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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雲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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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錚的著書立說只能放在晚上在自己書房進行,而每天白天,他則要在巡撫衙門辦公。後世電視劇上經常表現出父母官的公務就是審案,究竟是不是,雲錚不清楚,反正他上任這些天以來,倒是沒有案子被告到他這裡來要他親斷,頂多就是某府某縣上報某疑案,請巡撫衙門批示如何進行。

張撫臺在的時候就給雲錚解釋過這種情況,說是通常這種案子上來,多半不是下面的州府縣衙不能審理,而是可能不能決斷。為什麼呢,因為這種案件很可能是牽扯到當地某大家族,該家族勢力太大,使得府衙和縣衙也不敢輕易決策,生怕他們上面有人。…古往今來,莫不如此。

雲錚自然知道張撫臺這話是客氣了說的,實際上在北疆,最大的家族自然就是他們雲家,而其餘“勢力太大”的家族,多半則是雲家當初的家將世家,這些家族每代人幾乎仍然都是效忠於雲家的,家裡十有**能有個這樣的將軍那樣的將軍,如此家族發生點什麼事情,下面的府衙縣衙自然不敢隨意處置,否則萬一後該家的將軍回來了要追究,誰樂意擔這個責任?得罪一位將軍和得罪一個民,聰明人都知道當然該選擇後者,哪怕後者不是一個,而是一家或者一群…這都無關緊要。

凡是能呈報到雲錚巡撫衙門案頭的案件,基本都是如此,張撫臺當年看見這種案件,也只能是將其中世家鬧得太過分的處理一下,其餘的他也心有餘而力不足,並且所謂的處理一下,多半也就是賠點小錢,申飭一番。

但此刻的巡撫換做雲錚,事情就不是這麼容易了。雲少帥軍威浩蕩,軍中很少有人跟他唱反調,所以他最不怕的就是“某位將軍”看著手裡的材料,雲錚朝身旁的趙文長道:“趙先生,這件案子,你看算不算是罪證確鑿了?”趙文長捻鬚點頭:“如此足以斷定此案無誤了。”雲錚嗯了一聲,沒有說話,手中掂量著那份材料,沉不語。

趙文長眼皮一耷拉,輕聲道:“按照往的習慣,牽涉到一衛指揮使的案件,發個公函申飭一下,就算了結了。”雲錚眼皮一翻:“強佔了人家的田,打傷了人家的人,殺了人家的牛,最後一把火把人家的房子都燒了…這樣的事,我身為一省巡撫,就只能申飭一下?”趙文長面無表情地道:“樂家一直是真定大戶,家中長子樂海,此刻官居真定衛第七衛指揮使,次子、三子分別在第九衛和第十一衛中任千夫長,可謂一門將軍。樂家家主,也就是這三位的父親樂廷,當年也是衛指揮使讓位,而現在還兼任著雛鷹學院步兵防禦戰教員,至於祖輩就更別說了…這樣一個家族,少帥以為如何處置?”雲錚霍然起身,面上肅殺一片,一字一頓:“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法,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趙文長目中芒一閃,再不復方才淡然模樣,看著雲錚,沉聲問道:“巡撫大人,要動刀?”他心中所想,與雲錚不同,他以為雲錚這麼做的意思是打壓真定衛中原有的派系,深層次的意思則是加大自己的權柄。

雲錚一下就明白了趙文長的意思,他並不覺得奇怪,似趙文長這等長期為巡撫做幕僚之人,心中所想多半都是權謀的運用,這是很尋常的事情。但云錚並非這個意思。

作為學法律出身的後世人,雲錚對中國古代的法律發展是很痛心的,自古中國就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之說,但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一般都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這與雲錚所堅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完全背道而馳的。雲錚穿越之後好幾次都有改革法律的想法,只是手中權力不夠才只是想想就作罷,但現在自己手裡的權力逐漸大了起來,他已經有打算要進行一些改革了,即便不徹底,不到位,但總能糾正過來一點。

在這樣一個古代的中國,要搞法律改革,雲錚心裡其實也覺得自己可能瘋了,但實際上中國即便後世他穿越的時候,也沒有真正進入“法治社會”的原因就有中國“人治”傳統太強大這個因素在裡面。而且中國人也沒有強烈的追求法律平等的心態在裡面,這是更大的悲哀。

在中國古代,與小農生產力相適應的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等級社會關係。宗法制源於原始社會的父系制家長制,是處理家族內部關係的習慣準則,後來與國家政治相結合,家國一體,君父合一,成為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制度和古代法制維護的重要內容。它注重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的倫常關係,以“親親”的血緣合同,以“尊尊”的等級差別,強調大宗對小宗的支配,小宗對大宗的服從,尊長對卑幼的仁愛,卑幼對尊長的侍奉,以及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在這種基礎上形成的傳統法律文化,不僅被蒙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宗**理彩,而且一直以體現宗法等級的綱常禮義作為中心和指導原則。

但實際上,這個法權基礎就不正確,在這個基礎至上誕生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存在真正的公正。法律出於皇權,自然作用便是維護皇權。**主義的統治下,奴隸社會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會則是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帝實行的是個人獨裁統治,他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審判官。歷代法律都以皇帝個人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

律的制定雖由朝臣具體完成,但批准權屬於皇帝,歷代帝王都凌駕於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還可據需要隨時發佈詔、令、格、式等。

“法自君出”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皇權。

再一個就是儒家盛行之後的禮法結合,以儒家思想為理論基礎。在中國古代法律中,禮佔有重要位置“為政先禮,禮為政本”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逐步形成了許多重要的基本特點。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國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體一致的共特點,也有一部分其他國家所不具備的自身獨特存在的個特徵。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由於後者的存在和發展,使中國古代法律制度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法律制度呈現出某種差異。例如: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濃厚的宗**理彩,與宗法等級制度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往往表現為國家政權、王權、皇權和族權、父權、夫權的高度統一;法律制度貫徹禮刑並用、“德主刑輔”原則,突出體現“禮治”、“德治”、“人治”特;法律體系採取諸法合體、以刑為主的體例模式,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部門的法律關係常常以刑事法律規範進行調整或制裁;刑罰制度相當野蠻殘酷,刑罰體系包含大量摧殘人身體膚或生理功能的刑內容等等。

這是何其落後的法律思想!

雲少帥搞發明、寫文章其實都是半吊子的水貨,唯獨法律才是他的專業,他記得德國的那個著名法律故事。

德皇威廉一世有座桑蘇西行宮處在波茨坦郊外,該行宮是由他先祖腓特烈大帝仿照法國的凡爾賽宮翻版建造的。在行宮高處遠眺,全城美景盡收眼底,美中不足的是行宮外一座又破又舊的大風車磨坊影響了他的心情。威廉一世派士兵前去與磨坊主涉,願意要出高價購買後再拆除老磨坊,但是磨坊的主人,是個倔老頭,堅持稱磨坊是祖傳的,一家人世世代代以它餬口,多少錢都不肯出賣。威廉一世惱怒成羞,情急之下派一隊御林軍強行拆除了“有礙市容”的老磨坊。

事以至此,若依中國傳統的觀念“皇權至上”都會認為是磨坊主不識時務,自討苦吃。哪裡會想到知道這位倔強的磨坊主提起了破天荒的“民告國王”的訴訟,一紙訴狀將德皇威廉訴至普魯士最高法院,訴訟理由是威廉一世濫用職權擅拆民房,訴訟請求是要求威廉一世賠償自己損失,保障自己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世人注目的案件開庭了,普魯士最高法院的旁聽席擠滿了來自全國各地聽眾,威廉一世拒絕出庭,也沒有派代理律師應訴。極其簡單而又事實清楚的民事小案件,當聽完原告磨坊主的陳述後,三個**官堅持正義女神的至理名言“為了正義,哪怕它天崩地裂!”經過商量,最終形成統一的判決意見:被告人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權,侵犯原告的財產權利,觸犯了帝國憲法第79條,判決責令被告人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樣大小的磨坊,並賠償各項損失費、訴訟費共150馬克。驕橫的威廉一世收到判決書後,經過一番痛苦的權衡後,不得不向法律低頭,按照普魯士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一一照辦。一座新磨坊又矗立在桑蘇西行宮對面,磨坊主也如數收到賠償金。

如此偉大的法律!

雲錚緊緊握著手中的材料,目光堅毅:願中國的法律公正神,能從我雲錚開始!

不得不痛苦的告訴大家,這兩三天,不知道周圍哪家死了人,一整夜吹吹打打吵鬧不休,什麼事情都辦不好,我就不明白了,老人在世的時候不好好孝順,人都死了,再“極盡哀榮”又有個什麼用!還吵著人家周圍無數人睡不得安穩覺!這居然還是長沙市市區!我真有打110報警的衝動了!

豎起中指,罵一句:!沒一點法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