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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兩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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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承周對抗團的計劃,只要求兩點,必須要有準確的行動時間、地點和人員,以及詳細的撤離計劃。

路承周要知道準備的行動時間、地點和人員,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至於撤離計劃,是讓抗團的人安全撤離的。

路承周每天都有固定的路線,從二十四號路15號的家裡出來後,會先去吃早餐,再到警務處巡捕房報到。

當然,在路上,一般會在大興雜店歇一下腳,除了佈置一室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拿包煙。

在辦公室待一個小時左右後,會上街巡視。

他手下有六條街,路承週會花兩到三個小時,把街道全部轉一遍。

事實上,像路承周這麼勤奮的巡官並不多,像林譯、聞敬載等人,一般隔一天才去巡一次街。

就算巡街,也不會全部巡完。

中午,路承週會回辦公室,或者回家小睡一會。

他就住在二十四號路15號,那也算巡區,在家裡睡個午覺,跟在辦公室睡覺並不多。

下午,路承周的活動就很多樣化了,基本上是見不到人。

抗團的孫如鵬和沈澈,為了掌握路承周的活動規律,這段時間,每天都會在二十四號路15號外面,從早上跟蹤路承周。

然而,到中午之後,他們就再也找不到路承周了。

並不是路承周失蹤,而是中午之後,路承周就甩掉了他們。

要到晚上,才能在康伯南道20號的後門見到路承周。

十點以後,路承週會再從康伯南道20號的後門出來,回家睡覺。

抗團的跟蹤,毫無懸念的確定了,路承周是本特務的事實。

從孫如鵬和沈澈第一天出現,路承周就發現了他們。

兩人騎著一輛自行車,裝作在路承周家外嬉戲。

看到路承周後,兩人的運作明顯一滯。

路承周每天的活動確實很有規律,確實有利於跟蹤。

但是,路承周每天的活動範圍有限,他對活動範圍內的人和事,知道得很清楚。

比如說,他一看到沈澈和孫如鵬,就知道這兩個人,不是自己轄區的。

他們這麼年輕,臉上的稚還沒有完全褪去,一看就是學生。

“沈澈,你覺得在這裡動手怎麼樣?”孫如鵬跟了路承周幾天後,發現路承周每天早上都要到大興雜店買包煙,覺得這是一個動手的好地方。

“周圍人不少呢。”沈澈個頭比孫如鵬矮一些,他警惕的觀察著四周,覺得在這裡動手,撤退是個問題。

“這個時候人還不多,而且,前面有條巷子。”孫如鵬將車停在大興雜店的斜對面,指著右前邊的小巷子,說。

“走,去看看。”沈澈提議。

路承周從大興雜店出來後,會去警務處報到,要一個小時左右才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