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回賢臣審竹床判斷告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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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施公吩咐:“搭轎。”又說:“帶戚順同去。”不多時到了戚順家,吩咐:“帶戚順夫問話。”二人跪下。施公說:“戚順,你的銀子放在下壇內,除你夫,再無外人知曉?”施公又問:“戚順之,本縣且先問你,孃家姓什麼?”那婦人說:“小婦人孃家姓刁。”施公問:“你夫帶酒回家,銀子放在下壇內,你無有看見麼?”婦人說:“不知。”施公說:“適才複驗下蹤跡,只見有往來手扒的手印;緊裡邊又有個人身子印子。事甚可疑。”施公驗畢,出歸房坐,故意施威:“人來,快把大膽壇拿來,本縣嚴審。”差役跑進幾人,把壇拿出。施公大叫:“壇,聽真,爾等家主告你,問藏銀,快快實講,不然本縣就要動刑!”復又故意點頭。
“緣何你們說不知?豈有此理!人來!快把竹重處!再問。”下役雖然答應,心裡暗笑,不敢怠慢。施公又一想,說:“竹翻過。”一看,下蜘蛛結網全無,點了點頭,吩咐:“著實打起來!”登時把張打得破爛。施公說:“住刑。叫他訴招。”遲了一會,施公自言:“怪不得,因年深月久,受了男女陰陽氣候,得空參星拜斗,得了的氣,不能正果。偷了家主銀五十兩,與城隍廟的小道,為的是好上供燒香祈神,脫他輪迴之苦。”施公又說:“偷銀既與了道士,人來,即拿城隍廟的小道,一同戚順、刁氏,赴縣聽審結案。將門封鎖。”施公進衙,立刻升堂。只見下面把戚順夫帶來,跪在左右。差人退下。且說施公叫聲:“戚順,聽本縣吩咐!你銀壇,被人盜去,結城隍廟的小道。竹受刑俱招,都是刁氏之過。少不得本縣就要難為汝。人來,把他拶起來再問。”眾役發喊,一齊同上,立刻拶上刁氏,只疼得粉面焦黃。刁氏忍刑不過,說:“情願實招。”施公擺手停刑。施公冷笑,罵聲:“惡婦!那怕你心似鐵,不怕你不招,快快說來!”刁氏回答:“老爺在上,小人細稟:小婦人今年二十九歲,半路改嫁戚門。與小道士認得,是以往來。丈夫戚順貿易,時常在外。前夫主出去討賬,那晚小道在小婦人家中。不料丈夫半夜帶酒歸家叫門,慌得小婦人把小道藏在下,披衣開戶。丈夫大醉,小婦人又不敢秉燭,怕他看出形容。細聽睡,小婦人即便送小道出門。次早夫起,下去摸,不見銀子,說小婦人偷去。因此吵嚷。”施公叫聲:“戚順,你的銀子有了。你聽刁氏所供,有點不好。”施公叫帶小道問話。登時帶至,跪在一旁。
施公問小道:“刁氏言說與你私通,你還盜去銀子五十兩。快快實招。”小道說:“並無此事。”施公吩咐:“動刑!”登時夾起。小道高聲喊叫:“招了,招了!”施公擺手,停住刑具,定了招稿。未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