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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人長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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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娘一身,兩座大山更是彪悍,而那劉老闆卻瘦若干柴,想必是身上的華全讓那力大無比的老闆娘給折騰乾淨了。

“你說這小子是不是有什麼來頭?”劉老闆畢竟也算是跑過江湖,眼看著地上趴了那麼多的地痞混混,他不能不朝這方面想。

“這事兒我也吃不準,平頭百姓幾個敢這麼出頭的,這傢伙竟然動起了菜刀,身手還那麼好,我看不像是一般莊戶人家的孩子,敢情有什麼背景吧?

你又不是沒看見,剛才被警察抓了去,可一會兒的工夫就讓一輛奧迪送回來了。那開車的女人真夠水靈的,還穿著彩服,不會是跟軍隊裡有什麼關係吧?”老闆娘的猜測更是玄乎,大概她的想像力也就這些了,不然,她真的還會說出什麼超人或是外星人之類的話來的。

“不過樹大招風,我看不論他有沒背景,留著都是個惹禍。”

“我看也未必,以前這些地痞王八蛋天天嚷著來收咱的保護費,你連個都不敢放,可現在有這個釘子在這兒,我看說不定還能保咱一方平安呢,我可不想攆了這尊神。”其實這老闆娘自打張二寶來找工作的那天起就認定了這是一個肯賣力氣的壯小夥,她不但指望著這小夥子給自己當長工使,要是瞅好了機會的話,說不定還能在上讓她快活一回的,自家那個瘦猴子早就快被她那兩片強磨成繡花針了,本滿足不了她的要求。

要是這個壯小夥趴到她那一百八十斤重的身子上保準會比老公強上好幾倍。

“你不會是看上那小子了吧?”老闆劉看著女人那眼神兒,覺察出了什麼。

“我要是有那福氣靠上那小子倒比你強,遇上事情就跑得遠遠的,讓老孃出頭,可惜我沒有那福分,你沒看見,外面那小姑娘們一個個像是見了王子似的,哪能就輪到我了?

對了,就憑他以後這人氣,這幾所大學裡的女孩子還不都排著隊過來進咱們的飯店呀?我看呀,明天這裡就得擴一下店面了。”商人考慮的齊心遠是利潤。

老劉一盤算,這個女人說的不錯。

“那咱們就給他加工資,不怕他不留下了。”

“二寶,停下吧,不用幹了。有他們呢。”伍晶晶看到張二寶也幫著收拾戰場,便拉了他一把。

“老闆要是讓我賠我都賠不起呀!”張二寶看著滿地破爛的桌椅說道。

“要賠也得那幫混混來賠,又不是你砸的,憑什麼讓你來賠!”

“看看你這同學說的,我怎麼會讓張兄弟來賠呢,不就是幾張桌子嘛,大不了我明天讓人來拉過來一車就是了,反正這些桌椅也得換了。今天多虧了張兄弟,我還要給他加薪呢!”伍晶晶與張二寶回頭看時,老闆娘吳鳳蓮正從二樓走下來。前兩大馱隨著她下樓的腳步一聳一聳的。

“你要是不給張二寶加薪的話,我們以後可不來吃飯了。”伍晶晶趁火打劫起來。

“無機兄弟,這些活不用你幹了,快上樓休息去吧。”老闆娘嬌媚的看著二寶說道。

“你不住學校了?”伍晶晶問。

“有時候幹到很晚,不能回去,老闆就讓住這兒了。”

“二寶,我也搬出來了,我們姐妹三個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想不想去看看我們的宮殿?”伍晶晶有些興奮的說。

“晶晶,我們不是還要出去吃夜宵的嗎?”一個風倜儻的公子哥出現在了晶晶的面前,張二寶早就注意到了這個一直跟在晶晶身邊的男生,剛才張二寶把那四個地痞打趴下的時候,他還曾經站在張二寶的一邊,可當對方一下子湧來了近二十號人之後,他卻又撤了回去。

張二寶並不想讓別人尤其是那些金枝玉葉的公子哥來為他這個山溝裡爬出來的窮學生出頭。他也還不起那債。但對於這種不肯出力卻想分享勝利果實的小白臉兒卻有一種莫名的厭惡。

張二寶沒想到她會跟這樣的男人走在一起。

“我的老同學面對那一群惡人的時候你去哪兒了?”伍晶晶冷冷的一句話讓那張小白臉剎那間變得通紅。女人最瞧不起的就是那種縮頭男了。而那一幕恰恰又被這幾個女孩子看在眼裡,眼在了心裡,她們是很善於聯想的,如果是自己被地痞氓欺負了的話,他們會不會像現在一樣閃到了一邊?

不能給女孩子安全的男人怎麼說也算不上一個成功的男人。而對於一個男人來說,這是致命的弱點,也最怕被女孩發現的。

剛才見張二寶把那四個惡人全都摞倒了之後,這個小白臉本來以為自己出來表現英雄氣概的時機到了,可怎麼也沒有想到瞬間又殺出一夥更大的把勢力來。

如果為了在女生面前表現一把而被打殘的話,那比沒有英雄氣概豈不是更慘了!命運註定了那個懦弱的小白臉沒有機會在伍晶晶這三個美女面前表現一把了。

跟著伍晶晶離開群英薈萃飯店門口的時候,張二寶朝那個與伍晶晶同來的小白臉友好的笑了笑,但在那小白臉看來,那直接就是一種挑釁與諷刺。至少他還連一次這樣被邀請的機會都沒有過。女人都是向陽花。

***陽光公寓,離省水利學院北大門不到三百米。十七層的高大建築,大多數被附近幾所大學裡的學生租住。伍晶晶,李堯,高小萌,三個女生租住在三室一廳裡。

她們雖然一個系,一個年級,卻不在同一個班裡,這樣的三人組合,同吃同睡,同學習,可見關係有多鐵。

“只允許參觀我的臥室喲。”伍晶晶推開了衝著客廳朝陽的一間臥室的房門,把手裡的包扔在了上,然後退回身子來,覺著一年之前與他在一起時的身高,這個小子竟然還長高了兩公分!

因為以前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可沒有這種壓迫的。張二寶雖然跟這個伍晶晶是三年同桌,但畢竟是一年多沒有見面,而且還當著另外兩個女生的面,他怎麼好意思去參觀伍晶晶的臥室呢,要是沒有人的話,或許這個王八犢子跑到晶晶的上去作騰一番也不是沒有可能,但現在卻得裝得規規矩矩的了。

現在他已經收斂了剛才在飯店裡那股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霸王之氣,溫柔得讓人有些難以接受。

“怎麼不吃水果?”伍晶晶從客廳的茶几上切了一塊哈爬遞到了張二寶的手裡。二寶去接那瓜的時候,他的手被人有意無意的碰了一下,伍晶晶的手指似乎比一年前還要細。張二寶雖然是個鄉下孩子,但他對於女人很挑剔,他不光看女孩的臉蛋,身材,股,他特別注意看女孩的手。

在他看來,女孩的手甚至要比臉蛋更重要,如果一個女孩的手不能讓他入眼,那麼,這個女孩的臉蛋再好看也不會讓他願意去看第二眼的。

而伍晶晶的手不僅僅是白,她不留長指甲,這一點也與張二寶的審美有些不謀而合,在張二寶的眼裡,女人靠留長指甲而增加手指長度的做法,無異於很短的腿卻穿了極高的高跟鞋,很不協調。

伍晶晶是個不施脂粉也俊俏的女孩,全身透著一種大家閨秀的高貴氣質,雖然出身商賈,身上卻沒有銅臭,更難能可貴的是她不懼權勢。

二寶想,這一點肯定與他那經過跟官僚打道的父親不一樣。高中時候班裡有個縣長的兒子,人長得也不錯,開始的時候常貼著晶晶的股熱追,而晶晶卻從來沒有把他當棵菜。

這正是張二寶喜歡與晶晶往的重要原因。可是,也正是因為自己心裡一直暗戀著這個富家女孩,整天連上課的時候都沉浸在yy之中,因此而荒廢了自己的學業,不然也不至於憑他那麼聰明的腦子卻連個專科都沒有考上。