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圍城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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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有鬼嗎?
答案是有,就在自己家裡。
鬼,就是你的子,或者你的丈夫。
下面這句話只有結婚多年的人才能理解:每天晚上,你都和你的鬼睡在一起,你們同異夢,視而不見,但能覺到對方的存在。
所有的愛情故事都定格在最幸福的一瞬間,但是結局之後的故事,卻很少有人說起。
張慶金和子第一次見面是在學校的晚會上,為了慶祝教師節,學校準備了一場晚會,所有新來任職的老師幾乎都參加了。張慶金唱了一首歌,《最遠的你是我最近的愛》,一曲唱罷,舞會開始。那晚的燈光是橘黃的,就連絲絨窗簾的邊緣也被染成了金。一個女人坐在無人注意的角落裡,他向她走過去,伸出手,說道,可以請你跳舞嗎?
她畏畏縮縮的站起來,說,我不太會啊。
張慶金怎麼也沒想到,這個女人會成為自己的子。
第二天,他寫了一句詩,折成紙鶴送給她,她回覆了一段,我們完整的抄錄如下:男:我伸出手,招來了夜晚的茫。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簡單動作。
我使她旋轉,厚重與輕盈錯。
從起點到起點,香水在空中留下香味,慢慢的放鬆再迅速的接近。
女:我握住手,打開了裙裾的翅膀。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複雜動作。
他使我纏繞,柔韌與堅強融合。
從輪迴到輪迴,身體在地上留下身影,短暫的分離再輕輕地抱緊。
贈詩之後,他們結婚了。兩個教師收入微薄,最初過著寒酸窘迫的生活。他們在寒假和暑假裡擺過地攤,遇到人會到不好意思。他總是愛買盜版書,因為盜版書很便宜。她很喜歡櫥窗裡的一雙高跟鞋,但是價格讓她望而卻步,她每次路過鞋店只是靜靜的看一眼。勤儉持家,積少成多,生活慢慢好轉,孩子出生了,他們過著幸福而瑣碎的生活。
時光像是老式的磁帶機,快進的時候總是夾著一些雜音。
孩子六歲那年,張慶金給子買了一雙高跟鞋,但是子卻再也穿不上了。子患上了股骨頭壞死,這種病也被稱為不死癌症。初期只是到大腿疼痛難忍,後來去醫院檢查,骨頭已經呈蜂窩狀,從此成為殘疾人,走路需要拄拐。
在夜裡,在上,她對他說,對不起,我敗壞家裡的錢了。
他握緊子的手,說道,就算癱瘓了,我也不會不管你的。
張慶金最終卻食言了,他和子的話越來越少,儘管態度溫和,但是能覺到細微的變化。他下班後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上網聊天,他和網上的陌生人有著更多的話題。子艱難無比的走到他身後,為他端上一杯茶,或者遞上一瓣西瓜,他會立即關上聊天窗口,表現的很厭煩。手機設置了密碼,調成靜音,有時候,半夜裡,張慶金還會接到短信,有時候,子會發現他襯衣上淡淡的口紅印。
終於有一天,他對她說,我們離婚吧,坦白的說,我愛上了別的女人。
這些話一字一句如同尖刀扎進子心裡最柔軟最怕痛的地方,子呆坐著,一動不動,像是雕塑,她出奇的安靜,其實心裡已經滄海桑田。
有一種愛,叫放手。
離婚那天,下著雨,她沒有帶傘,他就那樣拋下了她,留她一個人在民政局。
臨走的時候,他們什麼也沒有說。
她突然想起,離婚的這個地方也是他們辦理結婚登記的地方。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走廊裡坐滿了辦理結婚和離婚手續的人,她神恍惚,到很累,不知道為何敲響了一個房間的門,裡面的工作人員都有點驚訝的看著她。
她說道,你好…我能在這裡哭一會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