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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法不救人人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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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作派一擺出來,湊過來的幾人都愣住了。

“誰要算?算吉凶?罷了,就為你們所有人佔一課。”金錢鐺鐺作響,那幾人卻不敢再湊過來了。宋人有三好,好飲好賭好占卜,在平頭老百姓眼裡,會佔卦之人比讀書人還矜貴,尋常不敢得罪。

不過瞧王衝這年紀,幾人還不太信,心頭犯著嘀咕,就看王衝要耍啥寶。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九三,棟橈,兇…這是中下卦,還得了惡爻。”卻見王衝手法有模有樣(跟顧八尺學的),卦辭隨口道來(就只是易經原文而已),這幾人頓時肅然起敬,本想奪王衝寢具的念頭也打消了,都乖乖地靜候下文。

“你們中一定有人將得破家之難…”王衝這話出口,有人就嗤笑出聲,已進了班房,個個都是破家之難,還用得著你算?這小子唬人也不會。

沒等他們轉念動手,又聽得一句“且是直取無術,以至事曲。你們中有人定是訟告無方,反壞了事,正有大禍等著。”見這幾人臉變幻,眼中兇光消散,代以哀苦茫,王衝心道蒙對了。

這個時代的占卜之術多如牛,易佔只是其中一種,還有什麼星相、五行、勘面望氣等等。但星相為朝廷所,其他方術上不了檯面,易佔是最免費的,蜀人擅易,也格外吃這一套。當然易佔分支也多,所用經書學說跟王衝所學的易學,甚至是象數派易學都有很大差距,王衝這銅錢課放在專業占卜人士眼裡,就是純粹的蒙人。

可惜易學終究是易佔的脈,就如道家與道教的關係,凡夫俗子哪能分辨得這麼仔細。再加上王衝自訟法一途入口,不被哄住的真不是一般人了。

所以,占卜只是掩蓋,王衝既已料到入監,自然已有所盤算,而真正用來保證安全的手段,卻是訟法。

這些人還算不上罪犯,多是應訴待勘之人。宋人善訟,不是漢唐時代的草頭小民,願意隨意被捏。循著王法,總要抗爭。只是並非人人都懂王法,大多得託知法人,尤其是讀書人,而得不得要領,就非他們所能深知的了。

正巧,王衝知法,《宋刑統》和各類律例編敕他自然不可能記全,但訟法相關的東西卻在腦子裡能找到,也是拜程世煥的印書坊所賜,印書坊也經常幫廣都縣衙印東西。

看守沒說過王衝的來歷,見幾個人有所動作,也存了坑王衝一把的心思,早早退出去了。王衝這話這作為,頓時在幾人眼裡顯得高深莫測,小意一問,王衝微微笑道:“我?我是王衝…”

“華陽四神童之首的那個王衝王二郎?”

“燒了王相公家牌坊的那個王衝?”

“當了縣學學諭的那個王衝?”幾個人明白過來,跟剛才王衝起課占卜的形象一對照,暗道僥倖,還好沒貿然動手。

王衝頷首道:“沒錯,我就是那個王衝。”比起威之下,乃至被揍得鼻青臉腫才道出身份,此時亮明來歷,氣勢就不一般了。那幾人都下意識地退了幾步,不敢近到王衝身前三尺。

“王二郎你為何也入了班房?”

“官府果然是暗無天,連小秀才你都要遭這一難。”眾人紛紛打抱不平,王衝卻道:“我的事無妨,就是你們…”話題轉回自己身上,噗通一陣響,這幾人全跪下來了:“二郎/小秀才/學諭!為小民作主啊!”擺著一個現成的訟師,他們自然不願放過。

宋時訟師已經興起,後世言豪門欺壓寒戶,有“鄧思賢不能訟,包龍圖不能察”之語,這鄧思賢在仁宗朝時就很出名了,連沈括都在《夢溪筆談》裡提上一筆。他出了一本專門教人怎麼打官司的書,名字就叫《鄧思賢》。而以其為代表的“訟學”更盛行於兩宋。

訟師一行在江西、福建乃至整個江南都很發達,蜀地也已興起。當然不都叫訟師,有叫“傭筆人”有叫“茶食人”的,主體是落魄士人、幹人、胥吏親族甚至印書坊賣書鋪的夥計。

正統士子很鄙夷訟師這一行,可投身這一行的士子卻越來越多。在學校大興的徽宗朝時,讀書人聚於州縣學校,大多數都無入貢太學的前程,不少幹起了代寫狀紙乃至包攬詞訟的事。此事太過氾濫,以至於朝廷專門下過詔令,止學校生員幹訟師這一行。

“莫亂,一個個來,先說說案子,再說說鋪戶代你們寫的狀紙內容。”王衝裹著睡袋,捧著小炭爐,在這班房裡悠悠當起了判官。

所謂鋪戶,就是“鈔狀書鋪戶”此時民間起訴應訴,可以自寫狀紙,也可委託他人。代寫狀紙的就叫鋪戶,官府發印專門管理,寫狀人也會系籍在冊【1】。

鋪戶未必是訟師,訟師也未必親書狀紙。大多數老百姓都沒能力自寫狀紙,多是找鋪戶寫。同時也沒能力另找訟師出主意,鋪戶也就公事公辦,不會給更多“法律服務”一個個案子聽過,一份份狀紙梳理過,王衝也依次作了指點。他不是積年老吏,法文也只知皮,自不可能深入案子。但他記得訟法,能給他們點出訴訟的程問題。

王衝指點被控刑案的嫌犯,並不擔心會助了惡人,犯有大惡之人不可能呆在司理院的班房裡。真有小惡之人,王衝也只是指點了訴訟程,讓官老爺多些麻煩而已。對這些嫌犯來說,希望就在這些程裡。

“但凡定案,結案錄問、判案定罪和行刑前,主官都得當面問你是否翻異,若是主官不面不親問,這案子不管怎麼判都不作數。而只要你答想翻異,這案子就能重新審過,這一點你們且記好。”翻異就是翻案,錄問、判案和行刑都是不同衙門,尋著其中一個翻案,就能得到重審機會,在此時叫“翻異別推”

“翻異就有了申冤的機會,當然,翻異也不是無限的,翻異別推只限三推,也就是第三次審案時,不管結果是什麼都得執行。但三推也不是絕對的,有確鑿鐵證者,不限三推。”這是對刑案嫌犯人而言,在場還有刑案受害者,因不滿判罰結果上訴,結果被當作待勘之人,也進了班房。

王衝對他們另有指點:“不滿判罰,可級級爭訴。縣裡未決,可訴至府裡,府裡不決,還可訴至監司。轉運司、提刑司、提舉常平司都可訴。再不決,還能上訴到御史臺乃至朝省。真是比竇娥還冤,竇娥是誰?別管…”

“真是受不得冤枉,還能去開封府找三院,也就是以前的登聞院,現在的鼓院、檢院、理檢院。別怕,仁宗皇帝時,開封府的民婦因為丟了一隻雞,也去登聞院敲鼓,仁宗皇帝親自斷案,自己掏包賠了那民婦雞。”

“若是沒能洗脫冤屈,抱定了決心,還可以去邀車駕,也就是攔駕喊冤,不過這事就得受點皮之苦了。放心,也不是什麼大事,得不了徙罪。畢竟你等區區小民,也不太可能攔到官家的車駕。”有人問:“小民的案子,縣尊老爺和大府都判過類似的,小民覺得上告無望,想告到監司去,可聽人說,這是越訴,監司不接的,是不是真的啊?”越級上訪?王衝下意識地要點頭附和,上一世都是嚴厲打擊的對象,九百年前怎麼可能允許呢,何況已經給了你這麼多申訴的機會了。

王衝在指點這些人的同時,自己也上了一堂宋代法律課,心中很是慨,此時老百姓的律法待遇已經非常高,高到了跟九百年後都能一比的程度。

你瞧瞧,宋時官府斷案,必須要審判分離,不僅官員跟犯人有親仇鄉貫等迴避制度,連審案官判案官之間有特殊關係也要回避。有審案判案權的部門又不止一個。在這個衙門得不到公正,還能去另一個衙門爭取。

此外,審案判案也強調獨立,幾朝敕令都規定“勘事不得奏援引聖旨及於中書取意”並嚴“監司於所部刑獄令承勘官司稟受推鞫”要求“州縣盡公據實依法斷遣”也就是說,查案判案不能依從上級的指令,這一點在徽宗趙佶發佈的《政和敕》裡也作了強調。

至於越級上訪,倒是不允許的,宋法規定了上訪程序:“先科越訴之罪,卻送本屬州縣,據所訴以理區分。”可在腦子裡翻過《政和敕》,王衝訝異地發現,這一條被取消了…

《政和敕》規定,不僅提點刑獄司可以直受刑案重議,提舉常平司、提學司也可以受案,也就是說,越級上訪是允許的,甚至是鼓勵的。

儘管法文條令只是紙面上的,可這一套紙面上的東西卻非全然都是形式,不然王衝也不至於在廣都印書坊看到那麼多律例編敕。他不悉法學,自不清楚,有宋一代,法文增改就是朝廷要務,是因應社會實際所需,可不是空泛的道德文章。

一番指點下來,這幾人對王衝尊崇有加,對未來頓時充滿希望,而王衝也對自己這一案充滿了希望。

當然,王衝只是相信盧彥達沒那麼大本事,可以硬生生辦出一樁謀逆案。但以縣學謗訕案入手,掀起一場打擊舊黨殘餘的文案,這就屬於黨爭範疇,尋常的法文律例就難起效力了。

“盧彥達舞劍,意在許光凝啊,就不知許光凝到底是面而上,還是拉他人擋槍?”王衝繼續盤算著,許光凝能反擊當然最好,如此便能坐等消災,不過…原本很親近的趙梓都沒了節,許光凝自不值得他信任。

“大腿…終究還是得長在自己身上啊。”王衝抒發著陳舊的慨,漸漸進入了夢鄉。看守進來時,就聽睡袋裡響著微微的鼾聲,那幾人像是守護財寶一般分伺左右,一時呆住。

成都知府宅邸,燭架上兒臂的紅燭成排,映得廳堂通亮。

“叔興在府學的好友張浚已被叫去提刑司問話,盧彥達之心昭昭,學士,不能坐以待斃。”王仲修神急切,許光凝一臉鐵青,正負手沉思。

“證據…要立文案,總得有證據。本朝立法,無證不罪。便是昔烏臺詩案,也總得有詩文能攀附上時景。茂崖勿慌,叔興當無大礙。”許光凝這話令王仲修幾乎頓足:“學士,我是替你,替蜀人憂心哪!盧彥達分明是圖謀翻攪起又一場文案,窮治元佑元符餘黨!學士你雖不在此列,可難逃遮蔭之罪!”許光凝點頭:“盧彥達是從曬書會一事上得了念想,王衝是黃庭堅之侄,又是蘇氏外門子侄。他父親是程門弟子,與之會文的府學生員張浚也是程門弟子,趙梓更是程門親傳。當又有邵伯溫面,宋鈞是蜀學名士,王衝所言的知行論,又是道學主論…”他搖頭苦笑道:“王衝這小兒,雖是有才有德,卻更像是個災星。”王仲修不知是惱還是憾,嘆道:“當他父願入我王家族嗣,也許就沒這場禍事了。”

“茂崖說得是,盧彥達就是看著這王衝脈在蘇黃,朝中又無依憑,才敢以其為案骨,追索他人。”許光凝此時氣已緩,已有了計較:“所以,當務之急,是斷開與這案骨的粘連。”王仲修目光閃爍:“學士的意思是…”許光凝嘆道:“為護大局,只能有所捨棄了。大不了到時以年少為名,出手替王衝減減罪罰。”王仲修愕然,許光凝這話的意思很明顯,他不準備跟盧彥達這幫人在這一案上爭到底。

王仲修一家許光凝當然要保,而其他人,邵伯溫是果州知州,不屬本路,本就是貶官,盧彥達不可能怎麼動他,但宋鈞、王彥中等即將被牽連出來的本地士人,盧彥達要清洗他們,許光凝不願周護。

許光凝若是這態度,盧彥達也該滿足了。許光凝保一部分,宇文鮮于那幾家又是蔡太師一脈,不太好動,但還有一大批本地士人,將這些與舊黨有密切勾連的士人挖出來,也足以造出聲勢,入了蔡太師的眼。

王仲修不甘地道:“學士,你是蜀帥!怎能讓這般小人欺到眼前!?提學如此作為,監司難道不會群起仿效!?”許光凝拈著鬍鬚,吐出一句話:“茂崖,我帥蜀已越年了。”廳堂裡一片靜寂,紅燭燃燒的噼啪聲都清晰可聞。

王仲修不再出聲,他已明白了,許光凝不願出頭的原因很簡單,他想回京城,想回朝堂!

若是在蜀地跟盧彥達相爭,將他趕出朝堂的蔡太師又會惦記上他,有太多機會進言官家,讓他繼續留在蜀地,甚至轉到其他地方。

而他若是不爭,回朝堂的希望又多了一分,一旦回去,以他翰林學士的身份,執政之位翹首可待。須知蜀帥,也即成都知府,少有任滿三年的,越年已算守蜀有。為了能回朝堂,他許光凝就必須裝孫子。

“此時不爭,為的是後能爭,你看華陽知縣趙梓,不也是一般心思…”覺得這態度太傷老友的心,許光凝打破沉默,畫蛇添足地解釋著,還把趙梓拉了出來。

就在此時,家僕入稟,聽了消息,許光凝眉頭深鎖:“傅堯怎麼動得這麼快,不等盧彥達把此案作出眉目就上奏?難道盧彥達已說通了他,要自朝堂借力?”王仲修一問,才知是傅堯動用了馬遞,向汴梁發了“申奏機密急遞文字”自哲宗朝起,走馬承受益權重,已可按劾守臣將帥。到了本朝,更隱踞風聞奏事之權。但尋常也只用腳遞奏文,只有緊急事務才會用到馬遞。

家僕道:“驛鋪說,就是送本書。”許光凝這成都知府還身兼本路兵馬鈐轄,軍驛鋪也歸他管,走馬承受遞什麼東西,不是太隱秘的話,驛鋪也會跟他知會一聲。

聽說是一本書,許光凝和王仲修面面相覷,不明所以。

“叔父,大府…”正摸不著頭腦時,王昂來了,一頭汗水,手裡捏著本書。

“提刑司告張浚宣講元佑術,已拿他入監,他把這書給了學生,求學生務要呈送大府!”王昂顧不得跟叔叔寒暄,將一本書遞給許光凝。

接過這本並不厚的冊子,紙張嶄新,墨香撲鼻,許光凝一看書名,《景數集解》,心中疑惑更濃如書墨。

這是什麼!?

【1:此時對訟師和狀紙鋪戶還沒有全國的統一管理法規,都是地方因應現實情況由官員自定的法規,雖有細節差異,共同點卻很明顯,承認民間代訟機構的合法以及訟師的身份,同時進行集中管理。】【今天作準備,明天要外出,大半時間都在路上,這兩天只有各一更了,不過匪頭儘量會讓每一更飽滿些。同時預告,劇情也將在這兩翻到新篇章,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