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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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城市,回到悉的工作崗位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這期間,每有人問起過去我消失的那一段子發生了什麼,又經歷了什麼,我皆一笑置之,輕描淡寫答說:“只是覺得子悶,出去走走而已,沒什麼。”是的,沒什麼,千言萬語不若一句話就這樣。
我不是小說裡白裙飄逸、不食人間煙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沒飯吃,現實不容許我成天傷悲秋。我放逐過一段時間,不管心中的傷口治癒與否,我都得回到現實裡來,重新面對茶米油鹽的迫。這就是人生。
而過去那些心底的情變化,不足為外人道,即使說了,也沒人懂,只是費口水罷了。
一趟旅行回來,我變得更加不愛說話,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點錯字或文句。
我不愛修改別人的文字。語言這種東西很妙,它完全沒有章法,也沒有邏輯可言,只有習慣成自然。每個人所處的語言環境不同,在書寫時,自然就形成饒富個人風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賞這些文字有風格的作家,他們的文字或冷或熱、或濃或淡,但都獨樹一格,令人讚歎。
然而羅曼史這個圈子深受市場的影響,這是頗無奈的事實。有時為遷就市場的反應,我們常得犧牲掉一些較純粹的東西,但又不願意太過妥協,所以在通俗與緻之間,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嚐著字裡行間所的情,連在其中,無法自拔。
下班時間到了,同事一個個離開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疊稿,還剩一半左右,便決定把手邊的稿子看完再離開。
獨身就是有這種好處,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待在哪裡就待在哪裡,全然沒有拘束,更不必向誰報備,真正自由,雖說有一點寂寞…
我甩甩頭,把那份落寞丟開,專注於手邊的稿子。一個小時後,我讀完稿,把它往二審的桌上擺,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進皮包裡,準備晚上睡覺前看。
老編的小辦公室仍亮著燈,我走過去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飯館裡吃了碗麵,之後在市區裡晃了一會兒,看看百貨公司的櫥窗擺設和當季的新裝。
我走馬看花,並不特別留意什麼,直到一家喜餅店的櫥窗擺設引了我。我趨前一看,發現櫥窗裡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鳳冠霞帔、繡嫁裳,真是美呆了。我不知我在櫥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過神來。
“亞樹…齊亞樹,是你嗎?”我回過頭,看向叫住我的人,心頭一片困惑。她是誰?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沒認錯人。”她興奮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嗎?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好嗎?”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臉龐,腦海中浮現一個人名。
“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點頭。
“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見了,沒想到我才剛回臺灣,就在街頭遇見你,真巧。”我打量著她時髦的裝束和外表,難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變了好多!”她也打量著我,笑說:“但你還是認出我了。我們多久沒見過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我說。
“可見這十一年來,我們都沒改變多少,否則要一眼認出對方,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說。
“你看起來真變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個經過身邊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認出她。
米虹笑說:“老實講,我剛還真怕認錯人呢,你看起來也跟以前差好多。”
“那是當然的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也都老了…但是這句話我保留。沒有一個女人會喜歡聽見自己芳華已逝,自覺已老,純粹是心境上的問題。我看著渾身散發著自信與光采的米虹,心想她應沒有年老的疑慮,這是好現象,我時常覺得自己未老先衰。
儘管不覺得自己老,米虹還是輕輕嘆了口氣。
我挑眉,她聳聳肩,笑著伸出手臂摟住我,說:“我的好友,亞樹,真高興見到你。”我回摟了她。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不是敘舊談話的地方,我帶著剛回臺灣的米虹往一家我近來常去的咖啡館泡。
臺北東區的“夜貓子咖啡館”有兩個丰姿綽約的女老闆。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除了點咖啡以外,也從沒和她們談過,但我帶著米虹進去咖啡館時,看到其中一位老闆,她送來menu,頷首向我一笑。我覺得很窩心。
這裡不論氣氛、音樂、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給我一種溫暖的覺,米虹馬上也察覺到了,她吹了聲口哨,說:“好正的地方。”我點了一杯義大利特調,米虹則點了一杯摩卡。
熱騰騰的咖啡很快就送上桌來。我們坐在窗邊,密閉的大片玻璃在夜的襯托下,宛如一面明鏡,將我的疲憊與對生活的厭倦、煩悶,毫無遺漏地映照出來。我訝異地別開臉,將注意力重新放回米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