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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要車不是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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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散後,路承周和張思昌都回家。

康伯南道22號被當作憲兵分隊之機關,張思昌就只能搬回大興雜店。

“路先生,你說這算怎麼回事?我好不容易住了幾天大房子,又讓我搬回去。”張思昌回去的路上,向路承周抱怨。

他原本住著康伯南道22號最好的房間,本人來了,將他趕了出來,還讓他回雜店,實在是氣人。

“人家是什麼人?還是認命吧。”路承周推著自行車,陪著張思昌步行。

“是啊,現在能活著,就已經不錯了。”張思昌嘆了口氣。

雖然他是為本人賣命,但也只能說,可以活命罷了。

據說,市區和老城區那邊的國人,整天膽戰心驚,遇到本兵,必須行九十度鞠躬禮。

稍不如意,就要捱打,一槍托過來,如果砸到要害,或許就一命嗚呼了。

“要不,你搬來和我住?”路承周微笑著說。

“這可不敢。”張思昌連忙說。

路承周的公開身份是巡官,而他的掩護身份是雜店老闆,兩人如果住在一起,還不如公開他們的特務身份呢。

“地窖施工要加緊,可不能被人小瞧。”路承周又叮囑著說。

“明天我就去找工匠。”張思昌說,這只是件雜活,讓他堂堂一個情報室副主任出馬,實在有些大材小用了。

“要找有經驗的,懂技術的。康伯南道22號是有建築圖紙的,找房東要。”路承周說。

“多謝路先生提醒。”張思昌的說。

康伯南道22號是棟洋房,好像還是英國人設計的。

如果隨便施工,搞不好會把整棟樓挖塌。

路承周第二天上班後,向劉立峰報告,他要補辦張警官證。

“警官證怎麼會丟?”劉立峰很是懷疑。

英租界確實有小偷,但敢偷警官證的,恐怕還沒有吧。

就算警官證被偷,不出一小時,自然有人還回來。

“不是丟了,洗衣服的時候忘記拿出來了,結果泡了兩天,裡面的紙都化了。”路承周無奈的說。

“我寫個條子,你去內務科領一個吧。”劉立峰氣得不知道說什麼好。

一件衣服泡兩天,恐怕衣服都臭了吧。

但是,作為一名單身漢,吃飯可以在外面解決,唯有家裡的家務,是最頭疼的。

“多謝處座。”路承周高興的說。

前天晚上,他為了與李向學,非常糾結。

去市區,雖然可以順利通過關卡,但他必須使用一個警官證,或本特務機關的證件。

如果用真實證件,容易留下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