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夜色無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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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手中的禮物遞給阿桐,阿桐說:“幹嗎買東西啊,她又不能吃。”我說:“小水堅持要買的,也不知買什麼好,轉了老半天。”小水說:“哥,還有給阿桐姐姐的東西呢?也拿出來啊。”我才記起還有一個髮卡,便取出來:“這是小水特地送給你的,她問我你喜歡什麼顏,我也不知道,她挑啊挑啊挑了這一個,還一直擔心怕你不喜歡。”阿桐說:“不,我很喜歡啊,小水,謝謝你,真的!”小水一笑:“謝什麼。”阿桐的媽媽這時說不喝了,小水便不再喂。又取出手帕紙輕柔細心地將老太太的嘴角擦乾淨。
阿桐走過去,說:“媽,你睡會兒吧,我們出去說說話。”老太太點頭,聽話地閉上眼睛。
我們悄悄地走出病房,乘電梯來到一樓大廳,那兒白天人滿為患,不過現在已是人影寥寥,一排一排的座椅都空著,我們走過去。我忽覺有些內急,便說:“我去方便一下。”阿桐笑道:“就你事多。”小水也笑著附和她:“就是。”我笑著用手指點了點這兩個丫頭,搖搖頭轉過身往大廳拐角處的衛生間走去。
等我從衛生間裡出來,遠遠地就看見她倆坐在那兒正有說有笑地聊著什麼,很融洽,也很開心。可是當我走近時,她們又停止不語了,只是看著我掩口而笑。我便問:“怎麼見到我就不說了?在說我什麼壞話吧?”兩人愈發地笑。阿桐說:“我在跟小水說你吃辣椒的事呢。”我說:“吃辣椒?有過嗎?很有趣嗎?我怎麼不記得了?”阿桐說:“真的不記得了?那次中午我買了辣子雞丁給你吃,你又不好不吃,可是堅持吃到一半就辣得嘴都腫了,四處找水喝,又跑出去買冰,還沒到夏天呢,連著吃了幾冰,還把冰貼在嘴上這麼冰著呢。”她倆又是一陣笑。小水說:“阿桐姐姐還教了我這一招,她說以後你要是欺負我,我就買一百個辣椒讓你吃下去,好好治治你,看你還敢不敢?”我慘呼:“天哪!主啊!救救我吧!”她倆卻開心得不得了。我看見阿桐的腕上還戴著我送她的玉鐲,而小水的前也戴著我為她剛買的玉墜,我不在心裡嘆:這兩個女孩子,多麼的可愛!這是上蒼賜予我的珍寶和尤物,而我,何德何能,可以獲此殊榮?
小水後來,又跟著我來了醫院兩次,她也不敢常來,怕引起阿桐媽媽的懷疑。她和阿桐之間,倒是惺惺相惜,彼此有著同情和憐愛,處得甚好,親如姐妹了。
阿桐媽媽的病患,雖然經過多方面的努力,叔叔又找了關係給她做了專家會診,給她用最好的藥和最心的治療,可是,她的狀況卻還是一天不如一天,有一次差點故去,好不容易才又搶救了過來,奄奄一息地躺在病上,沒有一點生機,似乎只是活過一算一了。
阿桐也更瘦了,瘦得皮包著骨頭,彷彿一陣風都可以把她吹起來。我看在眼裡,疼惜在心裡,卻又無能為力。
人有時候貌似強大,有時候卻又是脆弱得不堪一擊。
秋天漸漸來臨。
小水每去學校上學,我則在上學之餘拼命地上班、加班、幹私活掙錢。不知不覺,街道邊樹上的葉子竟就黃了,風一吹,紛紛地便落下來,地上鋪滿了一層銀杏樹葉。
就在這似乎一切都在每裡按部就班無所偏離運行軌道的時刻,卻出了一件事。
而且,這件事所帶來的後果,也讓我始料所不及,是我本無法想到的。
它毀滅了我,也毀滅了小水、欣欣和傑。它毀滅了我們所有的生活,也毀滅了我正豔陽高照的、引以為幸福的世界。
它就像是突然闖來的一個惡魔,或怪獸。
可是,是突然嗎?是偶然嗎?任何事情的發生,也許都並非偶然。因與果,有時是相輔相成的。
“天作孽,猶可違;人作孽,不可恕。”我彷彿看到了一片巨大的黑影正壓蓋過來,隨之,一切都將坍塌,都將毀滅。
傑忽然打電話來告訴我,他的居所失竊了。那晚,他在外面與一個新結識的女人鬼混,既沒回居所,也沒上欣欣那兒,而是在賓館開的房間。第二天中午,他回居所取東西,才發現被盜。除了丟失一些值錢的東西外,還不見了一臺筆記本電腦。傑有兩臺筆記本電腦,一臺隨身攜帶,裡面存儲著工作上的文件和資料,另一臺放在居所,存著一些他認為有趣的東西,比如遊戲,比如電影,還有,包括他從我這兒去的所有的女人的~照!
我一聽,差點暈過去:那些東西若是傳開來,後果不堪設想,就完了。
可是現在該怎麼辦呢?!
傑說他已報了警,但警察一時半會兒也查不出什麼頭緒。
而且,傑還向我隱瞞了一些東西,他那電腦裡,還存有他和諸多女人在一起時的錄影,其中,竟包含有他與欣欣做~愛的場面和欣~欣的**(後來我才知道這些都是他趁欣~欣不注意或喝醉後偷拍的),還有,他在他的那個模特經紀人朋友那裡欺負女孩子的場景,包括那個罪惡的夜晚,我和他輪~小水的情景!
傑對我隱瞞了這些,令我渾然不知那致命的打擊正無可防備地向我、小水、還有欣欣襲擊而來!
傑說,現在唯一的希望,是那個竊賊能與他聯繫,與他討價還價,然後他付一筆錢將那些東西要回來。
我說,那警察是幹什麼吃的?他們如果能儘快破案,抓住那竊賊,追回被盜之物,不就沒事了嗎?
傑說,那對我們來說,也只是僥倖之事。
我那時還完全沒有料到,小水和欣欣會受到衝擊和傷害,而且是比我和傑更嚴重的傷害。我和傑是咎由自取,而小水和欣欣卻是受害者,自始至終都是受害者。她們是無辜的。
我當時只想到,一旦那些~照傳開來,我與傑是罪責難逃。況且我是始作俑者,~照都是我拍的,是傑從我這裡拿去的。
現在,怎麼辦呢?茫茫人海,那個竊賊,究竟在哪兒?連警察也不知他在何處?就像傑說的,現在唯有希望他儘快與傑聯繫,到時無論如何,花再大的代價也得把那些東西要回來。
人往往總是這樣,圖一時之快而忘記後果,等事情發生了才覺得害怕。這就如同開車“不出事不知道事故的可怕”一些人總以為自己技術好,為所為,到頭來釀成車禍,輕則傷人傷己,重則人命關天。到那時,悔之晚矣。
我現在的心態,就如同一個平時不注重安全行車而出了車禍的“菜鳥死雞(司機)”事故發生了,害怕了,後悔了,可是已難以彌補自己的過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