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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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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誰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誰的面子也不看,今天誰護著她,我就跟誰急——她非滾不可!”我在印象裡覺得我那天應該有幾分醉態,而實際上,我們剛到餐廳,本沒開始吃呢。

我還很少在未醉的狀態下那麼狂暴、野,今後大概喝醉後也不會這樣了吧。

後面的事情全發生在一剎那:我把一個瓷菸缸向他們倆擲過去,米蘭抬臂一擋菸缸砸在她手臂上,她唉喲一聲,手臂像斷了似地垂下來,她捏著痛處離座蹲到一邊。我把一個盛滿紅葡萄酒的瓶子倒攥在手裡,整瓶紅酒衝蓋而出,洇溼了雪白的桌布,順著我的胳膊肘了一身,襯衣褲子全染紅了。許遜緊緊抱著我,高洋抱著高晉,方方劈腕奪下我手裡的酒瓶子,其他人全在我和高晉之間兩邊解勸。

我白著臉咬牙切齒地說一句話:“我非叉了你!我非叉了你!”高晉昂著頭雙目怒睜,可以看到他上身以下的身體在高洋的環抱下奮力掙扎。他一動不動向前伸著頭顱很像人民英雄紀念碑浮雕上的一個起義士兵。

有一秒鐘,我們兩臉近得幾乎可以互相咬著對方了。…現在我的頭腦像皎潔的月亮一樣清醒,我發現我又在虛偽了。開篇時我曾發誓要老實地述說這個故事,還其以真相。我一直以為我是遵循記憶點滴如實地描述,甚至捨棄了一些不可靠的印象,不管它們對情節的連貫和事件的轉折有多麼大的作用。可我還是步入編織和合理推導的慣運行。我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一些細節,同時又誇大、粉飾了另一些理由。我像一個有潔癖的女人情不自地把一切擦得鋥亮。當我依賴小說這種形式想說真話時,我便犯了一個的錯誤:我想說真話的願望有多強烈,我所受到文字干擾便有多大。我悲哀地發現,從技術上我就無法還原真實。我所使用的每一個詞語涵義都超過我想表述的具體受,即便是最準確的一個形容詞,在為我所用時也保留了它對其它事物的涵意,就像一個帽子,就算是按照你頭的尺寸訂製的,也總在你頭上留下微小的縫隙。這些縫隙積累積起來,便產生了一個巨大的空間,把我和事實本身遠遠隔開,自成一家天地。我從來沒見過像文字這麼喜愛自我表現和撒謊成的東西!

再有一個背判我的就是我的記憶。它歉一個佞臣或女奴一樣善於曲意奉承。當我試圖追求第一戲劇效果時,它就把憨厚純樸的事實打入黑牢,向我貢獻了一個美麗妖嬈的替身。現在我想起來了,我和米蘭第一認識就偽造的,我本來就沒在馬路上遇見導她。實際上,起初的情況是:那天我滿懷羞愧地從派出所出來後回了家,而高晉出來後並沒有立即離開。他在拘留室裡也看到了米蘭,也知道米蘭認識於北蓓,便在“大水車衚衕”口邀了於蓓一起等米蘭出來,當下就彼此認識了,那天晚上米蘭就欠了我們院。我後來的印象中米蘭站在我們院門口的傳達室打電話,正是第二天上午我所目睹的情景。這個事實的出現,徹底動搖了我的全部故事情節的真實。也就是說高晉本不是通過我才見到他夢寐以求的意中人,而是相反,我與米蘭也並沒有先於他人的僅止我們二者之間的那段纏綿,這一切純卒出乎我的想象。惟有一點還沒清的是:究竟是寫作時即興想像還是書畫界常遇到的那種“古人仿古”?那個中午,我和衛寧正是受高晉委派,在院門口等米蘭的。那才是我們第一次認識。

這也說明了我為什麼後來和許遜、方方到另一個亭子去打弓仗而沒加入談話,當時我和米蘭本不。我和米蘭從來就沒過!

她總是和高晉在一起,也只有高晉在場我才有機會和她坐在一起聊上幾句。她對我當然很友好,我是高晉的小哥們兒嘛。還有於北蓓,我在故事的中間把她遺忘了,而她始終是存在於事實過程之中的。在高晉棄她轉而鍾情米蘭後,她便逐一和我們其他人相好,最後我也沾了一手。那次遊廊上的翻臉,實際上是我看到她在我之後又與汪若海漂在一起,衝她而發的。這時米蘭正在高晉家睡午覺,我還未離開時她便在大家的聊天聲中躺在一旁睡著了。

那天在“老莫”過生吃西餐時,沒有發生任何不快。我們喝得很好,聊得很愉快,我和高晉兩個壽星輪和米蘭碰杯。如果說米蘭對我格外垂青,那大概是惟一的一次,她用那鍾錐子似的目光頻頻凝視我。我吃了很多炸豬排,油烤雜拌兒和黃油果醬麵包,席間妙語連珠、雅謔橫生,後來出了餐廳門便吐在柵欄旁的草地上,柵欄那邊的動物園象房內、班達拉奈剋夫人送的小象“米杜拉”正在幾頭高大的非洲公象身後搖著尾巴吃草呢…

高晉醉得比我厲害,又吐不出,憋在心裡十分難受。下了電車往院裡那段衚衕道是我攙扶的他。他東倒西歪一路語無倫次地說米蘭,說他們的關係,那時我才知道他們並不像我以為的那樣已經睡了覺。他可憐巴巴地說好幾次已經把米蘭脫了,可就是不知道接下來該幹什麼。他問我,我也沒法為他當參謀,我對此也所知甚少,認為那已經很黃了,不生小孩就是萬幸了。再往下想,我不寒而慄。米蘭是我在那棟樓裡見到的那張照片上的姑娘麼?現在我已失去任何足以資證明他們是同一人的證據。她給我的印象的確不同於那張照片。可那照片是真實的麼?難道在這點上我能相信我的記憶麼?為什麼我寫出的覺和現在貼在我家門後的那張“三洋”掛曆上少女那麼相似?我何曾有一個字是老實的?

也許那個夏天什麼事也沒發生。我看到了一個少女,產生了一些驚心動魄的想象。我在這裡死欠活來,她在那廂一無所知。後來她循著自己的軌跡消失了,我為自己增添了一段不堪回首的經歷。怎麼辦?這個以真誠的願望開始述說的故事,經過我巨大、堅韌不拔的努力變成滿紙謊言。我不再敢肯定哪些是真的、確曾發生過的,哪些又是假的、經過偷樑換柱或乾脆是憑空捏造的。要麼就此放棄,權當白乾,不給你們看了,要麼…我可以給你們描述一下我現在的樣子(我保證這是真實的,因為我對面牆上就有一面鏡子——請相信我);我坐在北京西郊金鉤河畔一棟借來的房子裡,外面是陰天,剛下過一場小雨,所以我在大白天也開著燈,樓上正有一些工人在包封陽臺,焊槍的火花像熔岩一樣從陽臺上紛紛落下,他們手中的工具震動著我頭頂的樓板。現在是中午十二點,收間機裡播著“霞飛”金曲。我一天沒吃飯,晚上六點前也沒任何希望可以吃上。為寫這部小說,我已經在這兒如此熬了兩個星期了——你忍心叫我放棄麼?除非我就此脫離文學這個騙人的行當,否則我還要騙下去,誠實這麼一次有何價值?這也等於自毀前程。砸了這個飯碗你叫我怎麼過活?我會老婆孩子,還有八十高齡老父。我把我一生最富有開拓神和創造力的青年華都獻給文學了,重新做人也晚了。我還能有幾年?

我現在非常理解那些堅持謊言的人的處境。做個誠實的人真難呵!好了就這麼決定了,忘掉真實吧。我將盡我所能把謊撒圓,撒得好看,要是再有點啟巴和教育意義就更好了。

我惟一能為你們做到的誠實就是通知你們:我又要撒謊了。不需要什麼勘誤表了吧?

我神情慘然,緊緊攥著擱在褲兜裡的刮刀把,我的大腿隔著褲子都能到刀尖的鋒利。

當時是在花園裡,正午強烈的陽光像一連串重磅炸彈持續不斷地當空爆炸發生灼目的熾光。我記得周圍的犁樹、桃樹和海棠繁花似錦,綺麗絢爛,而常識告訴我,在那個季節,這些花都已謝盡。可是我喜歡那種在鮮豔的花叢中血死去,輾轉掙扎的美麗效果。既然我們已經在大的方面不真實了,這些小的細節也就不一一追究了。

我渾身發冷,即便在烤人的陽光下仍不住地哆嗦。我那樣子一點不像雄赳赳的鬥士,倒像是戰戰兢兢地去挨宰。我早就從狂怒中冷靜了下來,心裡一陣陣後悔。我幹嗎非說“叉了他”說“花了他”怎樣解恨而且到底安全些。我對朋友們充滿怨情;如果他們多勸會兒,我也就找個臺階自己下來了。可他們見我決心實在很大,便採取了袖手旁觀的態度。真不仗義!我滿心情願地向站在對面的高晉走去,他比我要鎮定些,可同樣臉蒼白,緊張地盯著我向他走近,我第一覺得他的眼睛大得駭了。我打量著他的身體,猶豫著不知這一刀紮在哪兒。在我最狂亂的時候,我也沒真想殺死他。

“叉了他”的意思就是在他身上用刀扎出一點血,出血就完了。除非他不給扎,搏鬥,這樣只怕下刀的深淺和部位就沒法掌握了。

他為什麼不轉過身把他的股給我?

“快點快點一會兒就有大人來了。”方方在旁催促。

讓他先動手!我忽然冒出了這麼個騎士式的念頭,由此找到了不出刀和鼓舞勇氣的藉口。

我站住了。

“你叉我吧,我不會動手的。”高晉鼓勵我。他把手從兜裡拿出來,垂在腿兩邊。

我便哭了,眼淚一下奪眶而出。

他也哭了,朝我叫道:“你叉我呀,叉呀!”我抬手狠狠抹眼淚,可眼淚總也抹不完,倔強地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他也狠狠抹眼淚,哭得很兇。

“算了,你們倆和了吧。”大家圍上來相勸。

高洋淚汪汪地抱著我肩頭連聲說:“和了吧,和了吧。都是哥們兒,何必呢?”我和高晉淚眼相對,然後各自伸出手握在一起。大家一擁而上,像女隊員拿了世界冠軍後頭抵頭,互相搭著肩頭圍成一圈一樣喜極而泣。我從這種意見的,使人誘不過氣來的集體擁抱中抬頭朝外吐了口痰,又埋頭回去泣。當時我想:一定要和高晉和在這兒哭的所有人永遠做哥們兒!

我和高晉邊哭邊互訴衷腸,爭著搶著表白自己其實多重情,多講義氣,對朋友之間鬧得動了刀子多麼痛心。說完哭,哭完說,邊哭邊說,泣不成聲,哭得一塌糊塗,臉都哭髒了。最後,哭累了,收淚揩臉,肩並著肩往蔭涼地方走。

一個小孩從花園跑過,看到我們一群人個個眼睛紅紅的、悲愴地肩並肩走,好奇地停下,張大嘴怔怔呆望。

“看什麼看!”我怒吼一聲,朝小孩踢了一腳,他連滾帶爬地跑了。我很滿意這件事的解決方式,既沒有血又保持雙方的體面還增進了友誼,我對高晉還有涕零呢。

只有於北蓓曾經調侃過我“真雛兒,叉人都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