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蜜桃成熟時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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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沒睡的十分停當,就被菜芽給叫了起來。這是昨晚趙志吩咐菜芽的,趙志還有別的事要做,不能在這裡給耽誤了。
天剛剛矇矇亮,趙志就拖著發軟的身子離開了別院,從屋後的空地上穿過的時候,趙志發現,那片空地上的辣椒已經開花了,而那翠綠的西紅柿苗上,也已經有了綠白的小圓果子,著朝,一副生機盎然的樣子。
趙志回了“新龍門客棧”推開哥舒雲的房門,卻發現已經人去房空。
桌子上十分老土的擺放著一張紙箋,趙志打開書柬:“我走了,趁你不再的時候走,想來要容易的多。而我寫這些的時候,你相比是在別的女人的頭吧,雖然我是被你強迫,可是現在我一想起這些,心裡卻是分外的難受。
不要來找我,不要想著要來提親什麼的,就當我沒出現過吧。就算你來找我了,我也不會委屈自己,做你的老二或者老三甚至是老四。
所以我走了,再說,我也不會委屈自己。”趙志看完,猛一拍桌子:“靠,這離別信寫的如此牛b轟轟,你不讓老子去,老子偏要去!不當老而老三老四,行啊!當老五老六就好了!你丫的心理肯定平衡的多了!”氣沖沖的罵完,趙志朝上一躺,矇頭大睡!
趙志也算沒心沒肺了,這一覺直睡到了偏斜,而刀三不知什麼時候也早來到屋子裡端坐著了。
趙志與刀三打了個招呼,找來冷水洗了把臉:“三哥什麼時候來的?吃了沒?”刀三搖頭道:“要吃快吃吧,人已經在州了。”趙志聽了笑嘻嘻的道:“這麼快?三哥你們辦事效率還真是高啊。…”刀三搖頭道:“那是公子的飛鴿,不管我的事,如今的我,是跟你一起的。”趙志猛點頭:“走。咱們吃飯,飯畢連夜去州。”州,趙志之所以會選擇這裡。主要是這裡不但距離廣州近,而且這裡在唐朝也算是人口混雜的一大物集散地了,而去那裡淘寶,一直是趙志一個願望,還可以躲避蒲元庸地眼線,這樣多好?
“天王蓋地虎!”趙志敲門大叫道。
“寶塔鎮河妖!”裡面一豪的聲音有些猶豫的答道。
“第一道對了,”趙志點點頭:“那麼,地鎮高岡,一派溪山千古秀!”
“門,門朝大海。什麼水什麼…”門被打開,大個子正捧著一張紙念道,一臉尷尬。
“靠你!,是門朝大海,三闔河水萬年啊!字都不認識還來接頭?”趙志一腳踹過去:“再問個,答不出來你們就罰寫一千遍!有沒有清惡毒”盲眼復明地清毒復明膏葯?”
“我來我來!”一青年男子急忙接道:“有是有,價錢太貴,要三兩黃金,三兩白銀。”趙志大喜,笑道:“總算有了些地下工作者的覺。那麼五兩黃金五年白銀的賣不賣?”
“你傻啊!還價都不會!”刀三悶悶的聲音道。
與趙志會面的一共有倆人:李一和大個子。
大個子是趙志飛鴿傳書叫李幀幫忙叫來的,李一則是李亨派來的人選。
李一再見趙志自然有些尷尬,可是趙志卻似乎完全忘記了自己被刺殺一事,直接了當的攤開來道:“找你們倆來。::是商量大事的,以前的廢話就不說了。大個子。你回去召集一些人手,去長安個店面,開始賣我給你地味。售價暫時就定在五百兩一瓶。
而你,李一,你回去之後,儘量配合大個子,幫忙購置個店鋪,要求不要多大,但是一定要偏僻。神秘。越難找越好,但是店鋪規格一定要高雅。懂了麼?就跟尼姑庵似的。”大個子搖頭道:“可是我不會開店啊。我可不會對別人拍馬的。”趙志鄙視道:“怎麼不會開?我要的就是不拍馬的人,人家來買,你就吊一句,五百兩銀子,愛買不買,每五只賣一瓶。”
“有這麼做生意的麼?”大個子還要反駁,被趙志猛瞪眼瞪回去了。
李一此刻才有了嘴的機會:“味這東西倒是有人說過要買,可是這個價格會不會高了點?”趙志接過話頭:“這就是我找你三哥的原因了,你們要想辦法讓這個味稱謂皇上每餐必備的食料,然後個御用的名號裝上,這樣一來,別說五百兩了,就是一千兩也怕是能有人來買吧。這個世界上什麼都缺,就是不缺冤大頭。”李一聽了趙志地話,眨了眨眼睛,沒再說話。
趙志拍了拍大個子的肩膀:“發財不發財就看你們了啊!這東西也就是這幾個月能賣賣,越往後那就是越不值錢的,你們可要抓緊了。”大個子趕忙點頭:“回去後我利馬就去辦。”李一也點了點頭:“難怪三哥對趙…公子如此敬重,果然是神通廣大…”趙志意味深長的道:“小王爺,凡事呢,不能著急,哪怕是上天註定了地天機,也能做法更改,更何況是這個萬事皆變的大千世界。要有耐心啊,小夥子!”李一看著趙志地眼神,心裡忽然砰砰砰的跳的厲害,待要追問時,趙志已經站起身來:“二位還是好好休息吧,明一早最好就回,東西呢,想必現在已經在送去長安的路上了。”大個子忽然站起身來,衝趙志道:“妹夫,等等先。”趙志回頭道:“怎麼了?”大個子從懷裡取出一小包道:“這個是我娘叫我帶給你的,說你看的跟寶貝似的,也不知道有沒有用。”趙志好奇的捏了捏,笑嘻嘻的道:“什麼好東西?傳家寶?陳年嫁妝?”為了減少暴地危險,趙志沒跟大個子寒暄,迅速地離開了接頭地點。
回了州的客棧,趙志打開那包裹,小心翼翼地打開,一些土黃的一粒粒的種子出現在趙志眼前。
“稻穀?”趙志楞了楞,仔細看去:“靠,這麼長的稻粒,不是雜稻吧!”原來,趙志當初帶來的一個稻穗放在菜芽家裡養之時被菜芽家的雞被啄光了,可是後來菜芽的娘在外出幹農活的時候,卻意外的在於家莊外面的池塘裡發現了兩株一模一樣的水稻苗,於大娘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就把他圈了起來,小心照料一直到穗成,剛好大個子要來見趙志,就一起順便帶回來了。
其實那兩株稻穀也是趙志當初留下的,趙志最初是在池塘邊取了稀泥養著的。後來移植的時候漏了,而那兩顆種子也頑強的成活了起來,還結出了稻穗。
(原本來說,雜稻種子二代培育成功率是很低的,而且成的稻苗還多半是不育株,矮小株,可是凡事就有個幾率,而這兩顆變態的種子,也不知是不是因為碰上了穿越這種變態的事情,結果導致了變態的變化,那就是傳說中的基因突變!)不過說是大學畢業,其實真正水平只有高中的趙志可完全不懂這些,也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人品有多麼爆發,他只是暗暗的覺自己運氣不錯,他小心的把種子進懷裡,如果這些種子能代代相傳下去的話,那就不是如自己之前的那些技術改良一樣的量變了,那就是傳說種的質變!而如果真能到達雜水稻的強大狀態,那按照唐朝的人口,一個海南島,就足夠能養活整個唐朝!
趙志yy了一會,躺在上糊糊的就聽見了雞叫,這才用手按著口,踏實而期待的睡了過去。大個子他們一早就去了,所以趙志這次外出的行程也基本完成了,今天餘下的任務就是逛街了,看以前的yy小說就知道,這裡可是有傳說種的“崑崙奴”的,買幾個過過癮也不錯的啊。
州的集市算是繁華了,某些程度上,甚至比廣州乃至長安的集市還要繁華,而在這裡,趙志甚至還能看見不時的有胡人穿過,不過趙志幾句哈嘍哈挖有說出來,那些人都沒鳥趙志。
趙志鬱悶之餘換了個想法,咱如今可是世界上嘴牛掰的國家,人家該學咱們的話,往後咱們的話就改是世界第一語言,憑什麼我要學那鳥語?”趙志越想越覺的自己正確,忍不住得意的笑了起來:“為了子孫後代,咱要把大唐的語言帶道全世界各地去!到時候全世界都要唱,好多外國人,開始說中國話,我們說的話,讓世界都認真聽話…以後全世界最沒前途的職業那就是翻譯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