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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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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富汗,雅爾達是回曆中嘉帝月的第一夜,也是冬天的第一夜,一年之中最長的夜晚。按照風俗,哈桑和我會熬到深夜,我們把腳藏在火爐桌下面,阿里將蘋果皮丟進爐子,給我們講蘇丹和小偷的古老傳說,度過漫漫長夜。正是從阿里口中,我得知了雅爾達的故事,知道了飛蛾撲火是因為著魔,還知道狼群爬山是要尋找太陽。阿里發誓說,要是在雅爾達那夜吃到西瓜,翌年夏天就不會口渴。

稍大一些之後,我從詩書中讀到,雅爾達是星光黯淡的夜晚,戀人徹夜難眠,忍受著無邊黑暗,等待太陽昇起,帶來他們的愛人。遇到索拉雅之後那個星期,對我來說,每個夜晚都是雅爾達。等到星期天早晨來臨,我從上起來,索拉雅·塔赫裡的臉龐和那雙棕的明眸已然在我腦裡。坐在爸爸的巴士裡面,我暗暗數著路程,直到看見她赤足坐著,擺那些裝著發黃的百科全書的紙箱,她的腳踝在柏油路的映襯下分外白皙,柔美的手腕上有銀環叮噹作響。一頭秀髮從她背後甩過,像天鵝絨幕布那樣垂下來,我望著她的頭髮投在地上的影子怔怔出神。索拉雅,我的易會公主,我的雅爾達的朝陽。

我製造各種各樣的藉口——爸爸顯然知道,但只出戲謔的微笑——沿著那條過道走下去,經過塔赫裡的攤位。我會朝將軍招招手,而他,永遠穿著那身熨得發亮的灰套裝,會揮手應答。有時他從那張導演椅站起來,我們會稍作談,提及我的寫作、戰爭、當天的易。而我不得不管住自己的眼睛別偷看,別總是瞟向坐在那裡讀一本平裝書的索拉雅。將軍和我會彼此告別,而我走開的時候,得強打神,掩飾自己心中的失望。

有時將軍到其他過道去跟人攀情,留她一人看守攤位,我會走過去,假裝不認識她,可是心裡想認識她想得要死。有時陪著她的還有個矮胖的中年婦女,染紅髮,膚蒼白。我暗下決心,在夏天結束之前一定要跟她搭訕,但學校開學了,葉子變紅、變黃、掉落,冬天的雨水紛紛灑灑,折磨爸爸的手腕,樹枝上吐出新芽,而我依然沒有勇氣、沒有膽量,甚至不敢直望她的眼睛。

季學期在1985年5月底結束。我所有的課程都得了優,這可是個小小的神蹟,因為我人在課堂,心裡卻總是想著索拉雅柔美而筆的鼻子。

然後,某個悶熱的夏季星期天,爸爸跟我在跳蚤市場,坐在我們的攤位,用報紙往臉上扇風。儘管陽光像烙鐵那樣火辣辣,那天市場人滿為患,銷售相當可觀——才到12點半,我們已經賺了160美元。我站起來,伸伸懶,問爸爸要不要來杯可口可樂。他說來一杯。

“當心點,阿米爾。”我舉步離開時他說。

“當心什麼,爸爸?”

“我不是蠢貨,少跟我裝蒜。”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啊。”

“你要記住,”爸爸指著我說“那傢伙是個純正的普什圖人,他有名譽和尊嚴。”這是普什圖人的信條,尤其是關係到子或者女兒的貞節時。

“我不過是去給我們買飲料。”

“別讓我難看,我就這點要求。”

“我不會的,天啦,爸爸。”爸爸點了菸,繼續扇著風。

起初我朝販賣處走去,然後在賣襯衫的攤位左轉。在那兒,你只消花5塊錢,便可以在白的尼龍襯衫上印上耶穌、貓王或者吉姆·莫里森的頭像,或者三個一起印。馬里亞奇[1]mariachi,墨西哥傳統音樂樂團,主要使用樂器有小號、曼陀鈴、吉他、豎琴以及小提琴等,所演唱歌曲風格通常較為熱烈。[1]的音樂在頭頂回響,我聞到醃黃瓜和烤的味道。

我看見塔赫裡灰的貨車,和我們的車隔著兩排,緊挨著一個賣芒果串的小攤。她單身一人,在看書,今天穿著長及腳踝的白夏裝,涼鞋出腳趾,頭髮朝後扎,梳成鬱金香形狀的髮髻。我打算跟以前一樣只是走過,我以為可以做到,可是突然之間,我發現自己站在塔赫裡的白桌布邊上,越過燙髮用的鐵髮夾和舊領帶,盯著索拉雅。她抬頭。

“你好,”我說“打擾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擾你的。”

“你好。”

“將軍大人今天不在嗎?”我說。我的耳朵發燒,無法正視她的明眸。

“他去那邊了。”她說,指著右邊,綠鑲銀的手鐲從她的胳膊肘上滑落。

“你可不可以跟他說,我路過這裡,問候他一下。”我說。

“可以。”

“謝謝你。”我說“哦,我的名字叫阿米爾。這次你需要知道,才好跟他說。說我路過這裡,向他…問好。”

“好的。”我挪了挪腳,清清喉嚨“我要走了,很抱歉打擾到你。”

“沒有,你沒有。”她說。

“哦,那就好。”我點點頭,給她一個勉強的微笑。

“我要走了。”好像我已經說過了吧?

“再見。”

“再見。”我舉步離開。停下,轉身。趁著勇氣還沒有消失,我趕忙說:“我可以知道你在看什麼書嗎?”她眨眨眼。

我屏住呼。剎那間,我覺得跳蚤市場裡面所有的眼睛都朝我們看來。我猜想四周似乎突然寂靜下來,話說到一半戛然而止。人們轉過頭,饒有興致地眯起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