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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后的遺囑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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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人,就是那個管檔案的太監,是他將封好的遺囑收藏進金匱之中的。他只能算是一個局外人。

正是因為這個“金匱之命”使此後趙宋王朝的皇位繼承出現了很多撲朔離的怪事,使後人由此而產生無窮的遐想。甚至還有人懷疑“金匱之命”是否真有其事。

原來,杜太后生有五個兒子,長子名叫匡濟、次子名叫匡胤、三子名叫匡義、四子名叫匡美、五子名叫匡贊。長子匡濟、五子匡贊未成年便已夭折。活著的只有匡胤、匡義、匡美三人。趙匡胤做了皇帝后,為避諱,匡義改名光義,匡美改名光美。所以,太后遺囑中,稱光義、光美。德昭是趙匡胤的兒子,是元配賀氏所生。

金匱立誓後不過兩天,太后便在慈德宮安然而逝。葬禮自然是一番熱鬧,不必細述。

4、馭將之術趙匡胤用了趙普之計,順利地收回地方將領的兵權、財權,為建立新的軍事制度掃平了道路。不久,趙匡胤命皇弟趙光義為開封府尹、趙光美為開元府尹。

老將們都被免職了,邊境的安全還得考慮,趙匡胤起用一批將領去鎮守邊關,於是命令趙贊屯兵延州;姚內斌守衛慶州;董遵誨屯兵環州;王彥升守衛原州;馮繼業鎮壓守靈武,以防禦西夏;李漢超屯兵關南;馬仁瑀守衛瀛洲;韓令坤鎮守常山;賀惟忠守衛易州;何繼筠領棣州以抗拒北狄;再令郭進鎮控制西山;武守琪戍屯晉州;李謙溥扼守隰州;李繼勳鎮守昭義,以御太原之敵。

趙匡胤這次派遣到各地的將領,名稱都是“權知軍”即中央派到各地的軍事長官,是朝官。權,有臨時之意。雖然也管一方軍務,對轄區內的軍務有決定權,但不世襲,不固守。中央可以據需要隨時罷免、調動,避免了過去節度使尾大不掉的痼弊。

同時,他還作了一條補充規定:就是這些權知軍的家屬不得隨任,妾兒女統統留在京師,朝廷以非常優越的條件照顧他們。各位權知軍回京述職,趙匡胤都要賜宴招待,同時還會獎賞不菲的銀兩,使權知軍們死心塌地地替朝廷賣命。

家屬、妾不許隨任,頗有留在京中做人質的嫌疑。這就是趙匡胤的馭將之術。

在派出守邊軍事長官的同時,趙匡胤又下令,從地方軍隊中挑選出兵,編成軍,由皇帝直接控制。這樣,軍權完全集中到了中央,牢牢地控制在趙匡胤手中。

忽然有一天,有幾個人從關南來京告御狀。聲稱關南守將李漢超強搶民女,借貸不還。趙匡胤在偏殿召見了這幾個告狀的人,於是有了下面一番對話。

趙匡胤輕言細語地問:“你的女兒是什麼人?”告狀者說:“是個農民!”趙匡胤問道:“李漢超沒有到關南的時候,遼兵是不是經常前來騷擾?”告狀者說:“年年來犯,苦不堪言。”

“現在呢?”趙匡胤再問道。

告狀者說:“現在好了,邊境安寧,百姓安居樂業。”趙匡胤怫然說道:“李漢超是朕器重的臣子,你的女兒嫁給他為妾,比嫁給一般小戶人家不知要榮耀多少倍。再說,如果關南沒有李漢超,你的女兒、家產都沒有安全。區區小事,卻要到京師來告御狀,真的是太不知輕重了。下次如果再來告這種刁狀,朕絕不輕饒。”趙匡胤喝令侍衛將告狀之人趕出京城。

告狀之人一路哭著回去了。

事後,趙匡胤派密使到關南去,叫李漢超趕快將搶來的民女還給人家,借貸的錢也要儘快歸還,做好了,朕可以從寬處理。如果錢不夠用,可以向皇上說,何必要向百姓借錢呢!借了又不還,影響多不好呀!

李漢超跪聽密使的傳話後,涕,立即將搶來的女人送走,將借的錢還給了別人。從此以後,李漢超勤政治軍,將地方治理得平平安安,深得百姓擁戴。

環州守將董遵誨,是高懷德的外甥,也是趙匡胤少時相識之人。他的父親叫宗本,當年曾任隨州刺史。趙匡胤小時候做客漢東,曾在隨州宗本署所小住了幾天。宗本很器重趙匡胤,而董遵誨卻看不起趙匡胤,常藉故欺侮趙匡胤。

有一次,董遵誨問趙匡胤:“我經常看見隨州城上空紫雲如蓋,還遇到過一條黑蛇長有百丈,忽然化為一條巨龍騰空而去。這是什麼徵兆?”趙匡胤笑而不答。數後,兩人又在一起討論軍事問題,董遵誨說不過趙匡胤,不由惱羞成怒,起身要與趙匡胤打架。趙匡胤避開了,並馬上向遵誨的父親辭行走了。

趙匡胤做了皇帝以後,董遵誨任驍武指揮使,一次在偏殿朝見皇上,董遵誨見是趙匡胤,嚇得要死,跪在地下請罪,不敢起來。

趙匡胤命左右將他扶起來,笑著問道:“你還記得紫雲如蓋、黑蛇化龍的事情嗎?”董遵誨再拜說:“臣愚昧,不識真主,今蒙陛下赦罪,定當做牛做馬,銜環以報。”時隔不久,有士兵擊鼓鳴冤,控告董遵誨有違法的事情數十件。董遵誨惶惶不可終,在家待罪。趙匡胤召見了董遵誨,對他說:“朕對你已經赦過賞功,怎麼忍心再追究你的舊惡呢?你不要怕,但以後必須改過自新,朕還是會破格重用你的。”董遵誨痛哭涕,再拜磕頭謝恩。

董遵誨的父親宗本,過去曾是遼將趙延壽的部下。趙延壽戰敗以後,宗本帶著兒子南歸,子卻陷在幽州。趙匡胤派人到幽州,將遵誨的生母贖了回來,送與遵誨。

董遵誨對趙匡胤更是恩戴德,發誓要誓死效忠趙宋。

趙匡胤授董遵誨通遠軍使,鎮守環州。董遵誨到任以後,召集當地的酋長一起開會,宣揚朝廷的恩德。眾人都願意效忠趙宋,使環州邊境安寧、人民安居樂業。

5、建立新制度趙匡胤順利地解決了軍隊問題,又派遣文臣任各州的行政長官,官名叫知州事。

為了防止再次出現州、郡官尾大不掉的弊端,又在州、郡設通判一職,作為副職,與權知軍、知州事共同處理政事。

通判的職責,史書記載:“凡兵民、錢穀、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通籤書施行。”通判還有一個職責:“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得刺舉以聞。”即有監督任務。通判級別多數為從八品,與權知軍、知州事的二三品相差懸殊。如此設置,恐怕有大小相制之意。

這樣看來,通判一職,既司州郡官的副職,而又起了漢代的監御史(監郡)和督郵(監縣)的雙重監察作用。有此一職,中央與州、縣的關係更為密切,朝廷指揮起來,就能夠得心應手、應付自如了。

與此同時,趙匡胤還在各州設置轉運使一職。這是從漢朝起設置的官吏,專門負責全國各地的軍用、民用物資的轉運工作。

設置轉運使的目的,就是控制全國的財政收入,也就是趙普提出的控制財政(制其錢穀)這一招,轉運使專管各路財物,將各路所屬州、縣的財政收入,除留下少量應付地方常開支外,其餘全部解繳京城汴梁,入中央財政。

在此之前,各藩鎮常以各種藉口截留地方賦稅收入,中央也沒有好的辦法加以控制,故此在宋朝初期,出現了地方財政肥得冒油、中央財政窮得叮噹響的局面。將地方賦稅收入一律收歸中央,一下子就斷了藩鎮的財路,這一招是釜底薪。沒有經濟基礎,外藩想要鬧事,恐怕就難了。

通過這些措施,趙匡胤建立了趙宋王朝新秩序,政局也逐漸穩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