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會打動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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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會打動我們,快樂還是憂傷?常常覺得一個人的高興,並不是別人能共享,哪怕是至親愛人,除非你的追求也是他的理想。即或一件玩物,對你所包涵的意義、心理印痕,未必就和人相同,何況其他?人生足跡或也近似,但大多相左,你心中所想,未必就是人所願。
快樂只是宣洩,是情緒的釋放而不是聚集,常常是沒有深度,沒有人喜歡成天咧嘴打哈哈的開心果。而憂傷則包涵太多,無法言說的隱衷,曲折繁複的故事。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各各相似,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們常常同情某人某事,某些時候,即使你我只是旁觀,心裡也會有斑駁微瀾,也會抵達悲慟的核心。因為那些事,與你我並不遙遠。
人生不得意事十之八九,憂傷時常,而它不管你的起點位置,給人的受總是相同。我們喜歡的,永遠都是我們難以得到的,比如金錢,比如容顏,或者這都是容易,但你得不到患難中的真情,得不到滄桑的磨礪。有時候,你剛剛遭受到一點挫折,身邊花團錦簇的人們立刻就煙消雲散。那種失落遠比快樂更加抵近你的心靈。只有顫慄才能在記憶中立下刻痕,只有憂傷才是永恆。
我總喜歡憂傷的那種樣子,比如一位穿白衫戴黃絲巾的美女,站在武漢街頭,一任細雨瀟瀟沁入髮辮,舉一把碎花小傘,在恍恍忽忽的黃昏中漫步向前。與之面對相錯的人們,暗暗覷著這位碧人,將一點點憐惜在心底打開,再收攏到心底,像一朵花的開放,驟然地翻卷,又迅疾收縮。或者,是那位喜歡美女、微胖身軀的帥哥,連傘也不要,只偶爾舉起手來,斂一斂被雨絲撥亂的鬢角,英俊微胖的臉上,寫著冷漠、落魄,一幅剋制的表情,或用毫無神采的眼眸,散亂的打量著霓虹初上的街市繁華,彷彿昆城的夜,俱都與他冰冷無緣,因他是憂傷的。
我只覺得憂傷才是值得憐惜,因那憂鬱和不快,與我們的人生是那樣接近和悉。只有痛苦才是快樂的源泉,只有它才是。快樂帶給我們的只是短暫的麻痺,而憂傷轉眼就面前。有個觀點說,同樣一件事情,假設它的快樂飽和點為100,那麼當你第一次到達這個地方到時候,就是最為快樂的,然後依次遞減,直至成為負墒。但憂傷不是,它能給你不斷的
傷,讓你緬懷過去,而昂然面對新的生活,它能成為一種促進的動力,使我們得生活更加富有意義。
當我們噩夢醒來,總是慶幸自己又一次逃過劫難。當我們被不幸刺痛,才更深切悟昔
美好。而身在幸福的淵源,人們往往不知珍惜。所以他們也不知不覺,一邊高喊著與幸福無緣,一邊與幸福慢慢背離。這都是憂傷可以提醒我們的。居安思危,痛定思痛,都是憂傷有過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