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星期六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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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撇嘴:“沒覺,不過我沒那麼虛偽大度,休想讓我祝福你。”
“小樣吧!”末末挑了挑眉。
接著,兩個人沉默起來,互相端起咖啡來喝。
“其實我高興能遇到你的,沒想到我們還在同一座城市。”末末率先打破僵局“下午我還有點兒事,咱們改天約個時間一起吃飯怎麼樣?”這是…什麼徵兆嗎?我猜測著,點點頭。
和末末互相留了電話,她站起身打了招呼,先走了。
我看著末末走出咖啡館的背影,那件粉紅小吊帶包裹著美好的身,短短的牛仔白裙總有要走光的嫌疑,而她居然還斜挎了一個巨大的牛仔揹包,走起路來,那被她甩在身後的揹包就啪啪啪地打著她的股,看得我…我多想是那個揹包啊!
正惆悵著,站起身,服務生過來了,客氣地把賬單遞給我。不對啊,不是說末末請嗎?女人怎麼就這麼善變呢!
付了賬,出了咖啡館,覺得有些無所事事。
最近是我的真空期,剛從一家報社辭職,準備跳槽到另一家報社去,但接收我的報社還有一些準備工作要做,給了我一個星期的假,本來開始高興的,但這才第二天,就覺完全不是那麼回事了。像我這樣的娛樂記者,或者說是狗仔,平常一天到晚地往外跑,上午在北京,下午可能就在上海了。現在冷不丁地一閒下來,倒真覺得沒事可做,這是不是職業病啊?
誠實地說,讓男人比較痛苦的事情不是被女人甩了,而是男人把女人甩了,那女人卻比和男人在一起時過得更好…好吧,我承認我心裡有點不舒服,因為眼看著末末現在混得很不錯,但她已經不是我的女人了。
在街上也沒事,索回了家。
要說我這個家,還真拿得出手,我早就想好了,以後要是混到沒機會自由戀愛,只能安排相親什麼的話,這房子就是我的資本之一。房子不小,一百多平方米,二十五層,小區環境也不錯,價格自然也不低。只不過,這房子現在還不能完全算我的。一年多以前某位搞售樓的朋友甜言語給我優惠價按揭,於是我一咬牙、一跺腳,當了房奴。
都說男人是船,乘風破,而一個好女人是男人最終的港灣,當船漂泊累了,就會回到港灣的懷抱。港灣不願意船再出海漂泊,船就一直停在港灣。那船用來幹嗎?於是時間長了,港灣罵船:“你這個廢物!”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我乾脆自己先按揭個驛站!雖然我沒力認真裝修一番,家裡除了一些必要的傢俱擺設之外,跟清水房差不多,但也符合我簡約就是美的理念,自欺欺人,也能自得其樂嘛。
記得偶然看見過書上所謂的當代女子擇偶標準:有車有房,父母雙亡。我現在這狀態,基本達到四分之一的標準了,不過要是我也有擇偶標準的話…家中財產過億,美貌天下第一,賢惠溫柔,岳父癌症晚期。不算苛刻吧?
到家的時候正是中午,從冰箱裡挑出幾樣能吃的剩菜,放在一起熱了一下,就著一盤子亂炒喝了幾罐啤酒,外加天氣炎熱,很快有了幾分醉意。於是洗澡,開空調,直奔臥室舒舒服服地睡了個午覺。
近乎完美的午後小憩被該死的手機鈴聲吵醒,糊中接了電話,老唐那如費玉清歌喉般的聲音刺耳傳來。
我就知道,能掐準時間破壞別人幸福時光的只有他——這個我前世作孽、今生佛祖為了報復我才送到我身邊的同事兼好友。我常安自己說,這輩子和他做朋友,就算給自己下輩子行善積德了。老唐真名叫唐墩,是那種他從山中來,還帶著蘭花草的樸實民眾,高中就考到城裡,然後大學、工作…混跡這麼多年,身上早已經沒了鄉土氣息,是這家報社的社會新聞版記者,很時尚、很運動的做派。身上常穿的那件t恤衫就是耐克的,而且我也知道,反過來穿就是阿迪達斯的。
老唐在電話裡無比興奮地告訴我,他認識了一絕女網友,就是山城本地的,晚上要見面了,問我可否一同前去,如果有詐也好有個照應。
我笑答,你自己沒事偷著樂,我摻和什麼?再說現在的人不是劫財就是劫,你兩樣都不佔,安心地去吧。
老唐不惱,又貧了幾句,美滋滋地掛了電話。
這麼多年了,互相太瞭解,我知道他本不是要我晚上陪他去見什麼狗網友,這個電話打過來,完全就是跟我炫耀一下而已。
被人渣搞得沒了睡意,翻身起,看了一下時間,想不到這一覺睡到晚上七點了,人要是活得太安逸,肯定睡得踏實。名人都說了,沒心沒肺的人睡眠質量都高,像崔永元那樣的才睡不著呢。
起,出門尋覓晚飯兼夜宵。一盤炒麵,外加兩瓶冰啤酒,回來的時候已經快十二點了,遂決定就寢。
估計是下午睡多了,凌晨一點仍然無比神,影碟看得臺詞都會背了,正無聊呢,手機短信提示響起,我隨手拿起按鍵閱讀——居然是末末!
睡了嗎?
簡單三個字,時間凌晨一點,這丫頭沒睡,還給我發短信…種種因素聯繫起來,讓我這心,不由自主地就澎了湃了。
回信:在為白天的重逢動,還沒睡,你呢?
等了半天,沒回信,這有點折磨人了——樓上的,你倒是把兩隻鞋都脫了啊!猶豫了一下,撥了號碼過去,誰知,這丫頭居然關機了!大半夜的,玩我啊?
拿著手機發呆,這麼一折騰更睡不著了,睜著眼睛回想著白天見面時末末的一顰一笑,都說女大十八變,誰想到末末能出落成這樣?快七十二變了!
電視還在播放著影碟內容,我的思緒卻不知不覺就到了末末身上,由末末這兒,想起了更多。小時候寫作文,有句經典怎麼說來著?
每當打開記憶的閘門,往事如同跑肚拉稀一般噴湧出來…
當初我和末末,高中同級不同班,也沒有一個確切的誰追求誰的過程,現在回想起來,當初是我的一個男同學,和末末的一個女同學正在水深火熱地戀愛之中,但那時候高中戀愛也算是忌,為了避免家長起疑心,他們倆每次外出見面,都要拉上一大幫人當掩護,這其中就有我和末末。
我知道我不算帥哥,但曾經有人看我滿月的照片時,也說過我左邊的鼻孔很像偶像派。而末末那時候,不豐滿、不、不嫵媚、不漂亮,但佔了一個“純”字,也是頗得我這般無知少年的青睞。
反正當時我未娶、她未嫁,孤男寡女、乾柴烈火的,加上又都年輕,不注意門當戶對,我不觀察她的賢良淑德,她不關心我的住房存摺,只追求單純意義上的情投意合,一來二去,眉來眼去,來冬去的,就有了好。親密接觸後私訂終身。所以,在那個全體叛逆、全民早戀的年代,我也沒能免俗。這麼說吧,我和末末是屬於那種先接吻後戀愛的典型。
我還記得那天晚上,在我們掩護的那對狗男女柔情意之後,眾多電燈泡做鳥獸散狀,按照多次習慣,我送末末回家。
我和她的初吻就是在這樣復一當中的某晚。那天老天爺相當給我面子,之前的聚會上,末末破天荒地喝了酒!末末此前從不喝酒,那天不知道怎麼的,情緒低落,喝了兩杯多啤酒,晚上送她回家,走在路上,微風一吹,估計她開始頭暈,走路也儘量剋制地搖晃起來。
我走在她身邊,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笑話,黑燈瞎火的,還沉浸在自己的伶牙俐齒中呢,我哪兒注意到一旁的末末忽然快步走離我身邊,跑到路邊草叢,彎下,二話不說嘔吐了起來。我愣了一下,馬上心無念地上去,又是扶胳膊又是拍後背,嘴上還勸著不能喝就不要喝之類的廢話。好半天,末末才算直起了身子,胡亂地掏出紙巾擦嘴,想不到一轉身,直接撲在我身上,嚶嚶地哭了起來。
這下,就由不得我不心生念了。因為末末的身體隨著我細微的調整,已經正面相接,大夏天的,我和她都是單衣,我明顯覺到,兩個小小的團,緊緊貼在我口一側。這真是太美妙了。
我低下頭看她,說著安的話,鼻尖幾乎貼在了她的額頭,這下總算有了一點覺——起碼,我聞到了她頭髮的香味。嗅覺的反應直接導致了我的蠢蠢動,覺得全身突然熱起來,脖子也開始發燙,嘴基本屬於擅自行動,輕輕貼了一下末末的額頭。可能這種溫熱溼的碰觸,對末末來說也很新奇,所以我剛剛挪開嘴,末末忽然一下抬起頭來,一雙淚水未乾的眼睛,莫名地打量著我。這個距離可太近了,近到我們可以彼此受到對方的鼻息。這麼一對視,末末的呼瞬間就急促起來。我的女神啊!這種呼方式,太刺人了!我腦子一下就沸騰了,相當魯地就把腦袋低了下去,直接向末末嘴壓了過去。
關於“接吻”這回事,雖然在此之前沒有親身實踐過,但理論基礎知識還是掌握一些的。
時隔多年,經歷了無數次接吻,才明白什麼叫大拙無巧,無招勝有招。
只不過,現在回想起當初的情景,真是頭小子,行為過於魯,極大地破壞了初吻的美妙。而末末,可能本沒想過我會這麼膽大,或者這麼不客氣地奪走她的初吻,所以她開始了並不算強硬的一系列防守反擊。遭到對方沒有章法的反撲,我開始改變策略,伸出一隻手托住末末的腦袋,把嘴移開一點點,開始親吻她的臉頰,直到脖頸、耳垂。那種情況之下,又是第一次抱著異的身體,不可能不衝動,你當我是騎白馬的禿頭嗎?
讓我衝動的,除了末末不再反抗,以及身體的反應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末末在顫抖的同時,緊緊閉上了眼睛,臉頰無限羞紅,像一隻躲閃攻擊的小貓一樣,縮著腦袋,嘴上不停地說著:“不要,賴寶,你別這樣,別這樣…”更要命的是,本來末末就喝了酒,又是這麼,所以在她輕輕說著“不要,不要”的同時,還在其中夾雜了無數的語氣助詞:“嗯…哼…啊…哎…”這不是要命了?!
這不是要了我的命了?!
這不是要了我的親命了?!
(哎?我還能加字!)…
不知道吻了多久,差不多嘴和舌頭都麻了,還有些意猶未盡,鬆開嘴的時候,那聲音我記憶猶新,就好像水牛的蹄子,在一攤淤泥之中拔出來一樣…
不過,千萬不要問我初吻是什麼味道的。書上都說,初吻是甜的,像糖。我的初吻,除了酒味…末末剛剛才嘔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