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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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都不肯原諒我啊?”夢唯懶得再看他一眼,連揮揮手都懶,直接走人。
這樣沒神經的人也能當上校園王子第二把椅,立中女生的眼光也未免太差了吧?
--“羅夢唯,剛才那個是籃球隊的沈至剛吧?”班上幾個女生見她回教室,馬上靠過來問“你和他很嗎?”
“不,我們只在籃球社見過一面而已。”夢唯趕緊撇清。
“真的嗎?你們不是親戚啊?我覺得你和他長得蠻像的耶!”女同學甲說。
夢唯僵了一下,正想裝傻,已經有人身抗議了。
“才怪!我覺得一點都不像。”另一位女同學乙用著酸溜溜的語氣說。夢唯敢肯定她一定是至剛,對那些哥姐來說,偶像是獨一無二的,不可能有人可以取代。就像“超級星期天”那些長得像帥哥美女的來賓,即使他們長得和本尊十分相像,觀眾分數也不會好看到哪裡去的道理相同。
“是啊!我也覺得一點都不像。”夢唯趕緊附和。
“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像,本來我以為你們有親戚關係…啊!我知道了,這就叫夫臉。”女同學甲興奮地說,引來至剛的強烈抗議。
“我看羅夢唯和陳郢傑才像情人呢!”女同學乙生氣地說,兩方人馬當場怒目相向,對峙起來。
天啊!夢唯心中叫慘,勉強擠出一抹苦笑“拜託!你們別害我了,我和他們兩個一點也不像,一點也不,只不過是因為我是籃球社的社員,所以和他們認識而已。”
“原來你是籃球社的啊?真好,天天都可以看到至剛。”至剛中一位女同學發出羨慕聲。
“還有陳郢傑,天啊!羅夢唯,我羨慕死你了!”陳郢傑中也有人開口。
羨慕“死”?不用這麼誇張吧?
“呃,我已經申請退社,你以後可以不用羨慕我了。”羨慕和嫉妒往往只有一線之隔,嫉妒的女人是很可怕的。
“退社?”不敢置信的驚呼聲同時發出,對峙的氣氛總算暫時消除了。
“是啊!”成功地轉移注意力,夢唯不鬆了口氣,輕快地回答。
“天啊!羅夢唯,你怎麼這麼不知惜福!你知不知道要申請進去籃球社有多難?你居然輕言退社?”顯然是帶頭者的女同學乙語帶責備地說。
“進籃球社很難嗎?”她怎麼一點都不覺得?
“很難?不到百分之三的錄取率,你說難不難?”
“百分之三?”是公務員招考的錄取率嗎?
“因為場地的限制,所以籃球社只招收三十名女社員。你知不知道我們學校有多少女生?八百多個耶!單拿我們一年級女生來說,申請加入籃球社的就有兩百多個人,結果只選中了五人,你說你幸不幸運?別人求之不得的事,你居然申請退社?難怪新聞社的人要追著你跑了。你絕對夠資格榮登『奇人怪事榜』了。”
“原來大家都那麼愛打籃球啊!”怎麼跟惠萍當初威利誘她入社時的說法差這麼多?
“誰喜歡打籃球啊?你到底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原來你們不喜歡打籃球啊!那就算了,我本來還在想,如果你們喜歡,可以趁大家還不知道空出一個名額的時候,搶先去拿入社的申請書的,這樣你們就有機會了。”夢唯的表情好是遺憾。
話沒說完,圍在她身邊的女同學馬上爭先恐後地跑出教室。
“你很聰明。”坐在她後面的男同學突然開口。
夢唯驚訝地回頭,雖然坐在他前面,但是她從未和他談過,只知道他叫顧霆,傳聞是某知名幫派的少主,來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睡覺,坐在他前面一個月,夢唯對他還是很陌生。
“你在跟我說話?”夢唯問。
“你叫什麼名字?”顧霆霸氣的眼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