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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芳草萋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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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坐著,間或聊著天。

我終於打量了一下秦子默,這個房子的男主人。

他今天穿的是休閒的棕套頭衣,和深灰休閒褲,很居家的覺,看上去清而溫潤。

而且,比起當年,更增添了一份成和優雅。

我低下頭,喝了一口茶。

唔,可能茶水太燙了,眼前一陣溼氣。

很快,我就發現,今天的秦子默有點反常。

他很少說話,幾乎不說話。

他偶爾,也會淡淡回應其他人的閒談,也會和著大家的話聲微笑。

但是,他從頭到尾,都有點心不在焉。

而且,他不再是平裡那個雖然稍顯淡漠,但有禮有節的秦律師。

因為,他一直若有所思地盯著自己手中的茶杯,對詹姆斯光怪陸離的好奇發問完全置若罔聞。

我想,大概大家都看出來了。

因為,不光詹姆斯的眼睛就像膠在他臉上一樣,連相對敦厚的雷尼爾都有些詫異地看了他好幾眼,妙因,更是一言不發地,默默注視著他。

只有唐少麟,彷彿什麼都沒看到一般,輕鬆自若地,微笑地閒聊著。

我仍舊,又低下頭去。

一時寂靜。

突然,震天響的手機鈴聲,這次,是那個洋鬼子詹姆斯的。

他對著電話嘰裡哇啦說了一通洋文,不一會兒,掛斷了,然後,對著秦子默說:“richard,peter問,上次那個case的丁先生,他的名片你還有沒有?他還有一些事情,要找他再談談――”秦子默只是略略思忖,便指著離詹姆斯很近的,搭在沙發背上的外套,意興闌珊地:“在我的錢夾裡,可能會有,你自己找找看。”我看到妙因奇奇怪怪地看了他一眼。

詹姆斯興沖沖地去翻他的口袋,找到那個錢夾。

我猛然間一陣暈眩。

那個黑錢夾,我太太太悉了。

他過二十二歲生那天,我送他的禮物。

算不得貴重,甚至,以現在的標準來看,也幾乎沒有什麼款型可言。

那是當年的我,下課後刨遍g大附近的特小店,東挑西選之後,買下來送給他的。

錢夾右下方還印著一個淺棕的小狼頭。

沒想到,他一直留著。

但幾乎是同時,我直覺不妙,非常不妙。

但凡沾上這個叫詹姆斯的洋鬼子一丁點邊,都會出事。

他實在是比大富翁裡的大衰神,還要衰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