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櫱蒾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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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有姓姜者,名應兆,世業耕教,為人謹且厚,里人多稱之。然惡酒,雖氣亦不入息。遇鄉社會飲,則蹙容不滿,曰:“食以谷為主,何事糟粕味耶?”邁,鄰老飲醉,身軟不能支,姜因而扶歸。見袖中塊然,探之,金也。私自忖曰:“田野無知,得此不為盜。況人昏路遠,豈意我為?”遂竊入已,及歸,酒醒,覓金,金已亡矣,鄰老泣於家曰:“吾子以冤事盂於官,三年不為理,吾子再訴之,官怒其梗頑,強以入罪,例準銀為贖。
吾老且病,何忍吾子久系縲紲中?乃典田鬻屋,得金一錠,昨醉遺途中,落他人之手。前以為雖失吾業,猶可以有吾子也,今並而無之,吾死矣。夫苟且所言,願分半為謝。”姜雖聞其哀怨,未言,竟不動意。是夕二更時,一館生讀倦,暫憩几上,聞門外啾唧有聲。諦聽之,有人似進者,喝曰:“汝何物,敢行阻我?”又有人似執門者,應曰:“我乃山桃厲鬼,司人門戶,若遇妖魅,必斧而啖之。爾乃何物,抗然冒進,抑未知吾斧耶?”斯人徐謂曰。’汝不識我,無怪其言之倨也。
我姓米,字香夫,號冽泉清士。始祖醴酪君,起跡庖羲時,封居醉鄉,不與夷狄氏善,族遂蕃衍,名通與禹、方將大用,奈為人所讒,疏斥而不錄。延至夏桀,進秩瑤臺士卿,與山脯林相左右。及事商,復遭際於桀,膺長夜之寵,以此名重天下。
周遂計之,作誥數我,謫我為青州從事,我悔艾,即奮然修改。當秋戰國間,默然懶事,不求合於人。
二世僭興,念人主如六驥馳隙,乃悉耳目,窮心志,索我於荒寥窮散中,晝爾與俱,宵爾與遊,脫有不見,則深思而呼召,親倖之專,雖斯、高不能及也。
自是我益尊,職益重,朝野群然慕其風味。故漢高仗我斃白帝於澤中,宋祖得予釋兵權於席上。竹林助劉、阮之清聲,發李賀之才思。子思辭我於饋者,可盡孝以明廉。
寇準假我於澶淵,能安居而退虜。既頹阮氏之玉山,復入黨家之錦幕。潛身比舍,敢誇畢卓豪情。息火成都,用顯欒巴妙術。染海棠之號於楊妃,健草聖之豪之和旭。邀歡戚里,張鎮周之盡法全恩。取令賊營,郭令公之出奇破敵。芳靡世,統裔延長,自宋訖今,聲名猶在。
吾奉天帝命,來遊汝家,縱慾持一斧以相拒,亦無奈我何!”人又曰:“果汝所說,世第若高遠矣。然我非博古者,請再明之。”又似人答曰:“汝猶未解乎?我世掌天下趨櫱事,非木怪禽妖之比,是以享幽非我不格,洽人無我不歡,敬我者聖賢致號,愛我者歌曲怡情,行己在清濁間。
而處眾則醇知也。爾知我,云爾已矣,他何有哉。”似執門者又問曰:“然則汝業何事?”似進者又答曰:“吾嘗病軟飽,因厭事,然猶能與高陽徒偕竹葉、椒葩、霞泉、雪輩五六人,泛水登山,穿花步月,無不在耳。倦則甜然一枕,事且不能擾也,況本無乎!”似執門者遂嘆曰:“汝真樂人矣,不識今何所居?”似進者復曰:“居雖不一,但隨寓所安。或市橋啟肆。或湖舍懸簾。或清釀乎田家,或黃封之御院,或衝寒於雪朝茅屋之中,或遣興於雨夕蓬窗之下。或隨僬簷而穿雲,或侶漁舟而釣月。
或被儒貂,興至齋,或因,換歸舞閣。廣哉居乎,遇使然也,皆非吾所願也。豈若紅杏樹中,黃花籬下,小門水,燕影鶯聲,使牧子放牛新草,行人繫馬垂楊,對持瓦礫之樽,以諳茅柴之味,心始陶陶然樂矣。
何必優佐之,鼓舞維之,牌役強之,徒自取勞苦為哉!”問者又曰:“審汝言,爾殆鬼於酒者。今是之來,禍福抑何所主?”進者笑曰:“非敢為櫱耗之耳。主人虧行,陰竊人急迫之財,致父子無措,幾死非命,上帝陰行譴罰,念汝家世有德於鄉,不忍即殛,姑使我溺而報之也。”問者又曰:“主人儉飲,縱耗奚益?”進者答曰:“第自有處。”人又問曰:“吾聞酒有德,自古尚之,汝反為術,櫱於人果何術以逞耶?”進者答曰:“居,居,與汝語!
當某賓主應酬,禮恭肅,鐘磬焉,詩歌焉,衣冠楚楚,言語雍雍,雖進退俯仰間必中節度,此上飲也。我相之。及至杯盤狼藉,笑謔歡呼。攘臂廳中,僭階越坐,始雖少閒乎禮,終必忘長幼、略尊卑,一惟以和樂為快,此中飲也,我主之,又有沽醪市脯,斂分派錢,撰號呼名,笑罵錯,歸則攜手街途,口似曲而糊模,身行而傾側,習為常、不以家為意者,下飲也,我陰使之。然猶未甚也。
至若提壺市上,乞汁土番間,踝跣傴僂,成行逐夥,夜則寄夢橋亭,曉則懸飄寺宇,蟻蝨為鄰而腥羶為襲,若而人者,不可謂非我困苦之也。
又有承祖父之厚遺,不思守繼,而乃酷與蓮花君合,挈無賴之徒,揮金縱飲,雖良朋至戚瞑眩切救而不入,必至房易主主,子妾依人,猶且遑遑然鼻嗅心香,思一灶以償願,千方求辦,弗得弗止,若而人者,不可謂非我沉昏之也。
又有饕暈漿於顯者,仰飲食於相知,走趨陪,終宵不厭,及其口腹相忤,量不勝貪,頭重足輕,順入者悖也,濁氣燻人,視溝渠溷廁中以為枕蓆在是矣,恬然眠臥而莫覺,若而人者,不可謂非我坐刂辱之也。
又有被醉使狂,尋嗔生事,不合則拳足相加,或傷人,或殺人,由是羈縻官府,桎梏囹圄,傷者枝條,殺者抵死,罪未成而家先敗,悔救何能及哉!若而人者,又豈非我有以顛倒之?”問者良久謂曰:“飲酌皆前定,果有之乎!合我且退,爾且行。”啾唧之聲遂息。館生大駭,及明,亦不敢洩。午炊後,見應兆忽思酒,索於家人。家人曰:“厭糟粕者亦復如是?”應兆曰:“姑破俗可也。”然忻然拈壺滿酌,至醉而罷。家人生徒輩俱異之。惟夜讀者默識其意。由是,夜酣歌,遨遊博飲,心雖知其失而勢不可回,若有神使之者。不半年間而所竊之金悉償酒稅。
醉則狂歌罔語,鄉中人漸鄙之,生徒俱散。再三年,世遺資產盡變費以供口腹,衣服垢結,容體羸枯。家人痛哭,謂曰:“追思豐樂人家,一旦伶仃至此!費者不可復完矣。
而郎君素循善,何不改易弦轍,為訓後人?不然,使虧玷世德,自郎君之身始,甚可羞也”應兆不對,趨出,匿於村店中,買酒自遣。
心懷愧忿,飲亦不成醉,沉俯首,至夜忘歸。適店主涉事於外,其女見應兆雅飾,心私之,更餘,以言侵狎應兆,遂行自獻。應兆默忖曰:“向因一念之差,病狂落,今雖修積及時,補且不逮。
而況汙非道以重之,死無所矣!”乃堅持固卻,以為“不可,不可”竟秉燭待曙而還。是夜寢,夢一人施禮人,曰:“吾,酒櫱也。前因不義,來醉汝心。四年於茲矣,昨夜一念起善,上帝知汝非怙惡者,敕吾別遊,不相擾,從此永辭。君宜亦勉。”覺來行雨如,口嘔一物墮地,令人起燭之,若血塊然者。及明,遂不思飲。試以酒置於前,厭惡如故。其子復立家成業,應兆亦享壽而終。應兆之親陸某者,嘗書此事以垂戒。予因述此,以繼陸某之志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