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昭二十六年盡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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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二十有六年,,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而葬,速。)三月,公至自齊,居於鄆。
[疏]“公至自齊”o正義曰:往年公孫於齊,齊侯唁公於野井。公未必往至齊都,而云至自齊者,得與齊侯相見,雖從齊竟而來,亦是自齊也。《穀梁傳》雲:“公次於陽州。其曰至自齊何也?以齊侯之見公,可以言至自齊。”是也。公不得歸其國都,而書至者,賈雲:季氏示為臣,故以告廟。
夏,公圍成。成,孟氏邑。不書齊師,帥賤眾少,重在公。o帥,所類反。
秋,公會齊侯、莒子、邾子、杞伯,盟於鄟陵。鄟陵,地闕。o鄟音專,又巿轉反,一音徒丸反。公至自會,居於鄆。無傳。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十月,天王入於成周。傳言王入在子朝奔後。經在前者,子朝來告晚。
[疏]“天王入於成周”o正義曰:二十三年七月,天王居於狄泉。自爾以來,單子、劉子來以東西,雖不出王畿,而居無定所,此時始得入於成周,遂以成周為都來告,故特書之。案傳,子朝奔楚及王入成周,皆在十一月,經書王入成周,子朝奔楚,皆在十月者,從告也。劉炫雲:杜以朝既奔楚,王始得入,入必在朝奔後。經書王入在前,傳有告於諸侯之語,故以為王告入在前,朝告奔在後,故先書王入。炫謂子朝出亦王告,下注與此自違。
尹氏、召伯、伯以王子朝奔楚。召伯當言召氏,經誤也。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書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諸侯。
[疏]注“召伯”至“諸侯”o正義曰:傳言“召伯盈逐王子朝,朝及召氏之族奔楚。召伯逆王於屍,與王入於成周”則召氏族出奔,召伯身不奔也。知召伯當為召氏,經誤也。宣十年崔氏出奔,書“崔氏”者“非其罪也”此尹氏、召氏立庶篡適,併為有罪而亦書氏者,彼實崔杼身奔,非是舉族盡出。但於例,諸侯之卿出奔者,有罪則名,無罪則不名。崔杼不合書名,因其來告以族,遂書崔氏,示杼無罪也。此尹氏、召氏舉族悉奔,據實而書,與彼有異,故注云“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所謂文同而意異也。子朝奔,王乃得入,書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諸侯也。劉炫雲:杜上注云“子朝來告晚”何為此注又云“王入,乃告諸侯”?以二注不同,將為杜失。今知不然者,杜意王入乃告,謂王入之後,子朝乃告。杜以傳雲“癸酉,王入於成周。癸未,王入於莊宮”始雲“王子朝使告諸侯”是王入之後,子朝告諸侯也。劉以為王入乃告,據王告諸侯而規杜失,非也。
【傳】二十六年,,王正月庚申,齊侯取鄆。(前年已取鄆,至是乃發傳者,為公處鄆起。)[疏]注“前年”至“鄆起”o正義曰:杜謂往年已取鄆,此又發傳,言齊侯取鄆者,為下三月公處鄆以發端也。服虔以為往年齊侯取鄆,實圍鄆耳。經於“圍”書“取”傳實其事,故於是言“取”劉以服言為是。往年十二月庚辰圍鄆,今年正月庚申取之,凡三十一。例書“取”言易。此“圍”乃“取”言易者,齊侯取以居公,臣無拒君之義,若魯自與之然,故書“取”以見其易。《穀梁》曰:“以其為公取之,故易言之。”是也。
葬宋元公,如先君,禮也。善宋人違命以合禮。
三月,公至自齊,處於鄆,言魯地也。入魯竟,故書至。猶在外,故書地。o竟音境。夏,齊侯將納公,命無受魯貨。申豐從女賈,豐、賈二人,皆季氏家臣。o女音汝。以幣錦二兩,二丈為一端,二端為一兩,所謂匹也。二兩,二匹。縛一如瑱,瑱,充耳。縳,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懷藏。o縳,直轉反。瑱,它殿反。易,以豉反。
[疏]注“瑱充耳”o正義曰:《家語》雲:“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故人君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纊耳,所以蔽聽。”又《詩》雲“玉之瑱也”禮以一絛五采橫冕上,兩頭下垂,系黃綿,綿下,又縣玉為瑱以耳。
適齊師,謂子猶之人高齮:齮,子猶家臣。子猶,梁丘據。o齮,魚綺反。
“能貨子猶,為高氏後,粟五千庾”言若能為我行貨於子猶,當為請,使得為高氏後。又當致粟五千庾。庾,十六鬥,凡八千斛。o庾,羊主反。能為,於偽反,下當為、下文為魯君同。
[疏]“五千庾”o正義曰:《聘禮》記雲:“十六鬥曰籔,十籔曰秉。”鄭玄雲:“秉,十六斛。今江淮之間量名有為籔者。今文籔為逾。”杜據《儀禮》今文,故以庾為十六鬥。五千庾凡八千斛。《考工記》:陶人為庾“實二觳,厚半寸,寸”其下文《瓬人》雲:“豆實三而成觳。”則觳受鬥二升。庾實二觳,則受二斗四升也。彼陶人所作庾,自瓦器,今甕之類,非量器也,與此名同而實異。
高齮以錦示子猶,子猶之。齮曰:“魯人買之,百兩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幣財。”言魯人買此甚多,布陳之,以百兩為數。子猶受之,言於齊侯曰:“群臣不盡力於魯君者,非不能事君也。行其說,故先示盡力納魯君。o說,如字,又始銳反。然據有異焉。異,猶怪也。宋元公為魯君如晉,卒於曲棘;叔孫昭子求納其君,無疾而死。不知天之棄魯耶,抑魯君有罪於鬼神故及此也?君若待於曲棘,使群臣從魯君以卜焉。卜知可伐否。
[疏]“君若待於曲棘”o正義曰:宋公佐卒於曲棘者,杜雲“曲棘,宋地,陳留外黃縣城中有曲棘裡”今齊侯納魯君,當是從齊向魯,必不遠涉宋地。子猶令齊君待於曲棘,必使止於竟內。土地名齊地無曲棘。十年傳“桓子召子山而反棘焉”杜雲:“齊國西安縣東有戟裡亭。”此即彼棘也,本無曲字,涉上“卒於曲棘”誤加曲耳。
若可,師有濟也,君而繼之,茲無敵矣。若其無成,君無辱焉。”齊侯從之,使公子鉏帥師從公。鉏,齊大夫。o鉏,仕居反。成大夫公孫朝謂平子曰:“有都,以衛國也,請我受師。”許之。以成邑御齊師。o朝如字。請納質,恐見疑。o質音致。弗許。曰:“信女,足矣。”告於齊師曰:“孟氏,魯之敝室也。敝,壞也。o女音汝。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請息肩於齊。”公孫朝詐齊師言降,使來取成。o降,戶江反,下同。齊師圍成。成人伐齊師之飲馬於淄者,曰:“將以厭眾。”以厭眾心,不使知已降也。淄水出泰山樑父縣西北入汶。o飲,於鴆反。淄,測其反。厭,於冉反,又於葉反。汶音問。
魯成備而後告曰:“不勝眾。”告齊言眾不降,己不能勝。o勝音升,注同,又始證反。師及齊師戰於炊鼻。季氏師距公,非公命則不書。炊鼻,魯地。o炊,昌垂反。齊子淵捷從洩聲子,聲子,魯大夫。o洩,息列反。之,中楯瓦,瓦,楯脊。o,食亦反,下及注皆同。中,丁仲反,下“中手”同。楯,常允反,又音允。脊,子亦反。繇朐汏輈,匕入者三寸。入楯瓦也。朐,車軛。輈,車轅。繇,過也。汏,矢。匕,矢鏃也。o繇音由。朐,其俱反,本又作軥,同。汏,他達反。輈,陟留反。匕,必履反。軛,於革反。,古狄反。鏃,子木反,或七木反。
[疏]“之”至“三寸”o正義曰:“之,中楯瓦”先言中之之處,更說矢來之狀。繇車軛,矢從車轅之上,其矢之匕鏃入著楯瓦者,猶深三寸,言其弓力多,而矢入深也。
o注“入楯”至“鏃也”o正義曰:此覆說中楯之事,故知入者,入楯瓦也。《說文》雲:“軥,軛下曲者。”襄十四年傳稱“兩軥而還”此與彼同。蓋朐、軥字通用耳。繇即由也,訓為從也。從上而過,故言繇,過也。宣四年傳雲:“伯棼王,汏輈。”注云:“汏,過也。”此雲“汏,矢”謂矢汏其上而過也。傳言“匕入”則匕是入楯者也。今人猶謂箭鏃薄而長闊者為匕。是匕為矢鏃也。
聲子其馬,斬鞅,殪。殪,死也。o鞅,於丈反。殪音於計反。改駕,人以為鬷戾也,而助之。人,魯人也。鬷戾,叔孫氏司馬。子車曰:“齊人也。”子車,即淵捷。將擊子車,子車之,殪。其御曰:“又之。”又使餘人。子車曰:“眾可懼也,而不可怒也。”子囊帶從野洩,叱之。囊帶,齊大夫。野洩,即聲子。o叱,昌實反。洩曰:“軍無私怒,報乃私也,將亢子。”以公戰御之,不私報其叱。o亢,苦反,下同。又叱之,子囊復叱之。o復,扶又反,下復同。亦叱之。野洩亦叱也。言齊無戰心,但相叱。冉豎陳武子,中手,冉豎,季氏臣。失弓而罵。武子罵。o罵,馬嫁反。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晳鬒鬚眉,甚口。”平子曰:“必子彊也,無乃亢諸?”子彊,武子字。o晳,星曆反。鬒,之忍反,黑也。須,本又作須,脩於反。
[疏]“鬒鬚眉甚口”o正義曰:《說文》雲:“鬒,稠發也。”鬒鬚眉者,言須、眉皆稠多也。甚口者,謂大口也。
對曰:“謂之君子,何敢亢之?”偽言不敢違季氏。林雍羞為顏鳴右,下。皆魯人,羞為右,故下車戰。苑何忌取其耳。何忌,齊大夫。不殺雍,但截其耳以辱之。o苑,於阮反。顏鳴去之。其右見獲,懼而去之。苑子之御曰:“視下!”顧。復使苑子擊其足。苑子刜林雍,斷其足,鏨而乘於他車以歸。鏨,一足行。o刜,芳弗反;《說文》雲,擊也;又父勿反,又忿勿反。斷,於管反。鏨,遣政反,又音磬,又苦頂反;《字林》丘貞反。
[疏]“刜林雍”o正義曰:《說文》雲:“刜,擊也。”字從刀,謂以擊也。今江南猶謂刀擊為刜。
o注“鏨一足行”o正義曰:既斷其足而云鏨,知鏨是一足行也。《說文》雲:“鏨,金聲也。”蓋擊金為聲,亦名鏨。
顏鳴三入齊師,呼曰:“林雍乘!”言魯人皆致力於季氏,不以私怨而相棄。o呼,火故反。乘,繩證反。
四月,單子如晉告急。五月戊午,劉人敗王城之師於屍氏。劉人,劉蚠之屬。王城,子朝之徒。屍在鞏縣西南偃師城。戊辰,王城人、劉人戰於施谷,劉師敗績。施谷,周地。o秋,盟於剸陵,謀納公也。齊侯謀。
七月已巳,劉子以王出。師敗,懼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