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把自己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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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半她從家裡出發,五點整剛好趕到約定地點,陸琛竟然比她先到,坐在臨窗的位置,悠哉得品著手中的咖啡。
“什麼事快,我很忙的。”她一股坐下來,視線睨向窗外,故意不與他對視。
“袁巧眉有沒有跟你,我為什麼跟她分手?”
“了。”
“怎麼的?”
“你見異思遷,喜歡上別的女人了唄。”陸琛似乎很滿意這個回答:“那好,你明天回去上班。”
“我為什麼要回去上班?我了我不幹了。”
“如果你不回去,我就告訴袁巧眉,我喜歡的女人是你,想必她現在對我喜歡的那個人一定很興趣。”
“你…你…!”好一個陰險狡詐的商,方漣漪萬萬沒想到他會拖她下水,頓時氣得橫眉豎眼:“你去好了,巧眉才不會相信你的話!”
“那我可真了。”陸琛拿出手機,翻出袁巧眉的號碼,正要撥過去,“等一下。”方漣漪咬牙切齒:“讓我想一想。”真tmd憋屈透了,現在袁巧眉正在氣頭上,平時冷靜的時候都沒什麼頭腦,現在更不會有腦子了,陸琛若真一口咬定喜歡她,那袁巧眉不把她大卸八塊就見鬼了。
“恩,好好的想想,想想我們第一次在哪裡見的面。”陸琛有意提醒,氣得方漣漪臉都綠了,他這是光明正大的暗示她,若袁巧眉知道在藝術中心那晚發生的事,必然不會輕饒她。
“行,我回去!”姨父姨媽現在已經夠煩了,她是真不想再給他們增添困擾,尤其她還欠了袁家那麼多錢,陸琛若真把她拉下了水,她是百口莫辯,到時巧眉有得跟她鬧。
“不要在心裡罵我了,把這個簽了吧。”陸琛遞過來一份勞動合同,方漣漪頓時傻眼了,雖然她進公司沒簽合同,但也看過別人籤合同,明明當時看到的是非常人化的條款,怎麼到她這裡,就變得這麼苛刻了?
合同第一條,自簽訂起,若工作年限不滿五年,將賠償違約金十萬。
“這合理嗎?嗯?合理嗎?公務員的服務年限也不過五年,你憑啥拿公務員的標準來衡量我,我有公務員的待遇好嗎?還有人公務員的違約金也不過五萬,憑啥我是十萬?嫌我欠的債不夠多是不是?”真是沒天理了,若手中有顆手榴彈,她會毫不猶豫的擲向對面。
“放心,只要你簽了字,以後你會比公務員的待遇要好的多。”
“我不籤,這簡直就是霸王條款!”陸琛似乎吃定了她:“不籤是吧?”作勢要打電話。
資本家,萬惡的資本家…“我籤!”她口,算了,自古英雄哪個不為了五斗米而折
。
方漣漪拿起筆唰唰的簽下了自己的大名,抬頭時看到陸琛笑得別有深意,突然就有種把自己賣了的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