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不怕死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沒有了拖累,兩名特種偵察兵在叢林中如魚得水。
雖然李承志仍然把談愛民當成新兵看待,但是在體力上,談愛民並不差,不見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鐘,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腳步。
“怎麼停下來了?”
“你發現沒有?”談愛民有點驚訝,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zhèngfu軍沒有追上來。”李承志仔細傾聽了一陣,說道“不對,你聽到沒有?有人在追趕我們,只是人數不多。”這時,談愛民也聽到了從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還在數百米之外。
“媽的,肯定是zhèngfu軍識破了我們的伎倆,只派了一小股部隊追擊我們兩個。”李承志迅速檢查了一遍彈藥。
“你還有多少子彈?”
“一百多發,足夠用了。”
“我們繼續前進,還是繞回去?”
“繞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zhèngfu軍在追擊我們,那麼zhèngfu軍的大部隊肯定去對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長出口氣“繼續前進,我們肯定能逃走,但是無法保證易老大他們能夠擺脫敵人。如果我們返回,將有很大的危險。”
“老李,我不怕死。”
“是嗎?”
“雖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種偵察兵,在我…”
“有你這句話就行了,就算要死。我們也能做個伴。”李承志把重新裝好子彈的狙擊步槍背到身後,拔出了戰鬥手槍。
談愛民使用的是自動步槍,沒有必要動用手槍。
與飛行員的自衛手槍不同,特種偵察兵配備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徑槍彈的大威力戰鬥手槍。
事實上,也只有陸戰隊的特種偵察兵使用這種口徑的手槍。
陸戰隊特種偵察兵使用大威力戰鬥手槍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大戰期間,即當時登陸美國本土的陸戰隊在戰鬥中繳獲了大量美軍的m1911a1式自動手槍,雖然很多成了陸戰隊官兵的個人戰利品。但是部分陸戰隊官兵在戰鬥中使用了繳獲的手槍,發現其威力比陸戰隊標配的九毫米手槍大得多。
當時,陸戰隊的手槍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貝魯姆手槍彈。
這種手槍彈來自德意志第二帝國。在各項能上都要比中**隊之前使用的七點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槍彈好得多。
只是,跟美軍的零點四五英寸手槍彈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實戰中。九毫米手槍彈往往難以做到一擊斃命,需要連續中目標兩發、甚至三發子彈才能讓目標喪失活動能力。戰鬥中,很多陸戰隊官兵都發現,在必須使用手槍的時候,他們的手槍並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軍的m1911a1式手槍之後,陸戰隊官兵簡直是愛不釋手。
原因很簡單,這種手槍的威力極為巨大,只需要擊中目標一次,哪怕沒有打中要害。也能讓目標喪失活動能力。
在莫比爾的一場戰鬥中,一名陸戰隊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鐘的時間內擊斃了衝向他的五名美軍,而這把手槍的彈容量只有六發。也就是說,基本上是一槍就擊斃一名敵人。
戰後。陸戰隊專門對m1911a1做了測試。
顯然,測試結果讓陸戰隊對配備的手槍極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