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拉美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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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舍宰相一早就前來通報這個消息。
比-拉美西斯宮的牆壁和地面潑上融了蘇打的水,灑上了夾雜著旋覆花,**、沒藥、樟和蜂的混合物,散發著一種特有的驅蟲蟻的香氣。
法老斜斜的倚靠在軟榻上,漫不經心的看著手中的羊皮書卷,嘴裡嚼著他最喜歡的甜食…幼的紙莎草苗。
“王,札爾醫師不是已經建議您不要再吃甜的紙莎草苗,以避免您的牙病再犯。”亞舍忍不住開口道。
拉美西斯的眼中閃過一絲略帶孩子氣的笑意“那麼宰相大人不要告訴札爾醫師就是了。”亞舍無奈的笑了笑“對了,王,馬特浩妮芙如公主已經到達孟斐斯了。今天您是不是也返回孟斐斯城?”畢竟這是與多年的宿敵赫梯國之間的一樁重要的政治婚姻,如果禮節上有所怠慢,對兩國關係有害無利。
拉美西斯仍然凝視著手裡的書卷,微微點了點頭。
“那麼,臣這就去準備。”拉美西斯放下了書卷,默然的眺望著不遠處波光粼粼的尼羅河水,若有若無的傳唱聲隱隱傳來,依舊是那悉的調子,就像和她在一起時所聽見的一樣。
尼羅河,我的母親,帶給我埃及繁盛的土地,帶給我疆土無限的生機,我在這裡讚美您,我在這裡祈求您,讓我埃及,盛世永存…
“知道嗎,隱,喝過尼羅河水的人,不管離開埃及多遠,都會再次回到埃及的。”一種似痛非痛的覺在心底漸漸漫延開去,他苦澀的笑了起來,赫梯公主,他到底還是要娶赫梯的公主嗎?一切,似乎就和她所說的驚奇的相似,一樁接著一樁的政治婚姻,一個又一個記不清容貌的王妃,幾個,幾十個,還是幾百個,對他來說,都不過是一個數字而已。
埃及,只是為了埃及而已。
他忽然站起身來,將披風往身上一裹,大步往宮殿外走去。
“王,王,您去哪裡?”亞舍急匆匆的追了出去“亞舍,我先回孟斐斯了!”他最後的話語已經消失在了一陣馬蹄聲中。
“王…”亞舍焦急的立刻命令侍從們策馬跟上法老。
拉美西斯一路策馬飛奔,卻不是向著孟斐斯王宮的方向,而是往就快建成的神廟而去。修建神廟的奴隸和監工們一見坐在馬上的這位俊美男子居然是法老王本人,頓時嚇得全都跪了下來。拉美西斯也沒有理他們,下了馬就徑直往神廟走去。
他停在了神廟的門口,急切的在殿門上尋找著,直到…看見了那兩行文字。
我對你的愛是獨一無二的。
當你輕輕走過我的身邊,就帶走了我的心。
無視其他人不解的目光,他伸出手,輕輕撫摸著最下面的文字,一遍又一遍,口中無聲,心裡卻是隨著手指的牽引重複了一遍又一遍。內心深處的某個角落,彷彿被一把用絲線作成的刀,慢慢的劃過。傷口是細微的,卻讓他鑽心的痛。
隱,我不知道你究竟在哪裡,也許,你已經遺忘了我。
但是,只要這座神廟永遠的存在,終有一天,你會看到這兩句話。
這兩句…只屬於你的話。
喝過尼羅河水的人,不管離開埃及多遠,都會再次回到埃及。
所以,即使知道可能被你遺忘,我卻還是不能放棄那微小的希望,也許,也許有一天,你會再次出現在我的面前。
我會等著你,等著你再次回到埃及,回到我的身邊。
我祈求阿蒙神給我足夠長的生命,能讓我等到你回來的那一天…
“王,您果然在這裡!”亞舍氣吁吁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
拉美西斯緩緩的放下了手,臉上已恢復了沉靜“我說了我會去孟斐斯。”
“王,請讓侍衛們護送您前去。”
“不用了,反正我明早就回比-拉美西斯。”
“什麼?王,再過二十天就是您和側妃的婚禮了,您不留在孟斐斯嗎?”
“那就等婚禮那天再去孟斐斯。”
“可是,那麼婚禮結束後…”
“當然還是回比-拉美西斯。”
“是…和側妃一起嗎?”拉美西斯忽然笑了起來“亞舍,知道比-拉美西斯的意思嗎?”亞舍點了點頭“臣當然知道,在埃及文裡,比-拉美西斯,就是拉美西斯的家。”剛說完,他頓時臉一變,居然脫口說出了王的名諱。
“拉美西斯的家,”法老倒沒有在意,只是低低重複了一遍,驀的,他抬起了那雙子夜般人的黑眼眸,燦若星辰“既然是我的家,那麼當然不是隨便什麼女人都能入住的地方。”那裡,不是拉美西斯的王宮,不是拉美西斯的領地,只是…一個叫做拉美西斯的男人的家。
這個家,只屬於…拉美西斯之。
住在比-拉美西斯多麼快樂。
再也沒有比這裡更美的城市,金合歡和無花果為路人提供樹蔭,王宮閃耀著黃金與綠松石的光芒,微風輕吹,鳥兒在池塘邊歡唱…
隱,你一定會喜歡那裡的。
一定…
================歷史上,(pi-ramses)比-拉美西斯這座城市的興建也引起人們紛紛猜測,拉美西斯二世也許就是《出埃及記》裡記載的那位法老。他為了實現這個龐大的建築計劃而奴役過許多以列人,從而使埃及遭受了聖經裡所記載的著名的十次末徵兆。
另外,從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研究報告來看,法老生前一直受到蛀牙的困擾,可是他又十分喜愛吃紙莎草的幼苗,真是可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