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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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手無策之下,幾個人看來看去,怕萬一搞死了人讓警察找上來也麻煩;漸漸地,他們似乎在彼此的眼神裡看出默契,都想到了同一個人。
“怪客!”幾個人同時喊出兩個字。
隨即,他們為燙手山芋即將脫手而鬆口氣,更佩服自己的聰明。只見他們幾個人扛起昏死地上的萊恩,有人拖手有人拖腳的往某人住處前進,似乎為這決定頗為動。
某人更自滿的唸唸有詞:“嘿嘿,我們還真是善良啊…”不用說,他們可是很少這么“好心”發揮雞婆本事救人的喔。
誰教他打不還手,害他們教訓人都心虛起來了。
門外一陣嘈雜,喧嚷聲不久隨即遠去。
屋內的一男一女互看一眼,女的不打算多管閒事,聳了聳肩便繼續化她的妝;男的覺得心口煩躁,有種不好的預,墨藍眼眸閃過一絲絲不悅與不耐煩,過於蒼白的臉孔卻沒有更多牽動紋路的表情。
他討厭雨天,更討厭總絡繹不絕的不速之客。
“不去瞧瞧今天的禮物?”上完口紅,夢娜從鏡子裡的反照給了他一記曖昧的笑。
誰教他是“怪客”、是花街名人,就算脾氣怪得可以,對花街裡許多見不得光、不喜歡上醫院,或者沒法上醫院的人來說,他的存在卻跟上帝沒有兩樣,三天兩頭便會有“禮物”送上門來,倒也不是件稀奇的事。
身為他的室友,她在花街跟著討了不少便宜倒是。
但她仍只是他的室友,並非朋友。
之所以能成為他的室友,還是因為他喜歡她租的這棟房子,在無論如何利益換誘拐,她都不願意搬走的情況之下,他只好請求和她分屋居住,跟她當起室友來。稍微認識以後,其實她的心底明白,他相當不喜歡跟別人同住。
比起最初兩人剛當室友時幾乎整天沒說上一句話,最近的情況則好多了,或許是他發現她從不探他隱私,不會問他一些雜七雜八的私人問題,對他所有的決定都不加以干涉,他才漸漸習慣了她的存在,偶爾會跟她聊上幾句。
獲取他的信任,竟花了她快兩年的時間哪!
辛伯不僅是花街的怪客,在她眼中更是不折不扣的怪人。
辛伯?奧榷斯皺眉,瞥了一眼窗外的雨景,似乎正在考慮是否抬腳。
他討厭雨天,討厭不速之客,更討厭門外有腐爛的東西。
如果他現在不去處理,幾天後要出門的時候,一定會在門外看見厭惡的腐爛物。像是百般不願意,不發一語的辛伯還是選擇站起身,用最緩慢的速度往大門走去,準備把門口的垃圾掃遠點,至少撇清跟那垃圾的關係。
走到門外邊,他抬頭望著陰雨濛濛的灰暗天空。
英國的天氣多變,十月的倫敦,天上灑下不間歇的雨水,霧氣重得讓人心煩。這種天氣已經夠容易讓人的脾氣浮躁了,他不明白為何還有人老愛添他麻煩,讓他更煩。
瞧不得別人家乾淨嗎?幹嘛一天到晚把垃圾丟在他家門口?
混蛋,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瞥了一眼門外的“大型垃圾”辛伯只是從外套內裡的口袋掏出銀煙盒,站在門廊下點火起煙來,緩緩吐著菸圈又望著天空。
他彷佛打算對被丟棄在門口的巨物視而不見。
煙將燒盡,他才再度俯視地上的垃圾——傷痕累累的陌生人一眼。
用腳踢了踢陌生人的身體,對方絲毫沒有動靜,他才把剩下煙尾的香菸丟進雨中,不甚願意地蹲下身去,用手把那人的臉像玩具一樣翻來轉去,像在檢查什么貨品似的。
不過,那張臉腫得跟球一樣,就算原本再帥也看不出來。
動手動腳之後,那人竟然發出呻聲,辛伯不由得微皺起眉。
真不幸,竟然還是活著的…要是死的就省事了。雖然拼拼湊湊、捏捏擠擠之後,辛伯發現這個狼狽不堪的小子長相應該不算太差,還有幾分救來消遣的價值,可是他很懶得在下雨天救人,更不想髒自己乾淨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