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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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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之書也沒說惡魔一定就是壞的,吃過後,他讓我坐著就好,主動收拾碗筷。我是客,這樣有點不好意思,可他執意要自己做,我就沒多理會。

他這裡有電腦,我借用來上微博,我發打開我的主頁後是灰的,連官方微博都認定我死了。

不少人在我最後的一條評論裡說著挽留的話,以及祈禱我平安的話,因為我被認定掉進水裡,能得到一定的緩衝,不過十一樓掉下來恐怕是凶多吉少。

搜索行動仍在繼續,這讓我想起了一句名人名言。

關我**事——愛因斯坦·阿爾伯特。

廢話不多說,我一條一條的看著評論。我是第一個微博直播自殺的公眾人物吧?

評論看得我心,不少人都出真情挽留我,其實我剛拍完照片就跳了下去,壓沒時間看。

接下來應該去做什麼?戴上假髮換一個新身份?萬一又被人發現了咋辦?

換證件,自然是要找黑髮帥比的,得想個辦法找到他,恐怕有點難,這個叫向陽的惡魔不會輕易放我走。

因為他稀飯我,想到這裡我又起了雞皮疙瘩,我可不是gay佬,只能趁他不注意逃跑了吧?

這可不是件容易事。好歹他也是個高階惡魔,不是說著笑的,分分鐘能吊打我。

我瞅了瞅他,他也在瞅我,倆人的目光對上後,我忙躲開,繼續看微博,有好幾條評論我都看不,卻又不能回覆,好生憋屈。

一個下午就這樣過去,他時刻都待在屋裡。我玩電腦他看電視,完全溜不得,他去做飯時,我靈機一動,只能盼著他的食材快點用完了。

我斗膽揭開冰箱一看,麻痺!裡邊雞鴨鵝牛羊魚菜樣樣齊,估計能撐個十來天左右。

我惱火不已,他覺得好奇,問我為什麼要揭冰箱,我敷衍著說想找點零食,成習慣了。不吃就悶得慌。

他皺著眉頭:"想吃什麼?你現在出去不方便,晚點我給你買。"他剛皺眉頭我就明白,他發覺此事並不簡單,已經知道我的意圖,不愧是高階惡魔,反應如此的快。

但我智力不低,嚥了咽口水說:"如果可以的話,最好來點酸,薯片,餅乾,巧克力,提拉米蘇,口香糖,牛乾,鴨脖子。鬆餅,鳳爪,卡布奇諾速溶咖啡…"他嘴角發:"薯片和巧克力一類就算了,吃多了對身體不好,其它有什麼要買的直接給我列一份清單,太多了,我記不住。"我竊喜,這一大堆夠你買半個小時的了,哪怕你速度再快也好,都沒我快,我興高采烈的列清單去,足足寫了四十多種零食。

小樣,別想著跟我鬥,你還著呢,出了房門後,我驚呆了!

麻痺!才那麼一會客廳裡就擺了堆成小山的零食!

我的嘴巴久久合攏不上,這招狠!不愧是高階惡魔,才那麼一小會就到了一堆。

我明知故問:"你什麼時候買了這麼多?"他聳聳肩:"就在你剛才去寫單子的那一小會,不說了,檢查一下有差無差。"我心知肚明,暗罵幾句,十分憋屈的檢查去了,結果發現一樣都沒少,他又是怎麼知道的?

氣得我咬咬牙,將紙張摞成一團就丟掉,抓了一隻雞爪,撕開包裝就吃,看來以後得想個別的辦法,讓我覺得奇怪的是,這些零食都是同一個品牌,在晨風市裡沒有見過。

難不成是在中立區買的?這倒可以理解,能買這一堆要花上個不少錢,不然老早破產。

吃過飯後,我去洗了個澡,習慣檢查有無攝像頭,等他去睡覺了我也能開溜,除非他睡在門口當門神!

剩餘的時間繼續看微博的評論,粉絲數一直還在漲,每秒鐘刷新最多可達六個。

我死前不關注,我死後才關注這又有什麼用?私信我的人也越來越多,我不去看,頂多上上微博就行,以後再也不發佈評論。

靈死了,就是這樣,反正沒什麼好眷念的,唯一擔心的就是小雨和鳳梨高中的女生們,她們可是在盡心盡力的照顧我和保護我,或多或少我都會有所。女低扔亡。

只是生活所迫,對不起了。

晚上,我輾轉難眠,透視眼一開,他竟然坐在沙發上,但他眼睛是閉著的,也不知道他睡沒睡,這一招好可怕,說不定他是在守株待兔,等我出馬腳。

一個小時後,我懷疑是不是自己多慮了,翻身起,走出房間,他像鬼一樣睜開眼睛盯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