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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章敏這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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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我們沒這個親戚。”也不再理會他們,壓著一肚子氣回城。一路上,我和小怡、丁玲三個把吳老闆一家都罵遍了,只不過沒敢罵他祖宗三代,那可就要把姐姐也帶上了。

姐姐一聲不吭,只顧埋頭開車,但我看她不時抹幾下眼淚,心裡一定也是傷心透了。丁玲道:“姐姐,你別哭了,都怪我不好,亂說話。”小怡道:“姐姐,你用不著生他們的氣。回去我跟我爸爸說說,讓他也來開一家酒店,一定把他們那家給擠垮,看他們還笑得出來。”林總下面也有好幾家餐飲企業的,要是他真來這裡開上一家的話,吳老闆的子一定不會象以前那麼好過。

姐姐道:“小怡,你別去和你爸爸說啊,大人的事,你們小孩子不懂的。”姐姐看來還是不能真正割斷心中的那份親情,不想看到林總真的把吳老闆給擠垮。

雖然那正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丁玲道:“姐姐,我回去問問我爸爸,看看有沒有辦法把房子要回來。他們也太欺負人了,擺明了是故意侵佔。我倒不信,他們佔了別人的房子,房子的主人還告不倒了他們了。

什麼訴訟時效,太沒道理了,難道壞人做了壞事搶了錢,只要躲上二年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又出來了嗎?”丁玲的爸爸雖然是公安局長,但丁玲顯然還缺乏法律方面的常識,還不清訴訟時效倒底是什麼意思,只是從二年時效的字面意義上去理解,也不知道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有什麼區別。

這東西一時半會也說不清,還是讓她回去向她老爸補補法律常識吧***回到家裡,李如雲她們還以為我們出了什麼事呢。

我們上午還是好好的出去,高高興興的,回來的時候車子的大燈撞破了,人也一臉的不,姐姐還好象哭過,眼圈都紅紅的,不由問我們出了什麼事。

聽說是為了姐姐的房子的事和她舅舅翻了臉,也都是不平。李如雲和徐可都是丈夫身故了的,對於遺產紛爭深有體會,都忙著幫姐姐出主意,要爭回本應屬於姐姐的房子。

李如雲對姐姐道:“我認識幾個律師,明天我就幫你去問問,一定幫你打打這個官司,他們也太欺負你和小新了。”徐可道:“就是,子欣,你也不能太讓著他們了,就算把房子送給人家人,人家還要說聲謝謝呢,他們這樣子算什麼意思,也太冷血了。”章也道:“反正我們幾個也是在家待著沒事的,這幾天就專門為你處理房子的事好了,你外婆親口說明房子是留給你的,是口頭遺囑,又有這麼多的證人,我倒不信告不倒他們了。”她們三個爭著幫姐姐出主意,一心想要幫姐姐出出這口惡氣。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證明姐姐是二套房子的主人。

然後就是解決訴訟時效的問題。證明房子應該屬於姐姐還是比較容易的。首先,外婆去世前親口說過要把二套房子留給姐姐的,這是有不少鄰居可以作證的。就算沒有外婆的口頭遺囑,按照繼承法的原則姐姐也是可以得到房產的。

外婆只有姐姐的媽媽和舅舅二個子女,外婆過世之後,她的遺產自然由二位子女繼承了,媽媽已經去世,她的份額就由姐姐代位繼承。五套房產,留給舅舅三套,姐姐二套。在這一點上,姐姐的舅舅和舅媽是不可能抵賴過去的。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要解決訴訟時效的問題,姐姐那位母老虎一樣的舅媽之所以有恃無恐,仗的也就是這個。按照民法的原則,訴訟是有時效限制的,一般是二年,過了這個期限的話就失去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

這個時效的計算起點是自被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被侵權的那天開始計算,最長不得超過20年。姐姐今年26歲,外婆是在姐姐6歲那年去世的,到今年是第20個年頭,正好趕上最長時效。

幸虧我們今天陪方小怡去玩,回來途中遇上這事,不然姐姐是不會想再爭這房產的,等過了今年的話,想再打官司法院都不會再受理了,真是好懸啊。

雖然過了訴訟時效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徹底失去了財產的取得權,但前提是對方承認我們的權利並承諾履行他們應盡的義務,看舅舅舅媽這融德,這是想都不用想的了,不打官司是不可能了。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證明姐姐是剛剛才知道房產被舅舅侵佔,以符合二年時效的訴訟前提。外婆去世時姐姐才6歲,當然是不可能知道什麼房產的事的,但那時爸爸還在世,是姐姐的監護人,他是應該知道外婆房產的事的。

我想,爸爸一定是對舅舅的所作所為冷了心,不想為房產的事和他們爭,當然,也有可能就是爸爸真的不知道房產的事,按鄉下的一些傳統思想,房子是要留給兒子的,並沒有法律意義上男女同等的繼承觀念,爸爸可能以為房子真的是外婆留給舅舅了。

不過爸爸已過世了,死無對證,舅舅也沒辦法證明爸爸一定知道這事,以作為爸爸主動放棄權利的證據。

姐姐自己知道房產被舅舅侵佔的事是五六年前的事,當時姐姐已參加工作,在醫院當護士,有時也會遇上從鄉下外婆家來的病人,有些還是外婆的鄰居,認識姐姐的,出於義憤告訴了姐姐這事。

所以,如果我們一口咬定姐姐以前從來不知道房產的事,就可以符合時效要求了。舅舅他們如果不想上法院的話,就要證明姐姐早在二年前就已知道房產的事。這點並不好辦,那些來告訴姐姐實情的人都是出於義慣,自然不會給舅舅當什麼證人的。

而且那樣一來的話,無異於是承認他確實是存心侵佔自己外甥女的家產,鄉下的老百姓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這種作法是會被眾人上口,留下一個極為不好的罵名的。我們幾個商量了半天,還是覺得一口咬定“不知道”為上策,讓舅舅去找姐姐知道的證據好了。

她們越說越起勁,甚至都開始討論房子爭回來之後派什麼用場好了,是自己開店還是租出去的好,如果自己開店的話又是什麼生意最好掙錢。

姐姐雖然還是滿腹傷心,也被她們幾個說得哭笑不得,道:“八字還沒一撇呢,你們就想到怎麼用錢了啊。姐,小新,我們還是先吃飯吧。”我還真有些餓了,下午雖然有吳老闆給我們擺了一桌酒席,但大家都沒什麼心思吃。

後來更是吵了起來,吃到肚子裡的東西少得可憐,現在早已是餓了。徐可她們雖然已準備好了飯菜,但見我們沒回來,也沒有自己先吃,要等我們回來一起吃的。

林詩怡和丁玲沒和我們一起來李如雲家,都回自己家了,我和她們二個才十六歲,還談不上有什麼名份,也不好老是呆在一起。章回家去了幾天,好象有些瘦了。我問:“姐,幾天不見,怎麼有些瘦了,是不是生病了?”章微微一笑,道:“我沒事,就是這幾天沒有睡好,睡眠不足。”我道:“哇,我的魅力這麼大啊,你幾天沒看到我就睡不著了,今天晚上我一定好好地陪你,讓你一次補個夠。”章“撲哧”一聲笑,道:“補你個小鬼頭啊,我幾天不在家,你還是這副樣子沒改啊。”我問:“那你回家有什麼事嗎,電話裡也不肯說,是不是有什麼秘密啊?”章道:“沒什麼事的,就是我媽我爸他們好久沒見我了,想讓我回去看看,難得回去,就多住了幾天。”我道:“我不信,你肯定有什麼事瞞著我,有什麼事你說出來,我們大家也好幫你想想主意,幫幫忙。”她可別學方小怡那樣,也給我來外辭令那一套吧。徐可笑道:“章還真有個忙要你幫忙。

可是這個忙說出來你又幫不了她的忙,但是你要是不幫她的忙,又沒別的人可以幫她的忙,就算有人想搶著要幫她的這個忙,章還不肯讓他幫這個忙呢。你說這個忙是什麼忙啊?”我倒,她在說繞口令啊,說來說去的都是忙字。徐可說完,自己也是笑個不停。章不依道:“徐姐,你怎麼也學小新,我都煩死了,你還老是尋人家開心。”徐可笑道:“好好,我不說了。”說完,輕輕嘆了一口氣,道:“其實不止你煩,我們也一樣。”我聽得莫名其妙,道:“你們煩什麼啊,有什麼好煩的?”了半天我才明白,章這次回家,並不是她媽媽因為想女兒了讓她常回家看看,而是她媽媽悄悄為章了幾個對象,想趁章這次回去,好讓她從中挑選一個。

家是在本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裡,雖說現在也算是城裡人了,但老一輩的人還保留著一些傳統的保守思想,總認為女人還是要成一個家的,老是單身一個人在外面闖蕩,實在讓老二口放心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