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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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絹姨的情節只是花邊,我的故事裡的愛情從這一節登場。
九月的星期天很暖和。我每週的今天都會帶著一身的油彩味去上法語課。從畫室裡出來的時候我會厭惡地閉一下眼睛,心裡想的是:太陽真好。我的同學們有的在睡覺,有的去談戀愛,用功的出去寫生——比起寫生,我更喜歡坐在空空的畫室的地板上,翻閱一本又一本的畫冊。指尖和銅版紙接觸時有一種華麗得近似於奢侈的觸覺。我喜歡夏加爾,喜歡凡?高,喜歡德拉克洛瓦,喜歡拉圖爾,不喜歡莫奈,不喜歡拉斐爾,討厭畢加索,痛恨康定斯基。姐姐的電話有時會在這個時候打來,問我的畫,我的法語,我的男朋友。我沒有男朋友,在這個城市裡我只有一個可以聊天的朋友。不是美術系裡那些自以為自己是有權利用下半身說話的藝術家的男孩,是我法語班裡的同學。他叫羅辛,喜歡說“他媽的”最大的夢想是當賽車手,然後有一天死在賽場上,把自己變成燒掉自己賽車的火焰的一部分。
“要是有一天我能去突尼斯參加拉力賽,一定有成堆的美女追我,到時候我沒工夫跟你聊天的話你也一定要理解。”這傢伙最大的本事就是用莊重的表情把死人說活。
“要去突尼斯的話為什麼學法語?”
“小姐,因為突尼斯是說法語的,謝謝。我聽說過你們學畫畫的都是些文盲,百聞,”他停頓了一下“果然不如一見。”我在電話裡給姐姐重複我們諸如此類的對話,姐姐總是笑到岔氣。姐姐說:你要是能喜歡上他就好了,他真可愛。這個時候我突然發現姐姐變了,以前姐姐喜歡完美的東西,現在,二十五歲的她喜歡乾淨的。
所以,我決定不告訴姐姐,羅辛笑起來的時候有點像譚斐。
認識譚斐的那一年,我是十四歲,正是自以為什麼都懂的時候。當然自以為懂得愛情——朱麗葉遭遇羅密歐的時候不也是十四歲嗎?所以我總是在晚上悄悄拿出那些男孩子寫給我的紙條,自豪地閱讀,不經意間回頭看看睡的姐姐。昏暗之中她依舊瘦弱,睡覺時甚至養成了皺眉的習慣。我笑笑,嘆口氣,同情地想著她已經大二了卻還沒有人追。我忘了姐姐也曾經這樣在燈光下回過頭來看我,卻是一臉溫柔,沒有一點點的居高臨下。
二十歲的姐姐現在是爸爸的大學裡英語系的學生,跟十六歲的時候相比,好像沒有太多的變化,混雜在英語系那些鮮豔明亮聲勢奪人的女孩子裡,我懷疑是否有男孩會看到她。偶爾我會幻想有一個特帥特溫柔的男孩就是不喜歡眾美女而來追善良的姐姐。事先聲明我討厭這樣的故事,極其討厭。只不過姐姐另當別論。可是奇蹟意料之中地沒有發生,姐姐不去約會,不買化妝品,不用為了如何拒絕自己不喜歡的男孩而傷腦筋,唯一的樂趣就是去絹姨的暗房。絹姨搬走後,我們常常去她那裡玩,看她新拍的照片,聽她講旅途中或離奇或繾綣的豔遇。二十七歲的絹姨似乎更加美麗,戀她的男人從十六歲到六十歲不等。她很開心,很忙,週末回我們家的時候還是記不得幫媽媽洗碗。
譚斐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晚上跟爸爸一起從學校來到家裡的。爸爸其實早就告訴我們星期六晚上會有客人——爸爸在中文系發現的最有前途的學生——來。我的老爸熱衷這套舊式文人的把戲。只是這一次有一點意外,我沒有想到這個“最有前途的學生”居然這麼英俊。他站在幾年前絹姨站過的位置,在相同的燈光下明亮地微笑,沒有系格子襯衣領口的扣子。那一瞬間我聽見空氣裡迴盪著一種倒帶般“沙沙”的聲音,我想那就是歷史重演的聲音吧。又是一個站在客廳裡對我微笑的人。
飯桌上我出奇的乖,傾聽著他們的對話,捕捉著這個客人的聲音。偶爾藉著夾菜的機會抬一下頭,正好撞得到他漆黑而燙人的眼睛。於是我開始頻頻去夾那盤離我最遠的菜,這樣我的頭可以名正言順地抬得久一點。他突然微笑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很深很黑的湖,而那個微笑就是丟進湖裡的石塊,蕩起著燈光的斑駁,我幾乎聽得見水花濺起來。他把那盤離我最遠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你很喜歡吃這個,對不對?”那是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
媽媽說:“安琪,你不謝謝哥哥?”然後她說:“譚斐你知道,我這道菜是看著張愛玲的小說學做的。”爸爸笑道:“她喜歡在家裡折騰這些東西。”譚斐說:“林教授說,師母還喜歡寫小說。”媽媽笑了:“都是些見不得人的東西,我像你們這麼大的時候倒是還成天想著當作家,現在,老了。”媽媽嘆口氣,她有本事在跟人聊天的時候把一口氣嘆得又自然又舒服。
我忘了說一件事:自從絹姨搬走之後,媽媽業餘的時間開始試著寫小說。爸爸很高興地對我們說那是媽媽年輕時候的夢想。我想是絹姨的事情讓媽媽發現爸爸偶爾也需要一個奔跑中的女人吧。於是媽媽就以自己的方式開始奔跑,速度掌握得恰到好處。
“我吃飽了。”姐姐說。然後有點匆忙地站起來,還碰掉了一雙筷子。
“魚還沒上來呢。”爸爸說。
“我飽了。”姐姐臉一紅。媽媽笑:“我們家北琪還跟小時候一樣,認生。譚斐你一定要嚐嚐我的糖醋魚。你是南方人對吧?”
“對,”他點頭“湖南,鳳凰城。”
“譚斐是沈從文先生的老鄉。”爸爸端起杯子。
“那好,”媽媽又笑“人傑地靈哦。”湖南,鳳凰城。我在心裡重複著,多美的名字。
門鈴就在這時候叮咚一響。門開了,絹姨就在這樣一個突兀而又常常是女主角登場的時刻出現在我們面前。
“有客人呀?”絹姨有一點驚訝。譚斐站起來,他說:“你好。”絹姨笑了:“你是姐夫的學生吧。”他點頭,他說:“對,你好。”他說了兩次你好,這並不奇怪,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第一次見到她都會有一點不知所措;可是我還是緊緊地咬住了筷子頭。媽媽端著糖醋魚走了進來,她特意用了一個淡綠的美麗的盤子。
“絹,別站著,過來吃飯。”媽媽看著譚斐“她很會挑時候,每次我做魚她就會回來。”絹姨撥一下耳朵邊一綹鬈髮,瞟了一眼譚斐,微笑:“第六。”他沒有回答,我想他在注視絹姨修長而緻的手指。
娟姨深呼,很投入地說:“好香呀。”然後她抬起頭,看著爸爸媽媽,認真地說:“姐,姐夫,其實我今天回來是想跟你們說,我可能,當然只是可能,要結婚。”我像每個人那樣驚訝地瞪大了眼睛,仰著臉。譚斐稜角分明的面孔此時毫無阻礙地闖進了我的視線,但是他並沒有看我,他望著這個臉平淡道出一個大新聞的美麗女人。我聞到了一種不安的氣味,一種即將發生什麼的覺籠罩了我。就在它越來越濃烈的時候,卻意外地聽到了裡面的門響。
“絹姨,你要結婚?”姐姐站在臥室的門口,正好是燈光的陰影中。
“奇怪嗎?”絹姨嫵媚地轉過頭。
“那…和誰?”這個很白痴的問題是我問的。媽媽笑了:“安琪問的沒錯,和誰,這才是最重要的。”
“當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絹姨大笑,和以前一樣,很脆,有點放蕩“好了,你們不用這麼緊張,其實我也並沒有決定好。詳細的我們以後再說,今天有客人呢。”她轉過了臉“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這個人就是這副德,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他當然不會介意。她當然也知道他不會介意,所以才這麼問的。一個男人怎麼會介意一個美麗女人大膽的疏忽呢?果然,他說:“我叫譚斐。”
“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譚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對面,我看著絹姨笑著的側臉。我知道她又贏了,現在的譚斐的大腦裡除了我的絹姨,不會再有別的,更別提一個只知道伸長了胳膊夾菜的傻孩子。絹姨要結婚。沒錯,不過那又怎樣呢?我嚼著媽媽一級的糖醋魚,嚼碎了每一魚刺,嚼到糖醋魚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勁地嚥的一瞬間,我覺到它們從我的咽喉艱難地墜落。我對自己說:我喜歡上譚斐了。
那個時候我不懂得,其實十四歲的羅密歐與朱麗葉是真的不懂愛情,懂愛情的,不過是莎士比亞。
我真高興譚斐現在成了我們家的常客,我也真高興我現在可以和譚斐自然地聊天,不會再臉紅,不會再像以前那樣語無倫次。他是個很會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瘋很瘋地大笑。我盼望著週末的到來,在星期五一放學就急匆匆地趕回家換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個小小的衣櫃的受難。所有的狼藉都會在七點鐘門鈴“叮咚”的一聲響聲裡被掩蓋,我很從容地去開門,除了衣櫃,沒人知道我的慌亂,尤其是譚斐。絹姨現在週末回家的次數明顯的多了,不過她有名正言順的理由——她的婚禮在三個月之後舉行。她有時連飯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見——那個男人在樓下的那輛“奔馳”裡等著。我們誰都沒見過他,所以我們戲稱他“奔馳”絹姨總是說:“下星期,下星期就帶他回家。”但是這個“下星期”來得還真是漫長,漫長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馳”已經變成了一樣道具,給這個故事添加一個詭秘的省略號。雖然有的時候顧不上吃飯,但跟譚斐嫵媚地聊上幾句還是來得及。她的耳環隨著說話的節奏搖晃著,眼睛總專注地盯著譚斐的臉,偶爾目光會移開一下,蜻蜓點水地掠過別的什麼地方。我想我知道為什麼古人用“風情萬種”這個詞形容這樣的女人,因為她們不是一種靜止,她們在動,永遠是一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