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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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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林禹點燃一菸,回答我說:“我也不知道。”

“我醒過來的時候,就看到上沒人。我以為這熊小子只是出去走走,就沒去管,結果剛才回來找煙的時候,才看到他的枕頭邊兒有張紙條。”吳林禹長吐一口煙,緊鎖起眉頭,對我補充道。

“走去西藏,”程佳華從墊上站起來,笑了一句“這小子還真跟他的名字一樣。”我咬了咬嘴,又展開手中的紙團讀了一遍。

原來是周志宏說出段可的,他自己承認了。

你問我讀完是什麼覺有那麼一點兒生氣,但是沒有多意外。用腳趾頭都能想到,段可和陳莉姍的訊息,肯定是我們這群人之中的一個說出來的。可能是吳林禹,可能是程佳華,可能是周志宏,也可能是死去的王叔幾個。除了我,誰都有可能。但我沒去糾結過這個問題,因為人已經死了,我就算知道是誰說出來的,又能怎麼樣呢。

我也從未想過去追究誰,理智總會清晰的告訴我,人是那個爛耳朵殺的,不是他們。割掉手指頭的恐懼,我遇到過,能理解。我不是說過嗎,自己的手指頭,和“婁厲的女朋友”當然是前者更重要。

這是人的本能選擇,我能理解。真的能理解。

要是我真的六親不認的找他們討說法,要結果,那才真是瘋癲到家了。

雖然段可的死,是周志宏的嘴巴起了連接的作用。但要追溯源的話,責任依舊是在爛耳朵趙身上。這個邏輯關係,也能用腳趾頭想到。

我倒是有些佩服周志宏這小子的坦誠。如他所說,他可以保守住這個陰暗的秘密,一輩子不說出來。死無對證,我不會知道,其他人也不會知道,直到這個秘密爛在他的心底。但這小子還是選擇了對我坦白,做出了離開我們的決定。

我所生出的氣,也不是想要把周志宏揍幾頓什麼的。我生氣的是,這小子幹嘛要獨自跑路,連聲招呼也不打再有,他一個稚的小青年,槍不會使,刀不會用,更不會開什麼通工具,真就能靠雙腳走完大西部的版圖去西藏,聽起來多麼美好,多麼神聖啊。換以前,當我第一次聽到他的想法時,我是相信這個說法的,畢竟那個時候大家都閒著,只要有毅力,慢慢的走完幾百上千公里,想起來也不是多難。但一路過來後,我知道,這種事情不是光憑毅力就能完成的。路上會有野獸,會有壞人,也會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總之,絕不會是頭了嗎,自己做了錯事,不想再和我們待下去了,你非得去拗他回來”吳林禹這副反問的表情讓我有些不,我沉了口氣,放高聲音道:“那就真放他一個人出去走他一個孩兒,什麼也不會,出了事情怎麼辦”吼聲驚得李工頭和辮子小楊也抬起頭來看向我。

高分貝的聲音在樓梯間迴盪,吳林禹沒有驚訝我的反應,他了口煙,問我:“你不怨他”我頓了一下,嘆了口氣,低頭回答道:“不怨他,我只是不放心他一個人就這樣走了,這樣吧,我們開車去追他回來,讓他一個人走,我真的不放心。”

“周志宏走了”陳莉姍驚訝道“他怎麼走了”吳林禹慢步走下階梯,緩緩道:“我看沒有這個必要。”

“決定是那小子自己做的,他要走,你留回來也沒用。”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說。

“沒有必要”我轉了轉頭,反問道“他一個人在外邊兒,能安全嗎”

“從這裡走到西藏,他得走多久一個頭小子,我不信他真的能走過去,半路不是遇到豺狼,就會遇到搶劫。”我搖著頭,繼續憂慮道“不行,一定要把他帶回來。”我又望向李工頭和程佳華說:“我們現在開車出發,一定能找回他的走吧”李工頭摺好手中的紙,背過手去。程佳華,也是一臉猶豫的站在原地。

吳林禹掉最後一口煙,然後吐著煙霧對我道:“頭小子你仔細算一算,他比你也小不了幾歲。主意是他自己定的,有危險,就該讓他自己去處理,處理不好,也怨不著我們。而且,他不是跟志娃一起學會了摩托車嗎,不一定是光用腳走的。”我看著他,答不出話來。但我仍然沒有就此放棄找回周志宏的想法。

“再說了,你把他拽回來了又能怎麼樣”吳林禹繼續道“讓他整天看著你,憋一肚子的愧疚飯不想吃,話不想說,那就是你想看到的嗎既然你對他沒有怨氣,倒不如讓他自己出去闖一闖。”

“他心裡有夢,也有愧疚,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吳林禹望著樓下,嘆了口氣說“就放他走吧,雖然我也捨不得這小子的。”李工頭他們聽完,也跟著點點頭。這一番勸說,倒是真把我的主意改掉了。

是啊,我去把他帶回來,就為了讓他愧疚難耐嗎那小子都說了,他一見到我,就到羞愧,只能選擇逃避我,逃避這個隊伍。

最重要的是,我如果帶他回來了,知道了他所做過的事情後,我還能用以前的眼光看待他嗎也許能,也許不能,我不知道。

“回去吧,等會兒飯該冷了。”吳林禹按著我的後背,往上推去。

“對,不去追了。”李工頭對我點頭,緩緩的附和道。

順著吳林禹手臂的力道,我慢慢地跟他踏上了階梯。

吃飯的時候,等我剛才那股衝勁兒消散不見,我才刨出了心底裡最真實的想法。其實,我也不是非想把周志宏找回來不可,只是,在段可他們逐一離去之後,我不想再看到有人離開,一個都不想。

我不知道這是何種情緒使然,或許,我只是想在這個隊伍,這群悉的面孔之中找到心靈藉。每有一個人離去,都會撥動我的心絃。

比如,看到以前總是被擠得滿滿的、話語聲不斷的飯桌,現在卻只有五六個人沉默寡言的圍在桌邊,木然的動著筷子,我的心裡,總會湧上一股莫名的悽愴。

既然周志宏一意孤行,執意要離開隊伍,我就只能希望他一路順風了。更希望,多年以後還能再見到他,厲哥真不怨你,我在心裡說道。

吃完飯,他們決定再去賓館一趟,看能帶些什麼有用的,也順便去把我們丟掉的東西帶回來。李工頭和辮子小楊還沒有要回去的意思,不過這樣也正合我願,多一個人,這裡就熱鬧一些,待得越久越好。

段可的死,對陳莉姍也有影響。聽到他們說要出去,她也提出要和他們一起,說是去帶點兒食物回來。從她的措辭我能聽出,她其實只是不想待在屋裡,是想給自己找點兒事情來做,以此轉移注意力。因為,廚房裡的食物儲備還夠我們吃一週。

而我,雖然也知道忙碌能轉移注意力的這個道理,但是我現在卻哪兒也不想去,更別提再去到那個滿是沉痛回憶的星級賓館了。我拒絕了他們,決定就留在屋裡。

昨夜雖然喝醉了,但還算睡得沉。我沒有想睡午覺的**,我就搬過沙發,看著牆上的那幅畫發呆。

這幅牆畫是程佳華畫的,繽紛的彩鋪滿了整面牆。雖然整體風格有點兒象,但勉強還是能理解出畫裡的內容。程佳華最開始是在這面牆上畫下了馬背上的李彧,以及小黑狗hope。後來,他就以此為主題,將我們那次去馬場的情景記錄了下來。

藝術來源於生活,也高於生活。我們去草場的那天,草是枯黃的,天是陰的,還下著綿綿雨。而牆畫上的草場,卻是青綠一片,更有一抹淡藍的天。程佳華的繪畫風格雖然象,但抓型很準,一眼就能看出畫裡的人物是誰。

比如,在草場策馬奔騰的吳林禹;騎在馬背上,分享著秘密的段可和陳莉姍;靠在柵欄邊,菸吹牛的王張二叔;戴著眼鏡,在馬背上晃晃悠悠的周志宏;斜騎在馬背上,如同是在駕駛摩托車的志娃;披著像是單一樣的斗篷,在草場上駕馬信步的李彧。

以及,正踩著馬鐙子,準備跨上馬背的我。

程佳華說,如果來年天我們再去馬場,應該就是牆上的這幅畫面。我們問他,這畫裡邊兒怎麼沒你的影子啊,程佳華說,這是他幻想中的畫面,是第一人稱視角的,當然不會有他。

如果沒有遇到爛耳朵趙,或許這幅畫面真就能實現呢。

看著畫筆勾勒出的段可,我不由得又開始回想起她來。這才發現,我獨自留在屋子裡的行為,實在是太傻了。因為在這個悽愴的房子裡,滿是段可的回憶。無論是看向房間裡的哪個角落,我都能回憶起她的影子來。

屋裡本只有我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回憶裡重疊出的段可,卻擠滿了房間的每個角落。

睹物思人,還是觸景生情,或許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吧。我真是傻,明明知道回憶能殺死人,卻還要獨處在這回憶滿布的房間裡,自己給自己找罪受。

呆坐在沙發上,周圍死寂,痛憶纏心,也找不到任何事情做。這種覺,真是比這屋房子還要悽愴。

我緩緩的站起身,我決定出去走走。

而且我還決定,我得離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