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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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臺北華地段的“狂愛婚友社”在籌備了將近半個月之後,終於正式開幕了。
其實這間婚友社的規模並不大,只有二十幾坪的辦公室,躋身於眾多商業大樓之間,本就不起眼,但是它的所在地點卻很不錯喔!
由於附近都是商業大樓,在這裡上班的男女,不是高薪、就是高學歷,對她們婚友社的業務推廣很有幫助。
老闆高晶桐也是挑了好久,才忍著租金昂貴的痛,把它給租下來,然後再把高中時期的三個好姊妹找來,當起紅娘,準備為未婚男女們搭起友誼的橋樑。
開幕儀式開始後,只有被高晶桐請來充場面的朋友們前來拍手致意,等到他們一走,辦公室又只剩下她們四個人。
“怎麼都沒有『生人』進來?”高晶桐看了看,發現果真沒半張生面孔,當下開始急了起來。
“一定是宣傳做得不夠。”掛名社長的藍秋雨說道。
“我看還是由我和採鈴到附近去發傳單好了。”說話的是呂芳英,她和楊採鈴在職場上的資歷最淺,所以進到狂愛婚友社只能做個小小職員。
“你要採鈴去等會兒她路了不是更麻煩!我看還是我去好了。”藍秋雨不是在嘲笑楊採鈴,只是她非常清楚楊採鈴的“個人風格”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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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你是社長耶,怎麼可以讓你去發傳單?”呂芳英搖搖頭,抱持著反對意見。
“是呀!而且我最近有在做練習,路的情況好很多了。”楊採鈴乾笑幾聲,說得有點心虛。
“少來了啦!你的情況只有更壞,怎麼可能會更好?”另外三個女人同時朝楊採鈴投來一個不信任的眼神,足見她的話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真、真的啦!”打從她得知要在這裡上班開始,她每天都在這附近繞三圈以上,半個月以來,就算沒有記住附近全部的建築物,至少也知道從家裡到公司要怎麼走了,這樣…不是已經“好很多”了嗎?
“不用再強調了啦!總之我和芳英去發傳單,你就乖乖在這裡和老闆一起留守,免得你走失了,大家還要四處去找你。”藍秋雨還是維持原議。
楊採鈴仍不肯放棄地說:“可是你是社長耶!”她就是想要證明給大家看,她已經不一樣了,為什麼她們還是不肯相信她呢?
“哎喲,頭銜不重要,這間婚友社是我們一起經營的,管什麼誰是工友誰是老闆?”高晶桐趕緊強調,不想好朋友做到最後反目成仇。
“說得對,大家一起努力,共同開創男女關係新天地!”藍秋雨喊起口號,率先轉移話題,因為她也不想直接刺楊採鈴的自尊。
天知道,她那路的本事,無人能及、無可救藥,怎麼可能會好呢?
“沒錯,有愛才叫人生、有愛最美!”呂芳英默契十足地加入轉移話題行列。
“你們就是不相信我已經不會路了,是吧?”楊採鈴怎會不知道她們不想刺她呢?可她就是不服氣呀!
“我應該已經很久沒有打電話向你們求救了吧?”
“那是你都在家沒出去。”藍秋雨潑了一大桶冷水過來。
“誰說的,我有來公司監工啊!”
“那是你跟著芳英一起來。”高晶桐對她的自吹自擂嗤之以鼻。
“可、可是我都自己回家呀!”
“厚~~那是我拜託司機先生送你到你家巷子口好不好?”呂芳英替她提來冰塊。
她的逞強之詞全被她們用“冷調”一一戳破,得她很沒有面子!
她的路程度真有那麼嚴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