。
戊辰,金尚書奏越王永中、隋王永功二府有所興造,發役夫,金主曰:“朕見宮中竹有枯瘁者,令更植,恐勞人而止。二王府各有引從人力,又奴婢甚多,何得更役百姓!爾等但以例為請,海陵橫役無度,可盡為例耶?自今在都浮役,久為例者仍舊,餘並官給傭直,重者奏聞。”詔:“後省官置言事籍,重詳臣僚士庶言事,詳擇其可行者條上。”是月,金牒取俘獲人,王抃議盡遣時旺餘黨;陳俊卿持不可,帝然之。
詔:“有司議獄以法,不得作情重奏裁。”六月,金冀州張和等謀反,伏誅。
戊戌,帝御便殿。
初,帝御弧矢,以弦致目眚,至是始愈。陳俊卿密疏曰:“陛下經月不御外朝,口語藉藉,由臣輔相無狀,不能先事開陳,以致驚動聖躬,虧損盛德。臣聞自昔人主處富貴崇高之極,志得意滿,道不足以制,同遊畋、聲、車服、宮室,不能無所偏溺,而不得為全德之君。陛下憂勤恭儉,清淨寡慾,凡前世英主所不得免者,一切屏絕,顧於騎之末,猶有未能忘者。臣知陛下非有所樂乎此,蓋神武之略,志圖恢復,故俯而從事於此,以閱武備,士氣耳。陛下誠能任智謀之士以為腹心,仗武猛之材以為爪牙,明賞罰以鼓士氣,恢信義以懷歸附,則英聲義烈,不出樽俎之間,而敵人固已逡巡震疊於千萬裡之遠,尚何待區區馳於百步之間哉!”又曰:“古之命大臣,使之朝夕納誨以輔德,繩愆糾繆以格非,其正君之過於未形。唐太宗臂鷹將獵,見魏徵而遽止;憲宗蓬萊之遊,憚李絳而不行。臣人微望輕,無二子骨鯁強諫之節,致陛下過舉彰聞於外。今誅將及身而後言,亦何補於既往之咎哉!”又曰:“弓矢之技,人所常習而易,然猶不免今之患;況球鞠之戲,本無益於用武,而之虞,銜橛之變,又有甚於弓矢者。間者陛下頗亦好之,臣屢獻言,未蒙省錄。今茲之失,蓋天下之仁愛陛下,示以警懼,使因其小而戒其大也。陛下試以絃斷之變思之,則向之盛氣馳騁於奔是擊逐之間,無所蹉跌,蓋亦幸矣,豈不為之寒心哉!太祖皇帝嘗以墜馬之故而罷獵,又以乘醉之誤而戒飲,遷善改過,不俟旋踵,此子孫帝皇萬世之大訓也。臣願陛下克己厲行,一以太祖為法,則盛德光輝,將新於天下,而前之過,何傷月之明哉!”右諫議大夫單時亦上疏諫,帝面諭曰:“卿言可謂愛朕。”前此時為侍御史,嘗上封事言飲酒、擊球二事,帝大喜之,詔輔臣曰:“擊球,朕放下多時;飲酒,朕自當戒。”金主以久旱,命宮中毋用扇。庚子,雨。
己酉,以虞允文為樞密使。
是月,賜孔璨官,宣聖四十九世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