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採蜜的粉紅色螞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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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小平原與其說是平原,還不如說是一個山谷,一個被群山包圍的平坦山谷。
宋文驚訝於眼前的一切。
由不得他不驚訝,眼前的一切如世外桃源般,和諧、寧靜、超脫俗塵,簡直就是仙境。
這時,他才發現,或許是處在群山包圍之中的緣故,山谷的氣溫好像要比外面暖和得多。一點也沒有外面的寒冷,怪不得這邊鮮花盛開,飛鳥成群。
看了一下,宋文往鮮花盛開的地方走去,他要去看看那些究竟是什麼花,竟然能在隆冬時節,還開得那麼爛漫。
方才在遠處看,遠遠望來,只覺得開滿鮮花的地方只是一處小山坡。可來到近前,他才發現,不只是一處小山坡,而是一大片山坡地上都長滿了各種各樣的鮮花。這簡直就是一片花海。
花海中,彩蝶紛飛,野蜂起舞,一個個忙碌而又歡快的靈,在花叢間穿梭往來,透出一股奔放、自由,令人沉醉神往的生機!
花香漂浮,深一口,沁入心脾!這不只是一種花香,是雜了千百種花的香味,香得讓人惘,讓人沉醉,讓人無法自拔。
來到這片花海,宋文才發現以他可憐的知識竟然只認得幾種花,紫的紫花地丁,黃的小野菊,紅的一點紅還有一些貌似蘭花的粉野蘭,其它的大多不知道是什麼花兒,只知道它們盛開在和風中,花香四溢。
此時此刻,他不由為眼前的美景陶醉。當然,若是再有一名美女相陪就更好了。那時候,兩人就可以手拉著手,聞著花香,或漫步花間,或嬉戲遊鬧,或互訴衷情。只可惜沒有。?看著遍野鮮花的山坡,宋文忽然想著,若是如意扇中有這麼一處所在,那就好了。想了下,他覺這個想法不錯,就打算從山坡上挖一些鮮花到如意扇中種。
如意扇中的空間經過他喝蛇酒引起的變化後,已經有六分左右,但蓋了房子,種了番薯,養了白玉蝸牛後,空地已經所剩無幾。不過宋文還是了塊一分左右的地,把外面各鮮花挖進去種。種好後,他看了一下,覺很滿意。
出了如意扇,又在花海之中呆了一會兒,就想去湖邊看看。
就在這時,突然從山谷外走來一隻全身都是泥漿的傢伙,看起來像只黑熊。這傢伙一聳一聳的走著,嘴中還咬著一樹枝,也不知要幹什麼。宋文怕被它發現,連忙趴到花叢中去。
走著的黑熊忽然聞到一股陌生的氣味,覺奇怪,就停下來四處聞了聞,可是隻聞到了花香,心頭不解,憨厚的咂了咂嘴巴,也不去費那腦筋,繼續往前走去。
看著離開的黑熊,宋文鬆了口氣,還好沒被發現。
倏然,他發現眼前有一隻奇怪的小昆蟲在花間採。
之所以奇怪,是因為這傢伙是隻螞蟻,一隻會飛的粉紅螞蟻。
這螞蟻,黃蜂一半大小,全身上下如夏天粉荷花一般的粉紅,晶瑩剔透,身體之中一切隱約可見,背上長著兩對晶瑩透亮的翅膀,飛舞在花叢中,不停的在花朵間採。
一時,宋文驚呆了。
他只見過蜂採、蝴蝶採或者野蜂採,可從來沒有見過螞蟻採的,而且是會飛的粉紅螞蟻。這,這也太妖孽了。
他伸手抓住忙著採的粉紅螞蟻,放在掌心仔細的看著,發現粉紅螞蟻有著所以螞蟻一樣的器官,只是多了兩對翅膀,其它的和其它螞蟻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奇怪的是它就只是採,彷彿對其它東西沒有興趣一樣。…,粉紅的螞蟻被宋文困在掌心,想飛又飛不走,焦急的轉來轉去,最後看到實在無法出去,就狠狠的往宋文手心咬了一口。
你個香蕉芭樂。
疼,火辣辣的疼。比以前他給野蜂盯到還疼,仔細一看,紅了。
心中暗暗的把粉紅螞蟻的祖宗十八代罵遍,手指狠狠一掐,粉紅的螞蟻頓時變成餅。
宋文把死掉的粉紅螞蟻扔掉,卻發現手指上有一絲黏黏的東西,似乎帶著一股甜味,想起粉紅螞蟻採的事,心想不會是吧!
以前他嘴讒,就抓來蜂拔去尾針,然後用舌頭著蜂尾部的囊,甜絲絲的,以前他沒少做過這種事。現在想著,這螞蟻是不是也和那蜂一樣,有個儲的囊?想著,他就把手上黏黏的東西往舌頭點去,反正螞蟻也沒毒,不會吃死人,以前他還吃過螞蟻呢?
甜的!沒想到螞蟻真的在採?一時,宋文臉上古怪起來。
這時,黑熊有了動靜。
這傢伙慢慢的走到山坡邊上的一處石壁下,人立起來,前掌拿起嘴中咬著的樹枝,往石壁中的一處戳去。看它這樣子,似乎是經常這麼做。
瞬間,一塊東西被他戳了下來。黑熊高興的吼了一聲,扔下手掌上的樹枝,咬起掉落的東西,飛快的往山谷外跑去。
孰料它快還有比它更快的,猛然從石壁中飛出一群粉紅的東西,往黑熊撲去。宋文發現,那分明是一群粉紅的螞蟻,不由頭皮發麻,他被一隻咬了就疼得要命,若是一群,那還得了。
黑熊身上沾滿泥漿,粉紅的螞蟻一下子粘在上面,脫身不得。不過這些粉紅螞蟻卻沒有放棄,一隻只前仆後繼的撲了下去。霎那間,黑熊身上就沾滿了粉紅的螞蟻,只是這些粉紅的螞蟻好像奈何不了它。黑熊不屑的吼了一聲,囂張的往谷外走去。
卻又突然瘋狂的咆哮起來,似乎在承受莫名的非人痛苦一般,然後大吼大叫的往谷外跑去。眼尖的宋文看到,分明有幾隻粉紅的螞蟻往它眼睛撲去,估計是咬到黑熊眼睛了,自己手掌被咬一下就疼得要命,更不用說這笨傢伙被咬到眼睛了。
看到趕跑黑熊,粉紅的蟻群逐漸散去,宋文這才從花叢中爬起,慢慢的走到石壁下。
往上一看,只見上面石壁中間被挖出了一個約有八十釐米大小的圓形,不停的有粉紅螞蟻進進出出,這應該是蟻巢才對。低頭往下一看,發現地上還殘留著一些黑熊戳下來的碎末,拿起來看了下,發現裡面有些粘稠的體,白白的,有股味。他好奇的點了一點放入嘴裡。是甜的,一瞬間,他想到了蜂。
莫非這粉紅的螞蟻不只能採,還能釀。
宋文不信,他從來沒聽過螞蟻會釀的,這太扯了。但又不能解釋蟻巢有蜂的事實,就拿出銅鏡往蟻巢照去。
瞬息間,蟻巢中的情形一一具現,他發現這些粉紅螞蟻築成的蟻巢並不像一般蟻類一樣,是一個球形或者是千瘡百孔的巢,而是如蜂窩一般,層次分明,井然有序。
蟻巢一層疊著一層,下面有個圓形通道,一隻只粉紅的螞蟻從圓形通道中進進出出,十分繁忙。
蟻巢有四米多深,所以宋文能夠清晰看到裡面的情形,在最裡面的一層有兩隻超大的粉紅螞蟻,一大一小,都有拇指細,看起來是蟻王和蟻后。
再仔細看去,發現裡面確實有類似房的儲場所。他看到一隻只粉紅的螞蟻從外面飛到房,然後把存儲在裡面。
沒想到這些粉紅螞蟻也能採和儲,就是不知道會不會釀,要是那樣,那就和蜂一樣了。
看著這些粉紅螞蟻,宋文想著是不是帶回去養,這東西不僅看起來漂亮,還能採,說不定還能釀,帶回去好處多多。只是這麼多粉紅螞蟻,自己那邊現在哪有那麼多花給它採,不要到時都死光了。想著,好像沒辦法,只好暫時拋去了這個誘人想法。
再看了一下,宋文就收起銅鏡往湖邊溼地走去,那邊水鳥成群,蘆葦飄飄,多誘人的風景。說不定可以淘點鳥蛋來吃,或者只天鵝來烤,據說天鵝很好吃的樣子。………………。ps:昨天一更,今天補上。只有兩更了,最近都兩更,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