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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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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我父親曾經在俾路支[1]baluchistan,巴基斯坦城市。[1]赤手空拳,和一隻黑熊搏鬥。如果這是個關於別人的故事,肯定有人會斥之為笑話奇談。阿富汗人總喜歡將事物誇大,很不幸,這幾乎成了這個民族的特。如果有人吹噓說他兒子是醫生,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經在高中的生物學測驗中考了個及格的分數。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從來沒人懷疑它們的真實。倘使有人質疑,那麼,爸爸背上那三道彎彎曲曲的傷痕就是證據。記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著爸爸那次搏擊的場面,甚至有時連做夢也夢到了。而在夢中,我分不清哪個是爸爸,哪個是熊。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颶風先生”這隨後變成遠近聞名的綽號。這個綽號可是名副其實。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圖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著濃密的小鬍子,捲曲的棕頭髮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樣不羈;他雙手強壯,似乎能將柳樹連拔起;並且,就像拉辛汗經常說的那樣,黑的眼珠一瞪,會“讓魔鬼跪地求饒”爸爸身高近2米,每當他出席宴會,總是像太陽引向葵那樣,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覺的時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裡面上棉花球,用毯子蓋住頭,但爸爸的鼾聲宛如轟轟作響的汽車引擎,依然穿牆越壁而來,而我們的房間中間還隔著客廳呢。媽媽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個房間?我不得而知。要是能見到我的媽媽,我還有一長串問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歲的樣子,爸爸決定建造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告訴我的。他說爸爸親自設計施工圖,儘管他本沒有半點建築經驗。人們對此表示懷疑,勸他別犯傻,僱個建築師得了。當然,爸爸拒絕了,人們大搖其頭,對爸爸的頑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們又開始搖頭了,不過這次是帶著敬畏,對他成功的法門稱讚不已。恤孤院樓高兩層,位於喀布爾河南岸,在雅德梅灣大道旁邊,所耗資費均由父親自己支付。拉辛汗說爸爸獨力承擔了整個工程,工程師、電工、管道工、建築工,這些人的工錢都是爸爸支付的。城裡的官員也了油水,他們的“鬍子得上點油”恤孤院工程耗時三年,蓋好的那年我八歲。我記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帶我去喀布爾以北幾英里遠的喀爾卡湖。他讓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謊,說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屬我一人。再說,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爾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頭跳了八下,我用盡力氣,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邊看著我們,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後背,甚至還用手臂摟住他的肩膀。

我們在湖邊的野餐桌旁邊坐下來,只有爸爸跟我,吃著水煮蛋和丸夾餅——就是饢餅夾著丸和醃黃瓜。湖水澄藍,波平如鏡,陽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輝。每逢週五,總有很多家庭到湖邊,在陽光下度過假期。但那天不是週末,那兒只有我們——爸爸和我,還有幾個留著鬍子和長髮的遊客,我聽說他們叫“嬉皮士”他們坐在碼頭上,手裡拿著釣魚竿,腳板在水裡晃盪。我問爸爸,為什麼那些人留著長頭髮,但爸爸沒有回答,只哼了一聲。他正準備翌的演講,翻閱著一疊手稿,不時用鉛筆做些記號。我吃一口雞蛋,告訴爸爸,學校裡面有個男孩說,要是吃下雞蛋殼,就得將它出來。我問爸爸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聲。

我咬一口夾餅。有個黃頭髮的遊客放聲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後背。遠處,在湖那邊,一輛卡車蹣跚著轉過山路的拐角處,它的觀後鏡反出閃閃的陽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說。和風吹拂著那些手稿,爸爸抬頭,告訴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蘇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尋那轎車的行李箱。

,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沒有來客多。很多人只好站著觀看落成慶典。那天颳風,新建築的大門外面搭了個禮臺,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後面。爸爸身穿綠套裝,頭戴羔羊皮帽。演講當中,風把他的帽子吹落,人們開懷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撿回來,我很高興,因為當時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親,我的爸爸。他轉過身,對著麥克風說,他希望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來得牢靠,人們又大笑起來。爸爸演講結束的時候,大家站起來,歡呼致意,掌聲經久不息。接著,來賓與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頭髮,也跟我握手。我為爸爸自豪,為我們驕傲。

雖說爸爸事業興旺,人們總是說三道四。他們說爸爸沒有經商的天分,應該像爺爺那樣專研法律。所以爸爸證明他們統統錯了:他不僅經營著自己的生意,還成了喀布爾屈指可數的巨賈。爸爸和拉辛汗創辦了一家進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兩家藥房,還有一家餐廳。

當時人們嘲爸爸,說他不可能有樁好婚事——畢竟他沒有皇族血統,他娶了我媽媽,索菲亞·阿卡拉米。媽媽受過良好教育,無論人品還是外貌,都被公認是喀布爾數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學教授古典法爾西語[1]farsi,現代波斯語。[1]文學,祖上是皇親貴胄。這讓爸爸十分高興,總在那些對他有所懷疑的人面前稱呼她“我的公主”父親隨心所地打造他身邊的世界,除了我這個明顯的例外。當然,問題在於,爸爸眼裡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於什麼是黑,什麼是白,全然由他說了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你若愛他,也必定會怕他,甚或對他有些恨意。

我上五年級的時候,上伊斯蘭課的拉[2]mullah,伊斯蘭教對老師、先生、學者的敬稱。[2]叫法修拉,個子矮小壯,臉上滿是青痘的疤痕,聲音嘶啞。他教導我們,讓我們知道施天課的[3]伊斯蘭教有五大天命:念、禮、齋、課、朝。天課(zakat),即伊斯蘭教法定的施捨,或稱“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賦稅,又稱“濟貧稅”[3]益處,還有朝覲的責任。他還教給我們每天五次禮拜[4]伊斯蘭教每天要進行五次禮拜,在黎明、中午、下午、落和晚上各進行一次。[4]的複雜儀式,要我們背誦《可蘭經》。他從不替我們翻譯經文,總是強調——有時還會用上一柳樹條——我們必須準確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聽得更清楚。一天,他說在伊斯蘭教義裡面,喝酒是極大的罪過,那些嗜酒的傢伙將會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審判)得到懲罰。當年喀布爾飲酒的人比比皆是,沒有人會公然加以譴責。不過那些愛小酌幾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陽奉陰違,從不在公開場合喝酒。人們把烈酒稱為“藥”到特定的“藥店”購買,用棕紙袋包著。他們將袋子紮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時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為知道這些商店在兜售什麼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們在樓上,爸爸的書房——那個菸室——裡面,我告訴他法修拉拉在課堂上講的話。爸爸走到那個他造在屋角的吧檯,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邊聽邊點頭,不時從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著他坐在皮沙發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蓋上。我覺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對樹幹上。他用鼻子深深一口氣,又呼出來,氣息嘶嘶作響,穿過他的鬍子,似乎永無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該擁抱他呢,還是該害怕得從他膝蓋上跳下來。

“我知道,你被學校教的功課和在生活中學到的東西搞糊塗了。”他那渾厚的聲音說。

“可是,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你豈不是罪人了嗎,爸爸?”

“嗯。”爸爸咬碎嘴裡的冰塊“你想知道自己的父親怎麼看待罪行嗎?”

“想。”

“那我會告訴你,”爸爸說“不過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爾,那些白痴大鬍子不會教給你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你是說法修拉拉嗎?”爸爸拿起酒杯,冰塊叮咚作響。

“我是說他們全部,那些自以為是的猴子,應該在他們的鬍子上撒。”我咯咯笑起來。想到爸爸在猴子的鬍子上撒,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為是,那場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數念珠,背誦那本本就看不懂的經書,他們什麼也不會。”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們手裡,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拉人很好。”我忍住發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說“夠了,不說這個了。你問我對罪行的看法,我會告訴你。你在聽嗎?”

“是的。”我說,試著抿緊嘴,但笑聲從鼻孔冒出來,發出一陣鼻息的聲響,惹得我又咯咯笑起來。

爸爸雙眼堅定地看著我的眼睛,僅僅這樣,我就止住了笑聲。

“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說話那樣跟你談談。你覺得你做得到嗎?”

“是的,親愛的爸爸。”我低聲說,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幾個字就能刺痛我,這真是叫人驚奇。我們有過一段短暫的美好時光——爸爸平時很少跟我說話,更別提把我抱在膝蓋上——而我這個笨蛋,竟然白白將其費了。

“很好,”爸爸說,但眼睛仍透出懷疑的神“現在,不管那個拉怎麼說,罪行只有一種,只有一種。那就是盜竊,其他罪行都是盜竊的變種。你明白嗎?”

“不,親愛的爸爸。”我說,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讓他失望。

爸爸不耐煩地嘆了一口氣,那又刺痛我了,因為他不是沒耐心的人。他總是直到夜幕降臨才回家,留我獨自吃飯,每一次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問阿里“爸爸在哪兒,什麼時候回來”雖然我知道他在建築工地,看看這兒,檢查那兒。難道那不需要耐心嗎?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裡面的孩子,有時甚至希望他們統統隨著父母一起死掉。

“當你殺害一個人,你偷走一條命,”爸爸說“你偷走他子身為人婦的權利,奪走他子女的父親。當你說謊,你偷走別人知道真相的權利。當你詐騙,你偷走公平的權利。你懂嗎?”我懂。爸爸六歲那年,有個竊賊在深夜溜進爺爺的房子。我的爺爺,一個萬眾景仰的法官,發現了他,但那個賊割開他的喉嚨,立刻要了他的命——奪走了爸爸的父親。翌午前,當地居民抓住了那個兇手,人們發現他是來自昆都士[1]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1]地區的漢。在午後祈禱儀式開始之前兩個小時,兇手被吊死在橡樹上。告訴我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總是從他人口裡得知爸爸的事情。

“沒有比盜竊更十惡不赦的事情了,阿米爾。”爸爸說“要是有人拿走不屬於他的東西,一條命也好,一塊饢餅也好,我都會唾棄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嗎?”我發現爸爸痛擊竊賊這個主意讓我既興奮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