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莊十一年盡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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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十有一年,,王正月。(無傳。)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於鄑。鄑,魯地。傳例曰:“敵未陳曰敗某師。”o鄑,子斯反。
[疏]十一年“公敗宋師於鄑”o正義曰:往年公敗宋師於乘丘,今為乘丘之役侵我,則是報復前怨,魯當無辭。亦不稱侵伐者,莊立以來,未嘗犯宋,宋黨齊伐我,故敗於乘丘。今復重來,更是宋之可責。非魯罪也。
秋,宋大水。公使吊之,故書。
冬,王姬歸於齊。魯主昏,不書齊侯逆,不見公。
【傳】十一年,夏,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御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通謂設權譎變詐以勝敵,彼我不得成列,成列而不得用,故以未陳獨敗為文。o為乘,於偽反。陳,直覲反,下及注皆同。)[疏]注“通謂”至“為文”o正義曰:設權譎變詐以勝敵者,謂若長勺之役,待齊人三鼓氣衰,乃擊之;定十四年槜李之役,越子患吳之整,使罪人屬劍自剄,吳師屬之目,越子因而伐之。此二者敵雖已陳,設權勝之,成列而不得用也。此及昭元年晉荀吳敗狄於大滷,傳皆雲“未陳而薄之”是其未成列也。彼我不得成列,與成列而不得用,皆以未陳獨敗為文,言彼不能拒,而此獨克之也。昭五年,叔弓敗莒師於蚡泉,傳曰“莒未陳也”此已發例,彼復發者,《釋例》曰:“魯敗宋莒,再發未陳之例者,嫌君臣有異也。”皆陳曰戰,堅而有備,各得其所,成敗決於志力者也。
[疏]注“堅而”至“者也”o正義曰:戰者,共鬥之辭。彼此成列,權無所施,故為各得其所,成敗決於志力者也。兩國戰,必有勝負。或有未至成敗,各自收斂,故有言戰不言敗者。桓十年“齊侯、鄭伯來戰於郎”十二年“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如此之類,戰而未至於敗,故不書敗也。或有彼實未陳,應從未陳之例,亦書戰者,或有實敗而不書敗者,皆從告辭也。《釋例》曰:“令狐之役,晉人潛師夜起,而書戰者,晉諱背其前意,而夜薄秦師,以戰告也。河曲之戰,秦、晉綏;長岸之戰,吳、楚兩敗,綏並退,軍士未憖,吳楚俱病,莫肯以告。故皆書戰而不書敗也。邲之戰,上軍先陳,林父乃敗,故書戰又書敗也。
大崩曰敗績,師徒橈敗,若沮岸崩山,喪其功績,故曰敗績。o橈,乃孝反,一音乃巧反。沮,在呂反,壞也,一音子餘反。岸崩謂之沮。喪,息反。
[疏]注“師徒”至“敗績”o正義曰:“師徒撓敗”成二年傳文。《穀梁傳》曰:“高曰崩,厚曰崩。”解其師非高厚而稱崩意。沮訓壞也,沮岸,謂河岸崩也。師旅大敗,似岸崩、山崩也。績訓為功,喪其功績,故曰敗績。諸言敗績者,皆雲某師敗績,唯成十六年言“楚子、鄭師敗績”者,《釋例》曰:“鄢陵之戰,楚師徒未大崩,楚子傷目而退,故指事而言也,言楚子身敗,非師敗也,故言楚子敗績。”僖十五年“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其君彼獲,而不書敗者,晉侯戎馬還濘而止,為秦所獲,師不大崩,故不書敗也。城濮之戰,傳稱楚左右師潰,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是二軍敗,而經書“敗績”鄢陵之戰,傳稱子反曰“臣之卒實奔”是一軍敗,而杜雲師未大崩。然則績者是大崩之名,敗多存少,乃稱敗績;敗少存多,則不稱敗績也。
得儁曰克,謂若大叔段之比,才力足以服眾,威權足以自固。進不成,為外寇強敵,退復狡壯,有二君之難,而實非二君,克而勝之,則不言彼敗績,但書所克之名。o儁音俊,本或作俊。比,必利反。復,扶又反。狡壯,卯反,下測亮反。難,乃旦反。
[疏]注“謂若”至“之名”o正義曰:克訓勝也。戰勝其師,獲得其軍內之雄儁者,故云“得儁曰克”《秋》稱“克”者,唯有叔段一事而已。既非敵國相伐,又非君之討臣,而於戰陳之例別立此名。彼傳復雲:“如二君,故曰克。”故具跡叔段之事以充之。凡例乃是舊典,非獨為段發,故云“叔段之比”《釋例》與此盡同。
覆而敗之曰取某師,覆,謂威力兼備,若羅網所掩覆,一軍皆見禽制,故以取為文。
[疏]注“覆謂”至“為文”o正義曰:取謂盡取,無遺漏之意也。哀九年“宋皇瑗取鄭師於雍丘”傳稱:“皇瑗圍鄭師,每遷舍,壘合,鄭師哭”是自知盡死,無逃逸之路也。又曰“使有能者無死”是其合軍之內,死生在宋也。取狀如此,而云覆而敗之,知其如羅網掩覆,一軍皆見禽制,故以取為文。服虔雲:“覆,隱也,設伏而敗之。謂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敵人不知,敗之易,故曰取。”即如服言,與未陳何異?而別以為例,為之取也?荀吳敗狄於大原,于越敗吳於槜李,並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而經不言取。鄭二公子敗燕師於北制,鄭人大敗戎師,是設伏敗之,而傳不言取。服謂此為取何也?宋圍鄭師,壘合而哭,自知必敗,非敵人不知,而書取何也?
京師敗曰王師敗績於某。王者無敵於天下,天下非所得與戰者。然秋之世,據有其事,事列於經,則不得不因申其義。有時而敗,則以自敗為文,明天下莫之得校。o京師敗,本或作京師敗績者,非。校音教。
[疏]注“王者”至“得校”o正義曰:此亦周公舊凡,杜解舊凡之意。得有王師敗績者,以周公制禮,理包盛衰,故《周禮》載大喪及王師不功之事,故舊凡例有敗績之文。杜以尊卑逆順言之,天王不應有戰敗之事,遂申說凡例,故云:“無敵於天下,天下非所得與戰者。然秋之世,據有其事。”成元年,王師敗績於茅戎,是事列於經,丘明不得不因申舊凡之義。蘇氏之說,義亦如此。沈氏不解杜意,以京師敗績非周公舊凡,是孔子新意,丘明為傳,不得不因申孔子新意之義。劉炫亦不達杜旨,謂杜與沈氏意同,非也。
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雨,害於粢盛,若之何不弔?不為天所愍吊。對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謝辱厚命。臧文仲曰:“宋其興乎!臧文仲,魯大夫。禹、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悖,盛貌。o悖,蒲忽反,一作,同。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忽,速貌。o紂,直久反。
[疏]“禹、湯罪己,桀、紂罪人”o正義曰:《湯誥》雲:“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是罪己也。《泰誓》數紂之罪,雲:“焚炙忠良,刳剔孕婦。”是罪人也。禹、桀之時書多亡矣,固亦應有此事。沈引《帝王世紀》雲:“禹見罪人,下車泣之。”是罪己也。桀殺關龍逢,是罪人也。
且列國有兇,稱孤,禮也。列國,諸侯。無兇則常稱寡人。
[疏]注“列國”至“寡人”o正義曰:列國,謂大國也。《曲禮》曰:“庶方小侯,自稱曰孤。諸侯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鄭玄雲:“與臣言亦自謂寡人。”是無兇則常稱寡人,有兇則稱孤也。
言懼而名禮,其庶乎!”言懼,罪己;名禮,稱孤;其庶,庶幾於興。o“言懼而名禮”絕句。或以“名”絕句者,非。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宋莊公子。o御,魚呂反,本或作御。說音悅。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疏]“既而”至“之心”o正義曰:謂御說明年為君之後,方始聞之,聞之時已為君,故云是人宜其為君也。傳以御說有禮,故以此言實之。
冬,齊侯來逆共姬。齊桓公也。o共音恭。
乘丘之役,在十年。公以金僕姑南宮長萬,金僕姑,矢名。南宮長萬,宋大夫。o,食亦反。長,丁丈反。
[疏]注“金僕姑,矢名”o正義曰:用之人,必知是矢;其名僕姑,其義未聞。
公右歂孫生搏之。搏,取也。不書獲,萬時未為卿。o歂,市專反。搏音博。
[疏]“公右顓孫生搏之”o正義曰:《檀弓》雲:“魯莊公及宋人戰於乘丘縣,賁父御,卜國為右。”車右與此不同者,《禮記》後人所錄,聞於所聞之口,其事未必實也。案傳雲:“公子偃先犯宋師,公從而大敗之。”則本非戰。《禮記》稱“馬驚,敗績,公隊,佐車授綏,御與車右皆死之”必如《記》言,則是魯師敗績,安得稱“公敗宋師於乘丘?”傳、《記》不同,固當《記》文妄耳。
宋人請之,宋公靳之,戲而相愧曰靳。魯聽其得還。o靳,居覲反;服雲,恥而惡之曰靳。
[疏]注“戲而”至“得還”o正義曰:服虔雲“恥而惡之曰靳”傳稱“宋人請之”若是恥惡其人,不應為之請魯。故杜以為“戲而相愧曰靳”鄭玄注《禮記·儒行》雲:“遭人名為儒,而以儒靳故相戲。”俗有靳故之語,知是戲而相愧之名也。《公羊傳》以為,宋萬“與閔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矣!魯侯之淑,魯侯之美!’閔公矜此婦人,妒其言,曰:‘此虜也。魯侯之美惡乎至?’”何休雲:“惡乎至,猶何所至。”
“萬怒,搏閔公,絕其脰。”是其靳之事也。
曰:“始,吾敬子。今子,魯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萬不以為戲,而以為已病,為宋萬弒君傳。
【經】十有二年,,王三月,紀叔姬歸於酅。(無傳。紀侯去國而死,叔姬歸魯。紀季自定於齊而後歸之。全守節義以終婦道,故系之紀而以初嫁為文,賢之也。來歸不書,非寧,且非大歸。o酅音攜。)[疏]十二年注“紀侯”至“大歸”o正義曰:《公羊傳》曰:“其言歸於酅何?隱之也。何隱爾?其國亡矣,徒歸於叔爾。”《穀梁傳》曰:“其曰歸何?吾女也。夫國喜得其所,故言歸焉爾。”杜略取彼意為說,《釋例》與此盡同,大意以其賢,愍其國亡,乃依附於叔,故書之耳。
夏,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